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举要》中说“他们一部分是从旧贵族下降而来,大部分则由庶人上升而成。他们走公室、跑私门,不狩不猎,不工不商,靠知识糊口于四方,纷纷要求参加政治活动。此外,还有以当兵为职业的‘武士’,又有所谓‘隐士’和‘任侠’之士。”这说明春秋战国时期( )
A.士是分封制下的血缘世袭的统治阶层 |
B.士是各阶层的分化集结而派生出的一个知识分子阶层 |
C.士的出现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
D.士的形成标志着早期血缘政治制度的瓦解 |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载“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殷周之际文化“兴废”主要表现在
A.家族文化取代部族文化 |
B.理性文化取代巫觋文化 |
C.专制文化取代分权文化 |
D.人本文化取代鬼神文化 |
学者许倬云指出:“周代是中国第一次百分之一百肯定同姓不通婚,要和外姓结婚。……这个办法,使得其他国家的领袖都变成周人的亲属:女婿,或者外甥,姐夫、妹夫,或者内兄、内弟,舅舅,阿姨。”这表明周代的政治特点之一是( )
A.按血缘宗族分配权力 | B.神权与王权紧密结合 |
C.规范大宗和小宗关系 | D.以姻亲关系维系统治 |
《春秋左传》载:“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无适:没有嫡子。钧:均等)这段记载反映出
A.宗法制下都是按年龄大小来确定继承人 |
B.春秋时期只能靠占卜来解决继承问题 |
C.古代宗法制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实施办法 |
D.贤德是宗法制下确立继承人的首要依据 |
香港中学历史教材《新理论中国历史·中四上》中“周代封建”提到:“在封建制度下,周天子具有‘一尊’的统治地位,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书中的“封建制度”在我们大陆历史教材的提法是:
A.分封制 | B.封建社会 | C.君主专制 | D.中央集权制度 |
尊称也叫敬称,是对对方表示尊敬的称呼。如尊上(对方父母) 、泰山(妻父)等。以下称谓属于尊 称的是( )
A.下官 | B.布衣 | C.仁兄 | D.晚生 |
关于中国封建专制的基本特征,史学家白钢认为:政治上的表现,一是有权就有一切,二是家长制,三是官僚政治;经济上的表现,一是以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其经济基础,二是以自然经济为基本面貌的封建生产方式,文化上推行蒙昧主义,一是天命观。 其中“有权就有一切”、“家长制”、“官僚政治”、“蒙昧主义”历史根源分别是( )
A.三公制、宗法制、中央集权制、道家思想 |
B.皇权制、宗法制、中央集权制、道家思想 |
C.三公制、宗法制、中央集权制、儒家思想 |
D.皇权制、宗法制、中央集权制、儒家思想 |
据记载,族刑(指以整个宗族为单位进行惩罚的刑法)在春秋时期被广泛运用,但到战国时期“灭族”、“逐族”的族刑记载大为减少,多以父母、妻子、同产(即同父的兄弟姊妹)在内的“三族”之刑所取代。此变化说明
A.分封制度走向崩溃 | B.仁政思想得到贯彻 |
C.郡县制度得到加强 | D.宗法观念逐渐淡化 |
根据“家”字的构成,最早使用这一词表示居住处所的是
A.皇帝 | B.贵族 | C.平民 | D.奴隶 |
《春秋繁露》中写道:“正朔、服色之改,受命应天制礼作乐之异,人心之动也,二者离而复合,所为一也。”该主张的主要目的是( )
A.巩固儒学在思想界的统治地位 | B.为三纲五常学说提供理论基础 |
C.借助天意来宣扬大一统和加强君权 | D.将哲理引入儒学促使其思辨化 |
“百姓”一词,辞海注释:“书尧典:‘章百姓,百姓昭明’,孔传:‘百姓百官’,郑注:‘百姓,羣臣之父子兄弟’。”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周语富辰曰:‘百姓兆民’ ”材料中的“百姓”是指
A.奴隶主贵族 | B.战国的“平民” |
C.封建地主阶级 | D.西周的“国人” |
王国维《殷商制度论》中认为:“周人制度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下臣诸侯之制度”。这实质上说明了( )
A.商周政治制度存在差异性 | B.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 |
C.宗法制与礼制之间是因果关系 | D.周文化的稳定性与延续性 |
(新唐书•礼三本》说:“夫君者,民众父母也”;《周易.家天下》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马克思说:“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各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这几则材料实质上揭示了( )
A.古代社会家国同构的社会特征 |
B.君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地位 |
C.家长制作风体现了封建特权思想 |
D.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生活诸多方面 |
春秋战国时期,平民和贵族的地位发生了如图所示的变化。其原因是
①分封制逐步瓦解,世卿世禄制度没落 ②私学兴起,平民有学习和提升的机会
③科举制度盛行,平民有升迁的机会 ④市镇经济发达,市民经济力量壮大
A.①② | B.②③ | C.③④ | D.①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