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利用电力资源,电力部门推行分时用电.即在居民家中安装分时电表,每天6:00至22:00用电每千瓦时0.61元,每天22:00至次日6:00用电每千瓦时0.30元.原来不实行分时用电时,居民用电每千瓦时0.61元.某户居民为了解家庭的用电及电费情况,于去年9月随意记录了该月6天的用电情况,见下表(单位:千瓦时).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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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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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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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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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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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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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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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至22:00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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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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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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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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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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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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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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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至次日6:00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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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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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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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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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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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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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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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用户去年9月份(30天)每天的用电情况基本相同,根据表中数据,试估计该用户去年9月总用电量约为多少千瓦时.
(2)如果该用户今年3月份的分时电费为127.8元,而按照不实行分时用电的计费方法,其电费为146.4元,试问该用户今年3月份6:00至22:00与22:00至次日6:00两个时段的用电量各为多少千瓦时?(注:以上统计是从每个月的第一天6:00至下一个月的第一天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