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规定:以现金或现物进行交易;须有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在场,他们皆应是罗马公民;物件的转移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在场时当面进行;在进行转让仪式时,必须经过某种正式的手势和言语的阐述。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由以上材料信息中,可知该法( )
A.注重交易形式和程序化 | B.维护贵族的特权 |
C.突出强调保护私有财产 | D.调解贸易的纠纷 |
恩格斯在论述罗马帝国时期的思想家时指出:“另一类的思想家,即法学家,则对新的秩序赞赏不已,因为一切等级差别的取消,使他们得以全面制定他们心爱的私法,因而他们就为皇帝制定了空前卑鄙的国家法。”对这段材料理解不正确的是
A.法官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法律 |
B.公民与自由民的区别消失 |
C.罗马法稳定了帝国统治的基础 |
D.法学家确立了万民法 |
《十二铜表法》第九表第一款规定“法勿因私而立”,第三款规定“授权之狱官或仲裁者,经查决狱讼而取赂者,当诛”;第八表第十二款规定:“适逢夜盗,杀之无罪。”上述规定( )
①体现了公正的法律观念 ②反映了平民斗争成果
③强调了司法程序的严格 ④保护有产者的利益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以上规定反映了该法的实质是( )
A.很残酷但按律量刑 | B.保护了罗马人民利益 |
C.极力保护私有财产 | D.重视良好道德的培养 |
中国文献中最早关于罗马法的记载,是清政府派5大臣出洋考察西洋法制的报告。载泽等人于1906年5月在《考察情形折》中称:“大抵欧洲各国政治,都根源于罗马旧制,言政法者必先言罗马,犹中国学者必首推周秦。……”从中国第一所大学——京师大学堂开始到现在,罗马法都被作为一门大学课程开设。根据这则材料我们可以说
①罗马法是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②罗马法是后来欧洲许多国家制定法律的蓝本 ③在今天罗马法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④罗马法对清末法制改革意义重大
A.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①②③④ | D.①③ |
史学界和法学界有的学者认为,罗马法流传至今仍不减其影响,主要在于其蕴涵的罗马法精神。比如:《十二铜表法》第五表规定,“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A.从习惯法到公民法再到万民法,根本原因都是平民和贵族的斗争 |
B.《十二铜表法》体现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为近现代法律奠定了理论基础 |
C.自然法继承了古希腊浪漫主义的思想传统,它主张人人生而平等 |
D.罗马法的核心目的是为了维护罗马帝国封建君主的统治 |
秦汉时期和罗马帝国时期是东西方文明的重大发展和成熟时期。这里的“文明发展”和“成熟”的含义分别是( )
A.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罗马法律建设形成完备体系 |
B.世袭制度被彻底废除,罗马法律形成完备体系 |
C.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罗马开始颁行成文法 |
D.世袭制度被彻底废除,罗马开始颁行成文法 |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材料中的“法律”指的是( )
A.《罗马法》 | B.《十二铜表法》 |
C.《人权宣言》 | D.《德意志帝国宪法》 |
《唐律》规定“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斩”《罗马法》规定: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由此可见( )
A.唐律能有效的防范谋反叛逆事件发生 |
B.罗马法的规定更具有理性色彩 |
C.法律不具备普遍适应性 |
D.罗马的法律比中国法律显得更加灵活 |
《十二铜表法》规定:“出卖的物品纵使交付,非在买受人付清价款或提供担保以满足出卖人的要求后,其所有权并不移转。”该规定反映了( )
A.罗马法对贵族利益的维护 |
B.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
C.古罗马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 |
D.古罗马对商品交换活动的严格限制 |
罗马共和国早期,祭司们为了永远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常常把法律的“奥秘”处记载成册,藏于密室。公元前304年,罗马官员弗拉维乌斯首度公布了民事诉讼程序。这一官员的做法
A.开始限制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 |
B.使罗马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
C.维护了罗马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 |
D.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
A.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法律建设方面的贡献是( )
A.制定出罗马成文法 |
B.完成罗马法体系 |
C.使皇帝的法令成为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
D.使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消失 |
罗马万民法使用的范围是( )
A.罗马统治内的一切自由民 |
B.罗马共和国统治内的所有公民 |
C.包含奴隶与战俘 |
D.包括妇女与大于50岁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