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4—5:不等式证明选讲)已知均为正数,证明:.
已知函数f(x)=-(x>0),数列{an}中,a1=1,=-f(an),求数列{an}的通项公式.
已知5个数成等差数列,它们的和为5,平方和为,求这5个数.
在数列{an}中,an=lg,判断该数列是否为等差数列.
已知{an}是等差数列,a1=2,a2=3,若在每相邻两项之间插入3个数,使它和原数列的数构成一个新的等差数列,(1)原数列的第12项是新数列的第几项?(2)新数列的第29项是原数列的第几项?
两个等差数列5,8,11,…和3,7,11,…都有100项,问它们有多少个共同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