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有西方法学家说“如果欧洲主要国家没有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接受罗马法,那么政治理论和制度,工业和商业组织,公法和私法的规则……都不会像今天这样”。这实际上说明了:
“中国社会上的状态,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起: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镖枪以至机关炮……都摩肩挨背的存在。”这种现象最早可能出现在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写道:“除了文化上的成就外,宋朝时期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了一场名副其实的商业革命,对整个欧亚大陆有重大意义”。其中的“商业革命”表现在
2003年,美国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攻打主权国家伊拉克,遭到包括俄、德、法等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反对,这一事件主要反映了
“从世界史的观点来看,美国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对“新的、不同类型”的正确理解是
伯利克里说:“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以下史实不能证明这一结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