选修4—5: 不等式选讲.(Ⅰ)设函数.证明:;(Ⅱ)若实数满足,求证:
(本小题12分) 不用计算器计算:。
设为实数,函数,. (1)讨论的奇偶性;(2)求 的最小值.
已知函数是定义在上的奇函数,当时,, 求⑴;⑵解不等式.
证明函数在上是增函数.
已知:集合,集合,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