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集合,,若,求实数的值.
设为常数,且证明对任意假设对任意有,求的取值范围.
试判断下面的证明过程是否正确: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证明:(1)当时,左边=1,右边=1 ∴当时命题成立. (2)假设当时命题成立,即 则当时,需证 由于左端等式是一个以1为首项,公差为3,项数为的等差数列的前项和,其和为 ∴式成立,即时,命题成立.根据(1)(2)可知,对一切,命题成立.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