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
在我国古代,“社稷”是国家的代称。其中,“社”指土地之神,“稷”指主管五谷之神。关于国家的这种理解,主要反映了我国古代
布罗代尔在《文明史纲》中指出:“我们所说的‘工业文明’正处于合成一个能够容纳世界整体的共同文明的过程之中。所有文明已经、正在或将要受到它的冲击。然而,即使假定世界上所有文明或早或晚终将采纳相同的技术……我们在长时期内仍然将面对事实上非常不同的各种文明。”布罗代尔强调的是
汤因比说:“人们将记住这个时代,这主要不是因为它的令人恐怖的罪恶,也不是因为它的令人惊讶的发明,……人们要敢于认为让文明的益处为整个人类所利用是行得通的。”由此可见,作者观察历史的视角主要侧重于( )
英国历史学家罗德里克·弗拉特说:“历史学家所使用的许多质量上的判断或描述就有着一层内含的数量上的意义,有时还有必要使它变得明确起来。……没有从数量方面作出回答的知识,我们便不能解释‘重要’问题上的证据。”罗德里克·弗拉特强调的是
“中国加入世贸,就像一个昏庸短见的守财奴,把自己的清白闺女嫁给了土匪。结果,土匪根本就没有把岳父当人看……还要赔上23000亿美元的嫁妆。”对此认识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