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分)法制建设和进步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漫长而艰难的演进过程。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这种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的条文中。它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有了成文法典,他们就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量刑定罪都有章可循;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如规定“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
——摘编自于语和《〈法经〉与〈十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第二条第三款: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体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体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材料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1993年宪法修正案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地位。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编自《宪法在社会变革中逐渐完善》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的“他们”属于哪一社会阶层?据材料一,指出《十二铜表法》颁行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宪法坚持的原则各是什么?并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10分)
(3)材料三中的“民治”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都努力去落实,请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关于“民治”的三部主要法律名称及每部法律的特点或原则?(12分)
(4)材料四所述内容反映了怎样的时代特征?综合材料四,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谈谈你对中国修宪的认识。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 A.保留习惯旧俗 | B.重视法律程序 | C.强调法官至上 | D.体现人人平等 |
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法令,宣布所有罗马帝国出身自由的男人将被给予完整的罗马公民权,同样地,所有帝国自由出身的女人拥有与罗马女人相同的权利。该法令
| A.有利于巩固罗马帝国的统治 | B.表明罗马法律体系走向成熟 |
| C.缓和了境内各阶级间的矛盾 | D.确立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 |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在上述情况下,可对取用他人木料者,提出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讼。”以下法律条文与该条款精神一致的是( )
| A.“不得为了任何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
| B.“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
| C.“家长如三次出卖其子的,该子即脱离家长而获得解放” |
| D.“死者未立遗嘱,又无当然继承人,其遗产由最近的亲族继承”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下图)古代罗马人正在观看和议论《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
力。……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
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
法。 ……
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
劾或讯问。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据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整理
材料三下图是美国费斯特拉教授向学生讲解美国1787年宪法中关于“三权分立”的示意图(注释:Legislative Branch,立法分开;Executive Branch,行政分开;Judicial Branch,司法分开)。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是哪一阶层斗争的结果?它的颁布有何积极意义?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权利法案》限制了英国国王的哪些权力?(不得摘抄材料原文)
(2)假如你是费斯特拉教授,请简要向学生介绍美国三权分立体制中三权分别由什么部门掌握?部门之间遵循什么原则?
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手段。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罗马法》规定:“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颁布的《人权宣言》规定:“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合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1)恩格斯曾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请依据材料一论证恩格斯的观点。
材料二:“……美国政府也被公正地称为一种妥协的制度,……它既不像欧洲旧政府那样建立在传统之上,也不像追随法国革命的政府那样建立在原则之上,而是建立在一系列的相互妥协和暂时搁置对立原则的对抗的做法上,这些原则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居于支配地位。”
---(英)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美国革命的政治原因》)
(2)综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如何理解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18世纪)“美国政府也被公正地称为一种妥协的制度”这段话。
材料三: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拿破仑法典》
(3)材料三体现了《拿破仑法典》的哪些基本原则? 该法典有何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材料二 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引自《历史·必修1政治文明历程》(岳麓版)
材料三 “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深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奇异、神秘、壮观、肃穆……其中有不少城市还因为风格交叉而不愿意固守一个词,产生角逐。只有一个词,它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它静静安踞在并不明亮的位置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余秋雨《行者无疆》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2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法制建设的影响。分析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4分)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材料三这一观点的理解。(6分)
法律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依据下表所列法律文献内容摘要,指出法律文献的名称及其颁布的意义。
| 法律文献 内容摘要 |
法律文献 名称 |
法律文献 颁布意义 |
| 第三表 执行 二、……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 |
1、(1) |
1、(2) |
|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匡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
2、(1) |
2、(2) |
|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
3、(1) |
3、(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4、(1) |
4、(2)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由于私有制进一步发展,人的私有意识大大加强,商品货币经济的深度与广度都已今非昔比。其内容之丰富,形式之多样远非市民法所能逮及。……由于社会的进步,市民法扩大为世界性的法律——万民法,已势在必行。
——米健《略论罗马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材料二 1787宪法是新大陆第一份具备高度法律意义的文件,与之相当的就是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和1787宪法都包含了私法和公法两大门类。但是,在罗马,这两大门类之间并没有清楚的区分,甚至也不存在形式上的划分,而1787宪法则以公法和私法之间严格的内容和逻辑划分为特征和性格。使人吃惊的是,最终的局势和未来的发展表明,在罗马,私法元素具备了压倒性的地位;而在美国,情况却恰恰相反,是公法元素或者说宪法元素获得了这个地位。
——林国荣《托克维尔眼中的美国1787宪法与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之比较》
材料三 1866年对奥地利战争胜利后,为了使新成立的北德意志联邦“有章可循”,惯于专断的普鲁士首相竟然像签发公文一样,将他拟定的宪法草案送给北德意志联邦议会强行通过。故而有人称这部宪法是俾斯麦的个人“著作”。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就是在这样一部宪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摘编自刑来顺《略论德意志帝国政治架构的发展趋势》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回答,为什么说万民法取代公民法“势在必行”?
(2)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概括两部法律对世界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同贡献。
(3)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德国1871年宪法出台形式和内容的特点。
罗马法内容丰富,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习惯法→成文法→万民法→公民法 |
| B.成文法→万民法→公民法→自然法 |
| C.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
| D.习惯法→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 |
特色的文明·流动的文明·共同趋势的文明
材料一不同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文明。而各自区域文明的形成是与当时社会上最具活力的社会阶层有着直接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出现了“士”阶层。如《论衡·效力》所言:“六国之时,贤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春秋末年(公元前509年)古罗马建立了共和国,罗马进入贵族共和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逐步形成了贵族与平民两大社会阶层。“平民”一词源于pleo,plenus,原意为“众”,通常带有“低贱”之意。该词常用来形容“平凡的,普通的,日常的”事物。
材料二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材料三“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中国的“士”与古罗马的“平民”对各自地区在文明形成中各具特色的贡献。
(2)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你认为“罗马法”在近代世界“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的原因有哪些?
公元前242年起在罗马大法官中专门设立“外事裁判官”,审理涉外案件的原则,既不能套用罗马公民法,也不能完全依照异邦人本民族的法例,而是互相参照通融权衡,取得一些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所以他们便称自己凭据的是万民通用之法,因此形成万民法的概念。由此可见,罗马万民法的特点是()
| A.形式化 | B.强制性 | C.主观性 | D.实用性 |
罗马共和国早期,祭司们为了永远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常常把法律的“奥秘”处记载成册,藏于密室。公元前304年,罗马官员弗拉维乌斯首度公布了民事诉讼程序。这一官员的做法
| A.开始限制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 |
| B.使罗马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
| C.维护了罗马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 |
| D.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历代有卷册浩繁、分支众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议”,都是对特权与等级的保护……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的约束作用微乎其微。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东罗马帝国《民法大全》
材料三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法律的基本特点。(4分)
(2)从材料一、二可以看出,东罗马帝国和古代中国在皇权与法律的关系上具有什么相同点?(3分)
(3)材料三认为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与材料一、二相比,它的进步之处主要表现在哪里?(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