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说:“没有比在法律的借口下和装出公正的姿态时所做出的事情更加残酷的暴政的了。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说不幸的人们正是在他们得救的跳板上被溺死的。”在此,孟德斯鸠认为
A.法律有阶级性 | B.法律地位至上 | C.司法必须公正 | D.法律并非万能 |
罗马共和国早期,祭司们为了永远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常常把法律的“奥秘”处记载成册,藏于密室。公元前304年,罗马官员弗拉维乌斯首度公布了民事诉讼程序。这一官员的做法
A.开始限制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 |
B.使罗马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
C.维护了罗马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 |
D.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
公元3世纪初,罗马各行省的社会关系日益接近首都的社会关系。居民逐渐分裂为三个由极复杂的成分凑成的阶级(或集团):富人、没有财产的自由人、广大的群众——奴隶。“前两个阶级对于国家即对于皇帝来说,几乎同奴隶对于奴隶主一样没有权利。”从法律角度看,这反映出( )
A.罗马法不能有效维护富人利益 |
B.罗马法是专制统治工具的本质 |
C.公民法的适用地域得到了扩展 |
D.罗马法消弭了帝国内部的矛盾 |
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法的基本内容。之所以说“万民法是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是因为它( )
A.通用于世界各地 |
B.包含了罗马帝国的全部法律文献 |
C.适用于罗马帝国的公民 |
D.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规定:“不法砍伐他人树木的,每棵处25亚士的罚金。”有一天某人的葡萄蔓被砍了,告到法官那里。法官因他告的是葡萄蔓被砍,而不是树,就不予受理。此案例主要体现《十二铜表法》带有( )
A.习惯法的特征 | B.公民法的特征 |
C.万民法的特征 | D.自然法的特征 |
在全部罗马法的内容中,“私法”部分是精华,其特点是保护私有财产和承认个人人格。“私法”在当时的意义在于
A.保证人人都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
B.调节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纠纷 |
C.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
D.促进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关于该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它是古罗马习惯法的汇编 | B.它不属于罗马公民法 |
C.它是当时罗马社会的写照 | D.它限制了贵族的权力 |
公元前536年,郑国把刑书刻在青铜鼎上;公元前449年,古罗马颁布《十二铜表法》。由此可见
A.中国比西方世界更早进入法治社会 |
B.古罗马的铸铜技术源自中国 |
C.古罗马的习惯法历史比中国更久远 |
D.成文法律体现文明发展诉求 |
罗马法中的“最高裁判官法”运用皇帝特许他们颁布告示和命令的权力,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便可以针对旧法不能满足新的实际需要的情况,对新出现的法律关系给予司法保护和有效调整。这体现了罗马法的( )
A.严谨与苛刻 | B.专制与独断 |
C.务实与灵活 | D.形式与随意 |
罗马法体现了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的特点,在程序法方面作了很多规定。如: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如被告托辞不去或企图逃避,原告有权拘捕之;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但除自愿外,不必用有篷盖的车辆。这些规定的直接目的是为了( )
A.更好地维护奴隶主的利益 | B.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
C.防止司法部门以权谋私 | D.使原告的利益不受侵犯 |
16世纪,西欧各国普遍出现了“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到19世纪初,更出现了以罗马法为基础的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拿破仑法典》。由此可见罗马法( )
A.为资本主义立法提供了范本 | B.推动了工业资本取代商业资本 |
C.为资本主义规范了社会秩序 | D.保障了西欧社会资本原始积累 |
“农业租赁者通常是些小农,在帝国后期甚至退化成隶农,出租者同承租者之间不平等的讨价还价的地位被贫富程度的两极分化以及奴役制度进一步加强。”于是,罗马法中的租赁制度缺乏比较细致的权利与义务的划分。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A.古罗马租赁关系的不平等性 | B.古罗马法立法体系不够严密 |
C.古罗马商品经济还不够发达 | D.贵族在租赁关系中占据主导 |
德国法学家耶林曾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以下观念( )
A.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人人平等,法律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2012年央视大型纪录片《公司的力量》解说词中这样写到: “用法律保护个人权利,明确所有权归属,这些正是自由交易和市场形成的前提,也许正基于此,很多学者才把发明公司的荣耀归于罗马人。真正公司时代的到,还要在人被进一步解放之后。”对这段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A.罗马法影响后世公司组织诞生 |
B.罗马法直接推动公司组织诞生 |
C.罗马法保障个人权利与所有权 |
D.罗马法原则是公司产生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