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年恩格斯在分析德国经济时写到:“普鲁士的资产阶级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自己的工业活动的领域中依赖政府到什么程度。租让权及行政上的控制像噩梦一样压迫他们。”恩格斯的这一分析( )
A.找到了德国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 |
B.对威权政府在工业化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
C.强调了普鲁士应该担负起领导统一的重任 |
D.为德国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指明了方向 |
19世纪20年代,德意志历史学家们开始大规模地整理史料,编纂出版《德意志史料集成》。此事由政治家斯坦因出面呼吁,并筹集巨款,设立德意志历史学会专门负责办理。《德意志史料集成》总共126卷,汇集了公元6世纪至15世纪一千多年所有关于德意志的重要文献资料,堪称真正的鸿篇巨制。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A.德国开始了解真正的历史研究 |
B.激发民族爱国心,推动国家统一 |
C.为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奠定了基础 |
D.激发民族精神,排斥工业浪潮的冲击 |
分权制衡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下列国家权力机构在政治实践中,制衡效果相对最弱的( )
A.英国的内阁与下院 | B.美国的总统与国会 |
C.法国的总统和参议院 | D.德国的皇帝和帝国议会 |
如图“老船长离舰了”,他完成了最主要的历史使命是:
A.把普鲁士带上资本主义道路 |
B.完成了德意志的统一 |
C.使德意志成为欧洲第一强国 |
D.建立了德意志的民主制度 |
老船长(俾斯麦)离舰了
比较《两国政治权力结构示意图》,得出正确的结论是
A.都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原则 | B.代议机关的基本职能不同 |
C.都彰显了权力分割制衡理念 | D.国家元首都拥有绝对权威 |
代议制就是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间接参政议政,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下列有关19世纪中后期西方各国代议制选举的说法,正确的是
A.英国首相由议会下院选举产生 |
B.美国政府由选举产生对国会负责 |
C.法国参议院议员通过直接选举产生 |
D.德意志帝国的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 |
在德意志帝国,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军官均由皇帝任命,将军的地位高于政治家,议员都被讥笑为“绵羊脑袋”。被称为“骑士皇帝”的德皇威廉二世发出的第一道圣谕就是“致我的军队”。这反映了德意志帝国的政治特点是( )
A.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 |
B.君权至上和君主专制 |
C.德国已走上了资本主义现代化的道路 |
D.将军享有国家最高的政治权利 |
材料一:
第5条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行使之。
第12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国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全属于皇帝。
第15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首相。
第16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17条 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第63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材料二: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同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附署。
请回答:
(1)结合所学,判断上述材料分别出自什么文献?
(2) 由上述材料,判断两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政体类型。并比较两国议会和国家元首权利的异同。
俾斯麦企图建立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型的立宪议会制度,以达到保持普鲁士王朝政治统治优势之目的。这种设想在1871年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加以定型。下列各项能体现这一目的的是
A.联邦议会由民选产生 | B.帝国议会掌握着立法大权 |
C.宰相对联邦议会负责 | D.帝国皇帝有主宰议会之权 |
“君主是实,立宪是虚”,这可以用于描述
A.18世纪中后期的英国君主立宪制 |
B.19世纪后期的法国民主共和制 |
C.18世纪中后期的美国民主共和制 |
D.19世纪后期的德国君主立宪制 |
下图是俾斯麦与德国议会之间关系的漫画,漫画的说明文字是:“俾斯麦在给钟表上弦,钟表上写着帝国议会、各邦议会。俾斯麦自言自语:‘我忙着处理国事,忘了给钟上弦了,现在该让它走会儿了’”。该漫画从本质上反映德意志君主立宪的特点是 ( )
A.宰相牢牢控制着议会 | B.保留较多的封建残余 |
C.民主立宪制度不健全 | D.议会是宰相的工具 |
1850年普鲁士宪法规定“国王有宣战、媾和及与外国订立其他条约之权”,“立法权由国王与两院共同行使之”,“凡年满二十五岁的普鲁士人有选举权”。这说明当时的普鲁士( )
A.不再是纯粹的封建君主制 |
B.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 |
C.保留浓厚的军国主义色彩 |
D.国王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下列关于近代各国代议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英国《权利法案》规定,法官由议会任命 |
B.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众议员每州2名 |
C.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内阁须对参议院负责 |
D.《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帝国议会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