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
一、以个人每月工资收入额减去3500元后的余额作为其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纳税级数 |
个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纳税税率 |
1 |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
3%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若甲、乙两人的每月工资收入额分别为4000元和6000元,请分别求出甲、乙两人的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若丙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5元,则丙每月的工资收入额应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