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函数,其中为实数.(1)若在处取得的极值为,求的值;(2)若在区间上为减函数,且,求的取值范围。
设是公比大于1的等比数列,为数列的前项和.已知,且构成等差数列. (1)求数列的通项公式; (2)令,求数列的前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