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钦定的法学教科书中说:“皇帝的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赋予他权力的王权法,人民把他们的全部权威和权力移转给他。”这说明( )
A.《社会契约论》影响深远 |
B.古罗马有重视法律的传统 |
C.古罗马皇帝崇尚“君权神授” |
D.王权法丧失了法律效力 |
“约法十二章的颁布,只是防止贵族阶级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另立新的规章。这一切只不过是给予了平民阶级比较大的安全感,以及对国家事务参与的切身感。”下列有关“约法十二章”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由公民大会制定和颁布 |
B.使平民获得了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力 |
C.废除了维护贵族利益的不合理法规 |
D.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的垄断 |
近代,有西方法学家说“如果欧洲主要国家没有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接受罗马法,那么政治理论和制度,工业和商业组织,公法和私法的规则……都不会像今天这样”。这实际上说明了:
A.近代欧洲各国法律都完全沿用罗马法 |
B.罗马法极大影响了近代欧洲法律的制定 |
C.罗马法导致了近代欧洲工商业的混乱 |
D.罗马法只在近代欧洲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
罗马法规定:“法律承认个人有独立的人格,承认个人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在未经个人许可时,即使国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该规定( )
A.强调保护私权,限制公权滥用 |
B.强调人人平等,打破贵族垄断 |
C.强调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 |
D.强调社会和谐,协调入际关系 |
罗马法经历了从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转变,推动这一转变的是
A.平民争取权利的斗争 |
B.罗马帝国的分裂 |
C.法律混杂使用不便 |
D.境内被征服民族的反抗 |
有学者认为,《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是古罗马平民阶层的胜利。该学者的主要理由应该是
A.法典的制定,奠定了罗马公民法的基础 |
B.法典规定了债务法规,改善了奴隶的处境 |
C.与习惯法相比,该法典内容有大量的扩充 |
D.法典明文公示,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知识的垄断 |
“烧毁房屋或堆放在房屋附近的谷物堆的,如属故意,则捆绑而鞭打之,然后将其烧死;如为过失,则责令赔偿损失,如无力赔偿,则从轻处罚。”《十二铜表法》的上述规定集中体现了罗马法
A.考虑周全,甄别案件性质 | B.宽容忍让,代表弱势群体 |
C.叙述详细,内容庞杂繁琐 | D.司法不公,保护强者、富人 |
罗马法的旧式诉讼程序规定,以神官司审判一职,原、被双方供托保证金或牛羊于神圣之处所,诉讼结束后,没收败诉者之保证金或牛羊归于国库。该规定
A.看似公允实则维护富人利益 |
B.维护了平民的基本诉讼权力 |
C.充斥着封建迷信和野蛮习俗 |
D.充分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为了统治疆域辽阔的帝国,罗马帝国的统治者采取的措施和中国历代皇帝采取的措施相比,最有特色的是( )
A.不断削弱地方权力 | B.不断强化皇权 |
C.重视思想控制 | D.重视法律的制定 |
公元前1世纪,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军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相爱,并且两人有了一个儿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撤归国执政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 )
A.会,因为是皇帝的妻、子 |
B.不会,因为她们不属于罗马共和国公民 |
C.会,因为她们属于罗马帝国公民 |
D.不会,因为她们不属于罗马帝国自由民 |
恩格斯指出:“后世的立法,没有一个像罗马那样残酷无情地,无可挽救地把债务奴隶者投在高利贷债权者的脚下——这种立法都是纯粹由于经济强制,作为习惯法,而自发地产生的。”材料表明古代罗马法
①极力保护私有财产权利 ②具有某些习惯法因素
③强制调解经济生活纠纷 ④对后世立法没有影响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从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中叶罗马人创制了宏大而缜密的法律体系,对后世影响深远。其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最主要原因在于( )
A.罗马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 |
B.法学家积极参与立法 |
C.罗马法能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和完善 |
D.罗马法本身的系统性、逻辑性很强 |
古罗马查士丁尼皇帝钦定的《法学阶梯》规定:“法学家的解答是那些被授权判断法律的人们所作出的决定和表示的意见。古时规定应该有人公开解释法律,这些人由皇帝赋予权力就法律问题作出解释,称为法学家。他们的一致决定和意见具有这样的权威,根据宪令规定,审判员也不得拒绝遵从”。这反映出罗马法的特点是
A.注重法律的灵活实用 | B.贵族垄断法律解释权 |
C.重视法律的形式和程序 | D.法学家的地位高于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