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和某乙是同村村民,因家里盖房需要,某甲以600元价款购买某乙所有的三根木料。某甲当场向某乙支付了300元,并约定第二天将余款300元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某乙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第二天,某甲带着300元到某乙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某乙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木料已归某甲所有。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某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乙交付木料。
(1)本案中木料的所有权属于谁?
(2)法院应如何处理这起案件?
老李早年从农村到城市创办家具厂,以家具厂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在城里购买了2套商品房。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老家房子即将拆迁,承包地也要被征用。多年来老李一直把老家房子和承包地借给邻居老王,征地拆迁时,老王和老李就补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1)结合上述案例,简述物权的三种类别。
(2)结合案例,如何解决老王和李老板的纠纷。
2012年8月21日至9月1日之间,邹恒甫在其加V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中连续发布十多条信息,指称北京大学院长、主任、教授与梦桃源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2012年9月,北京大学、梦桃源公司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邹恒甫诉至法院。
2014年8月20日,一审法院判决邹恒甫的行为构成侵权。邹恒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一中院。2014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上诉人邹恒甫的行为已超出了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边界,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指出本案中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
(2)本案中邹恒甫应该怎样承担侵权责任?
15岁的中学生小赵,在2013年暑假期间因涉嫌抢劫被拘留。他的父母下岗,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小赵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小赵为人老实,品学兼优,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别人胁迫作案;且案发后有自首表现,能如实交代案件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认为,从一定角度看,小赵应该为此案的受害者,不构成犯罪。最终法院经过核实,判决小赵无罪。
(1)小赵父母无钱请律师,为什么还能请陈律师担任辩护人?
(2)结合材料分析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职能。
王川与刘洋是上下楼邻居。2013年11月28日,刘洋家中不慎失火,不但自家损失惨重,还殃及上下左右共四户邻居,尤其是楼上的王川家受损最为严重,王川的儿子因逃生呼救,被玻璃划破了手,伤口较大,被送进了医院。事后不久,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了刘洋及四户邻居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积极协调,最终达成协议。按协议,刘洋赔偿王川损失16 000元。协议签订后,刘洋按约先支付了8 000元赔偿款。然而,之后因王川在装修时施工不当导致渗水,造成楼下刘洋家天花板破损,刘洋以自家房子遭王川损害为由,未按期将其余的8 000元赔偿款支付给王川。王川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刘洋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剩余的赔偿款。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剩余赔偿款显属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被告刘洋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因原告家渗水造成被告家财产损失的意见,因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法院未予采纳。经过法官耐心地做工作,被告当庭表示马上履行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1)什么是调解?
(2)人民调解机构是政府机关,这一观点是否正确?
(3)王川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0年前,孙老汉经人介绍与老伴结婚,老伴属于再婚,带一儿一女,孙老汉60岁时老伴去世,如今孙老汉80岁,终日卧床不起,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社区干部多次找到孙老汉的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子女们都强调孙老汉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长年无来往,实际上脱离了关系,且都表示孙老汉去世之后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拒绝赡养。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
用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对孙老汉子女的行为进行分析。
浙江温州瓯海新桥工商所根据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的举报,依法对瓯海货运市场内一托运部进行检查,在对装卸场的角落堆放的一百多箱无任何标志的纸箱进行检查时,查获涉嫌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163 200支。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包装上标明:制造商“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厂址“中国上海闵行开发区”等内容,是一福建客户委托该托运部运往河南某地销售的。经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初步鉴定该批“阿尔卑斯”棒棒糖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上述涉嫌商标侵权的“阿尔卑斯”棒棒糖予以查扣。
(1)本案中福建客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如果这批棒棒糖流入市场,消费者哪些权利将受到侵害?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3)就此案例分析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意义。
不知不觉间,一种店内产品统一定价为“xx元”的小店铺已经在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其中以销售日用品为主的“2元店”无疑是最为活跃的一种,它们的存在,既给市民生活带来了方便,也给伪劣产品提供了藏身之地。 “高露洁”牙膏被拧开后却是“中华”牙膏的味道,标明为“蚊不叮”牌的花露水开盖后发出刺鼻的香精味道。对于这种明显的假冒伪劣产品,很多消费者都显出了“宽容”,没有人刻意追究这些产品的来历、生产日期等。
(1)试用法律常识的知识对上述“2元店”行为进行分析。
(2)作为一个消费者,能宽容上述“2元店”行为吗?为什么?
哈尔滨市市民梅林看到哈尔滨世纪振达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达”)刊登的宣传信息称,革新街一处南北朝向、使用面积52平方米的房产欲出售。买房心切的梅林到现场匆匆看了一眼房子便与“振达”签订了购房协议,结果签完协议发现,该房子是东西朝向,房屋产权证上写的使用面积只有41平方米,与宣传信息有多处误差。对此,“振达”业务经理称,哈尔滨没有正南正北的房子,房屋面积“缩水”是为了省物业费和包烧费改的,如果梅林想退房就得按合同赔偿。
(1)上述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你是梅林,你会提出怎样的要求?
市民王某希望了解本市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排放情况,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相关数据,但环保局未予作答。王某较起真来,按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保局履行职责。法院判决王某胜诉。这反映了
①国家支持公民依法维权 ②公民享有质询权
③国家保护公民的知情权 ④公民享有监督权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从政治生活角度看,这条规定体现了 ( )
A.公民在法律上享有同样权利 | B.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
C.人民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 | 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保护知识产权,要从公民自身做起。这是因为( )
A.公民意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 |
B.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 |
C.公开透明有利于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D.公民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 |
李某画了一副画,没有在上面署名就交由展览了。张某专门开了一家出租漫画书的店铺,漫画书的著作权人可以以著作权为由要求他交费。高二某班围绕他们是否有著作权广泛开展了讨论:你认为正确的是( )
A.甲同学认为李某无著作权,漫画书的著作权人有出租权 |
B.乙同学认为李某无著作权,漫画书的著作权人无出租权 |
C.丙同学认为李某有著作权,漫画书的著作权人无出租权 |
D.丁同学认为李某有著作权,漫画书的著作权人有出租权 |
法人是具有民事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
A.法人是经济组织 | B.法人得到法律承认 |
C.法人不以生命为存在特征 | D.法人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李某(女)因难产生命垂危,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北京市朝阳医院决定免费让她入院治疗,而同来的男友即胎儿的父亲肖某(男)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医生在轮番药物抢救3小时后,当晚7点20分,李某(女)死在病床上,胎儿死于腹中。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之中,医生选择了不“违法”,终致酿成恶果。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父亲肖某(男)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是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对此,他没有任何过错。 |
B.医生选择了不“违法”是对的,这也符合医生的职业道德。 |
C.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 |
D.“违法”与“救死扶伤”在医院里始终是矛盾的,没有调和的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