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曾经说:“环顾我们国家中的其他部分,你会发现一切都依照规则和法律的规定而运转。”这句话反映出当时罗马社会
A.人人精通法律 | B.法律适用于所有人 |
C.法律至上的原则 | D.统治阶级没有特权 |
“随着商业和(罗马)帝国的发展,生活日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能再满足需要……”为此罗马统治者通过一系列司法实践,形成了
A.习惯法 | B.公民法 | C.万民法 | D.自然法 |
《罗马法原论》:“主人抛弃老病奴隶的,该奴隶即获得自由,禁止任意杀害奴隶”“凡奴隶不堪主人虐待的,官厅得强迫主人出卖之,无故杀戮奴隶的,按杀人罪处理"。材料说明罗马法
A.不再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B.宣布广大奴隶享有基本人身自由 |
C.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奴隶的利益 |
D.允许奴隶和平民享有同等政治权利 |
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这就是由“控诉式诉讼”派生出来的“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这说明古罗马( )
A.减少诉讼案件 | B.注重法律程序 |
C.维护贵族利益 | D.强调证据作用 |
每一选项的分值可能为3、1、1、0分。选出最佳一项,多选不得分。
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对这段话的理解准确的是
A.罗马法具备了严格的法律强制性 |
B.罗马法的推行有助于打破地方割据 |
C.罗马法巩固了帝国对地方的控制 |
D.法官滥用权力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
“在罗马人的观念里,法律应该是不断发展的,以适应变化的情况,但不要变动太大。要用法律和客观的判断而不是个人的心血潮调和社会的各种关系……罗马法律也促进了普遍意义上的公平”。这反映了罗马法
A.保持习惯法传统 | B.强调维护民主法制的重要意义 |
C.崇尚自由和理性 | D.追求客观公正地解决现实问题 |
《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这反映出该法的特点是
A.诸法合体、私法为主 | B.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 |
C.体现了的理性原则、平衡观念 | D.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 |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件:在一个公共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
A.本质是维护私有制和贵族利益 | B.保障平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
C.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 D.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古罗马司法女神朱斯提亚的雕像,她头戴金冠,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宝剑,在眼睛上蒙着布条。对该造型像理解正确的是( )
A.“金冠”表示制裁严厉,绝不姑息 |
B.“蒙眼”暗喻司法感性第一,理性第二 |
C.“宝剑”象征权力尊贵无比,无上荣耀 |
D.“天平”表明裁量公平,人人平等 |
周柑先生是中国罗马法研究的先驱,享有“罗马法活字典”之美誉。他的《罗马法原论》是其生平学术的结晶,也是目前国内最为权威的罗马法专著。在这部著作中,周先生有可能涉及的论点是
A.《十二铜表法》摒弃了罗马的风俗与习惯 |
B.《查士丁尼法典》规定罗马人都是平等的 |
C.罗马法蕴涵了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 |
D.罗马法始终服务于罗马奴隶主的统治需要 |
《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罗马人传统习惯法的汇编,表现出维护贵族和富裕平民利益的倾向。以下各项条文中,能够反映这一倾向的是
A.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有权拘捕之 | B.遗产的分割按遗产分析诉处理 |
C.对他人的偶然侵害,应负赔偿责任 | D.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 |
《民法大全》认为:“罗马人民所适用的,一部分是自己特有的法律,一部分是全人类共同的法律。”罗马帝国制定“全人类共同的法律”主要是为了协调
A.罗马帝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 B.罗马平民与贵族的关系 |
C.罗马人与被征服民族的关系 | D.罗马公民与奴隶的关系 |
“在共和国晚期,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司法者……建立起一项原列,即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告有权利在法庭的法官面前同原告对质。”这项“原则”
A.推动了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 |
B.确保了罗马帝国境内所有居民的平等 |
C.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精神的本质内涵 |
D.体现出古罗马司法追求公平公正 |
《十二铜表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反映了
A.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B.贵族的利益得到维护 |
C.平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 D.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