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学在学习了《罗马人的法律》后,整理了一份学习笔记。其中错误的有( )
① 按产生先后排序是“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②《十二铜表法》的颁布体现了平民的作用
③ 随着对外扩张,外邦人自动获得了公民权,万民法体系形成
④ 自然法是一种法律观念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古罗马《民法大全》:“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 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材料体现的原则是
A.保护弱者 | B.人人平等 |
C.公正合理 | D.注重证据 |
古罗马颁布的《民法大全》中规定:“宁可让罪犯逃脱惩罚,也不可枉屈一人。”这表明罗马法( )
A.是人是万物尺度思想的起源 | B.强调法律的人人平等原则 |
C.是西方天赋人权思想的起源 | D.包含鲜明的人文主义精神 |
公元116年的一天,罗马街头,长期定居罗马的小亚细亚(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商人艾哈迈德遭到当地一群无赖的哄抢。艾哈迈德立即投诉法庭。法庭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无赖们受到严惩。法庭判案的依据是( )
A.习惯法 | B.《十二铜表法》 |
C.公民法 | D.万民法 |
下列评述正确的是:
①《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的基本法,它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的阶段 ②罗马法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帝国的统治 ③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
《查士丁尼法典》的序言中说:“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这句话表明
A.罗马法可以消除罗马社会矛盾 |
B.罗马法是皇帝制定政策的唯一依据 |
C.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影响深远 |
D.法律是治国的重要手段之一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规定:“不法砍伐他人树木的,每棵处25亚士的罚金。”有一天某人的葡萄蔓被砍了,告到法官那里。法官因他告的是葡萄蔓被砍,而不是树,就不予受理。此案例主要体现《十二铜表法》带有( )
A.习惯法的特征 | B.公民法的特征 |
C.万民法的特征 | D.自然法的特征 |
下图中的十二块铜牌陈列于罗马广场,详细列出了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的内容。此举的历史意义在于
A.应广大平民要求设立 |
B.保障了平民利益,消除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C.用文字明示法律规定,成为罗马法发展的里程碑 |
D.作为罗马的基本法,标志着罗马法的成熟 |
中国对联、西方谚语中,有不少是以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为背景,反映了当时历史风貌,为研究历史提供了非常珍贵有价值的资料。下表中对联、谚语的内容与反映的史实对应正确的有几个?
谚语或对联 |
反映的相关史实 |
西方谚语:“宁要三个魔鬼打架,不要一个天使掌权” |
伏尔泰分权制衡思想 |
罗马谚语:“举证之所在,胜败之所在。” |
《十二铜表法》灵活实用,重视调解民事纠纷 |
“灌输益部成尧甸;疏凿岷源绍禹功” |
李冰主持修建都江堰 |
“借新账还旧账账账不清;吃一斤买一斤斤斤不剩。”横批:“已经过去。”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在克里斯提尼执政时期,每年举行特别公民大会,投票决定民主威胁者的命运。如果某人的得票超过6000,他将被判流放国外10年,但家人不受牵连,本人在10年后恢复公民权,这种民主方式的依据是( )
A.《十二铜表法》 | B.陶片放逐法 |
C.雅 典公民法 | D.公民大会法 |
“在传统中国,政治关系及其他一切社会关系主要是由宗法因素决定的,而在传统欧洲,政治关系及其他一切社会关系主要是由契约规定的。”能够得出与此观点史论一致的是:
A.古雅典的民主政治 | B.古希腊的人文主义 |
C.古罗马的法律原则 | D.卢梭的政治学说 |
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这反映了古罗马民法( )
A.肯定证据 | B.主张重罪轻罚 |
C.纵容犯罪 | D.维护贵族利益 |
根据罗马法,若要使物品交易成功,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以现金或现物进行交易;须有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在场;物件的转移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在场时当面进行;……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知该法
A.注重形式和程序 | B.维护贵族利益 |
C.保护私有财产 | D.有利于贸易发展 |
公元前452至前451年,在古罗马平民的努力下,由贵族编制出的十个法表,被镌刻在十块青铜板上,但法表中的一些内容引起平民不满。公元前450年,又增两表,形成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这一过程说明
A.平民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 | B.贵族的利益不再受法律保护 |
C.罗马法学体系臻于成熟 | D.平民取得了罗马法的制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