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希腊、罗马创造了辉煌的政治文明。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在解决私人争端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无论何人以何种方式显露头角,优于他人担任一些荣耀的公职,那不是因为他属于特殊的阶级,而是由于他个人的才能。”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的片段
材料二 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 死者的遗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果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1)从材料1中可以看出雅典民主制的哪些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的意义。
(2)《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你认为在古代希腊、罗马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说明理由。
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手段。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罗马法》规定:“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颁布的《人权宣言》规定:“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合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1)恩格斯曾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请依据材料一论证恩格斯的观点。
材料二:“……美国政府也被公正地称为一种妥协的制度,……它既不像欧洲旧政府那样建立在传统之上,也不像追随法国革命的政府那样建立在原则之上,而是建立在一系列的相互妥协和暂时搁置对立原则的对抗的做法上,这些原则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居于支配地位。”
---(英)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美国革命的政治原因》)
(2)综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如何理解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18世纪)“美国政府也被公正地称为一种妥协的制度”这段话。
材料三: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拿破仑法典》
(3)材料三体现了《拿破仑法典》的哪些基本原则? 该法典有何影响?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古罗马的自然法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结晶。斯多噶派(注:流行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欧洲哲学思想流派)发展了具体体现为正义和会正的理性自然的思想.他们断言,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一些基本权利,对这些权利政府无权侵犯。这一法律优先于国家本身,任何擅自亵渎它的统治者必然成为暴君。
――P.L.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
(l)古罗马的斯多噶派提出什么重要主张?以启蒙运动为例,说明这些主张在近代民主思想中的体现。
材料二 责任内阁制,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内阁必须集体向国会下院负责,是议会主权原则的体现……内阁成员彼此负责,并就其副署的行政行为向英王负责;内阁向国会负责连带责任,如果下议院对内阁投不信任票,内阁(成员)必须集体辞职或通过英王解散下议院重新选举;如果断选出的下议院仍对内阁投不信任票,内阁(成员)必须辞职.这一原则是通过一系列惯例形成的。
――《外国法制史》
(2)从材料三可以看出,英国的内阁对谁负责?体现了什么原则?
材料三 司法独立原则是美国司法制度建构的核心。美国严格实行“三权分立”,即司法独立不仅强调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同时也强调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
――《中外司法体制比较研究》王公义 许兵
(3)根据材料三,指出美国司法制度建构的核心原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原则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的具体体现。
材料四 1978年至l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个。其中主要包括《宪法》(82年修仃)《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特别是“八二宪法”的制定和颁布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发展莫定了基本的制度和法律框架。
(4)依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分别说明改革开放后第一次立法高峰的特点及其原因。
法律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依据下表所列法律文献内容摘要,指出法律文献的名称及其颁布的意义。
法律文献 内容摘要 |
法律文献 名 称 |
法律文献 颁布意义 |
第三表 执行 二、……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 |
1、(1) |
1、(2) |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匡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
2、(1) |
2、(2) |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
3、(1) |
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4、(1) |
4、(2) |
阅读下列中外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相关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材料三 “人何以尊于禽兽!人有法律,而禽兽无之也”……“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材料四 两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虽然没有根本的改变,但它却仍然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着,美国宪法的变化和发展……是通过对宪法的修正案、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法解释、宪法惯例及国会和总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等形式来实现的……美国宪法的第二十二条修正案……于1951年2月批准生效,该修正案规定,无论任何人,当选总统不得超过两次。
——高等教育出版社《西方政治制度史》
(1)材料一与材料二中“法”的职能有什么区别? 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你认为“罗马法”在近代世界“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的原因有哪些?
(2)依据材料三概括梁启超的观点?
(3)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梁启超为什么强调“法者,天下之公器”?
(4)材料四指出,1951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对总统任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导致美国制定这一宪法修正案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里程碑”是我们经常用到的一个词语。《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里程碑”的定义是:①设于道路旁边用以记载里数的标志。②比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可以作为标志的大事。请你根据所学知识,写出下表中所列历史事件被称为“里程碑”的理由。
图 片 |
历史地位 |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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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发展史上第一座伟大的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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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第二个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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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第三个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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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人运动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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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说:“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试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该观点。
(18分)法制建设和进步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 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漫长而艰难的演进过程。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第三表: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第五表;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六表:凡主张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若犯死罪,议定奏裁,皆须取决宸(“宸”借指帝王所居,又引申为王位、帝王的代称)衷,曹司不敢与夺。
——《唐律疏议》
材料三 第二条第三款: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休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四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特点。(4分)
(2)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宪法坚持的原则 各是什么?并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8分)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都努力去落实,请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关于“民治”的三部主要法律名称及每部法律的特点或原则?(6分)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 事实上存在着一种符合自然的,适用于一切人的、永恒不变的、真正的法——正确的理性。这个法通过自然的命令鼓励人们履行他们的责任,又通过自己的禁令制止人们为非作歹。……用人为法(人定法)来削弱它,在道义上永远是不正当的;限制它发挥作用,也是不允许的;使它全部无效,更是完全不可能的。元老也好,人民也好,都不能解除我们服从这一律法的责任。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
——西塞罗
材料三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会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
——孟德斯鸠
(1)根据材料一,概括韩非子关于法的基本主张。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分析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关系。
(3)根据材料一、三和所学知识,比较韩非子和孟德斯鸠思想的异同。运用相关史实分析说明两者思想的实践效果。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44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材料三 严复在译著《法意》(今译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述:“如孟氏(孟德斯鸠)所说,则专制云者,无法之君主也。”“秦固有法,而自今观之,若专制之尤者”,严复认为“法”字是有歧义的。“孟氏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秦所谓的法,“直刑而已矣。所以驱迫束缚其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
材料四 孙中山在1912年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中说:“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
(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
(2)《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指出上述条款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并说明其立法思想的渊源。
(3)概要指出严复论述中西方法律制度差异的意图。
(4)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与近代欧美国家相比有何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的主要原因。
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初,革秦之弊,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约法省刑,简易疏阔。……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然而在涉及与王侯有关的叛国罪时,如果需要提供证词,且为情势所适,则所有都无一例外地应接受拷问。拷问不应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之原则。 ——摘自古罗马《民法大全》
材料三 美国历史学家J.布卢姆说:1787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最伟大的创造性的胜利。……战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制政治的思想,引导着美国人民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要建立有一个权力很大的行政首脑和同众议员权力相当的参议院。……全世界都说过,像美国规模这么大的国家,要建立共和制度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居然兴起了一个新型的共和国。” ——《美国的历程》
回答:(1)依据材料一,概括汉朝制定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则。(4分)
(2)材料二体现了罗马法中的哪些法律原则?依据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对欧洲近代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7分)
(3)根据材料三分析美国为什么要建立一个“新型的共和国”?其“新型”有何特征?(4分)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法律制度刚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色彩,其原因是战争需要平民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他们处于要求政治上得到进步的有利位置,在需要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采取罢工的形式。他们通过平民大会选举保民官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包括写下法律条文,公诸于众,限制任何公民拥有的土地数量。它还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用的条款,而且还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二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等。
材料三 英王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首相、召集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否决法律、宣战、缔结约大权。但这些只是例行公事,国王实际上是一个“统而不治”的虚君。然而国王又是不可缺的,除了礼仪方面的作用外,某个政治环节发生矛盾,国王可利用自己的声望进行调节。有人说,国王虽然不再是国家舰船的原动力,但却是扬起风帆的桅杆。2007年6月27日,81岁的英国女王任命布朗为英国首相。至此,先后有11位首相得到她的任命。这些首相来自不同的政党,政治观点不同。尽管其中有些人她不一定认同,但只要他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她都会授予组阁权。她曾经对英国人民说:我无法领导你们作战,我不能赋予你们法律或司法判决,但我可以做其他一些事情。
材料四 “今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他人,则断不可行。所以无论巨细,朕必躬自断制。” ——康熙皇帝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并概括说明“罗马法律制度刚建立时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的原因。
(2)材料二出自哪个国家的什么文件?所反映的政体是什么?
根据材料三指出英国国王在英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如何?
(3)与材料二中的“国王”比较,材料四中“朕”的权力有何不同?其反映了什么性质的政体?
公元116年的一天,罗马街头。长期定居罗马的小亚细亚(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商人艾哈迈德遭到当地一群无赖的哄抢。艾哈迈德立即投诉到法庭。法庭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无赖们受到严惩。这一事件表明当时的罗马法律
①承认自由民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②注重维护帝国的社会稳定
③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被称为公民法
A.②③④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③ |
《世界文明史》介绍:罗马成文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罗马城市行政官在执法过程中所做的决定……行政官……可以根据每一个别案例的情况做出裁量,而不必僵硬地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判决。他的这种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判例法。”由此可见,罗马法的显著特点是( )
A.具有较为明显的习惯法传统 | B.内容庞杂且受行政因素影响 |
C.结构松散但有普遍的适用性 | D.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