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自从定下来之后,……有些条款甚至一直保留下来,到罗马后期仍然有效。罗马人后来对这一古代法典有一种引以为傲的感情。十二铜表法的语言也成为后世法典语言的典范。”这段论述表明《十二铜表法》 ( )
①适用于整个罗马帝国 ②成为罗马成文法的起点
③对后世立法影响深远 ④标志着罗马法体系形成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②③ | D.①③④ |
如下图所示,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它经历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发展历程。下列相关表述错误的是( )
A.习惯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公民法 |
B.《十二铜表法》主要维护平民的利益 |
C.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共和国时期 |
D.万民法是罗马帝国对外扩张的产物 |
古罗马有正义女神像,它体现了罗马法的诸多原则:如高擎的称体现的裁量公平,手握利剑体现的是法律的强制力。据此,双眼蒙布所体现的原则是,法官审案应( )
A.主要依据道德良知 | B.不受表象迷惑洞察事实真相 |
C.取证人证言 | D.排除一切干扰遵从民众意愿 |
古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阿指出:“如果人们只注意执政官的权力,那罗马国家就完全是君主制政体;如果人们只注意元老院的权力,它又完全是贵族政体;而如果只注意民众的权力,它显然又是民主政体。”这体现了当时的罗马
A.以自然法精神治理国家 |
B.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C.奴隶主企图掩盖他们对奴隶的暴政 |
D.王权与族权的结合 |
“平民通过选举护民官制约元老院,既能以高度集中的方式清晰表达平民的意志,又能以职位之力发挥‘审核法律的理性’,明智评价贵族的政治主张。因此护民官制度的建立本身便显示了十二铜表法赖以出现的公法背景,意味着‘平民运动’的走向不是革命,而是法治。”这旨在强调( )
A.罗马法制定的制度因素 | B.平民与贵族实现权力制衡 |
C.贵族丧失立法主导地位 | D.平民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
学者米健认为,“由于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人的私有意识大大加强,商品货币经济的深度与广度都已今非昔比。其内容之丰富,形式之多样远非市民法(即公民法)所能逮及。……由于社会的进步,市民法扩大为世界性的法律,已势在必行。”材料最能说明
A.市民法不再保护罗马公民的利益 | B.商品经济发展推动罗马法的完善 |
C.罗马法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核心 | D.罗马法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罗马法规定:以现金或现物进行交易;须有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在场,他们皆应是罗马公民;物件的转移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在场时当面进行;在进行转让仪式时,必须经过某种正式的手势和言语的阐述。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由以上材料信息中,可知该法( )
A.注重交易形式和程序化 | B.维护贵族的特权 |
C.突出强调保护私有财产 | D.调解贸易的纠纷 |
罗马元首制建立后,皇帝更为频繁地授予希腊人以罗马公民权。一些希腊人,主要是城市中的社会上层,也通过书面申请或他人举荐等方式从皇帝那里谋求官职或包括罗马公民权在内的民事权利。这主要反映出当时
A.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
B.帝国境内公民与非公民界限不复存在 |
C.罗马公民权成为一种特权和荣誉 |
D.希腊人的民族认同是慑于罗马皇帝权威的 |
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指的是( )
A.《十二铜表法》 | B.成文法 |
C.公民法 | D.《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其各篇目的标题如下表。据此,对《十二铜表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传唤 |
审理 |
索债(债务赔偿) |
家长权 |
继承及监护 |
所有权及占有 |
房屋及土地 |
私犯(侵犯他人) |
公法 |
宗教法 |
前五表的追补 |
后五表的追补 |
A.涉及内容广泛庞杂 B.重视诉讼的程序
C.注重保护私人财产 D.强调维护平民利益
公元前357年,罗马把借贷的最高利息限定为1/12,10年以后又把原有利率减半。公元前344年,通过延期债务偿付令,宣布禁止高利贷。公元前326年,通过新的法案,“债务人应以物品而不是人身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这些变化说明了( )
A.罗马人主要依靠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 |
B.平民的不懈斗争推动公民法不断调整 |
C.自然法精神在法律实践中获得充分体现 |
D.万民法适应了帝国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
古罗马某法律规定,若要使物品交易成功,就必须具备下面四个条件:(一)以现金或现物进行交易;(二)须有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在场,他们皆应是罗马人;(三)物件的转移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在场时当面进行;(四)在进行转让仪式时,必须经过某种正式的手势和言语的宣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改变了这一状况的法律是
A.自然法 | B.十二铜表法 |
C.公民法 | D.万民法 |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
A.重视法律程序 | B.保留习惯旧俗 |
C.强调法官至上 | D.体现人人平等 |
“农业租赁者通常是些小农,在帝国后期甚至退化成隶农,出租者同承租者之间不平等的讨价还价的地位被贫富程度的两极分化以及奴役制度进一步加强。”于是,罗马法中的租赁制度缺乏比较细致的权利与义务的划分。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A.古罗马租赁关系的不平等性 | B.古罗马法立法体系不够严密 |
C.古罗马商品经济还不够发达 | D.贵族在租赁关系中占据主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