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自变量 与因变量 的对应关系如表呈现的规律.
|
|
|
|
0 |
1 |
2 |
|
|
|
12 |
11 |
10 |
9 |
8 |
|
(1)直接写出函数解析式及其图象与 轴和 轴的交点 , 的坐标;
(2)设反比例函数 的图象与(1)求得的函数的图象交于 , 两点, 为坐标原点且 ,求反比例函数解析式;已知 ,点 与 分别在反比例函数与(1)求得的函数的图象上,直接写出 与 的大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