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

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连。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九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责、勤、宾等),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注:一般死罪可降为流罪);流罪以下,减一等。
——《唐律疏议》
材料 三 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则民不困。
——《尉缭子·治本》
材料四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清回答:
(1)阅读材料一、二,分别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特点。
(2)依据材料一归纳小农经济的特点,指出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我国古代的经济政策。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落实的?综上探究,你认为法制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什么重要作用?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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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历代有卷册浩繁、分支众多的法律,法有“六典”,刑有“八议”,都是对特权与等级的保护……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的约束作用微乎其微。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东罗马帝国《民法大全》
材料三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古罗马)西塞罗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法律的基本特点。(4分)
(2)从材料一、二可以看出,东罗马帝国和古代中国在皇权与法律的关系上具有什么相同点?(3分)
(3)材料三认为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与材料一、二相比,它的进步之处主要表现在哪里?(4分)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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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
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材料二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贝卡利亚(18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启蒙思想家)
材料三 :我们的国父们认为自由既是手段也是目的。他们相信快乐的秘诀在于自由,而自由的秘诀在于勇气。缺少言论和集会自由,讨论将变得毫无意义;有言论和集会自由,公共讨论就可以抵抗邪说的散布流行。秩序不能建立在对刑罚的畏惧上,这对于自由思想、未来的希望和想象都是危险的。长久安定依赖于人们自由地表达不满以及提出补救的方法。……正因为他们认识到强权统治的可能,他们才修订宪法保证言论和集会的自由。                   
——布兰代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1856-1941)
材料四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时代,人们按家庭出身被分为“红五类”或“黑五类”。“黑五类”的子弟被称为“狗崽子”,没有任何权利,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北京青年工人遇罗克以极大的勇气站出来批判,他认为“不管是什么出身的青年放弃思想改造,都是错误的,对于改造思想来说,出身好的青年比出身不好的青年并没有任何优越性”。他希望一切青年都享有平等的社会政治权利,“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力,我们一概不承认。”这位孤独而勇敢的思想者在1970年因“思想反动透顶”、“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的罪名被处以死刑,献出了自己27岁的生命。
请回答:
(1)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材料一里体现的任意四条罗马法原则。材料二是刑事法学发展史上著名的“无罪推定”原则的来历。这个原则和罗马法有什么关系?
(2)材料三体现了布兰代斯大法官所拥有的哪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有什么积极作用?对比材料一和材料三,古代罗马和现代美国在言论问题上的相同点是什么?
(3)造成材料四中遇罗克悲剧的社会背景是什么?综合四则材料,请从民主和法制的关系的角度,谈一谈你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认识。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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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手段。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罗马法》规定:“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颁布的《人权宣言》规定:“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合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1)恩格斯曾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请依据材料一论证恩格斯的观点。
材料二:“……美国政府也被公正地称为一种妥协的制度,……它既不像欧洲旧政府那样建立在传统之上,也不像追随法国革命的政府那样建立在原则之上,而是建立在一系列的相互妥协和暂时搁置对立原则的对抗的做法上,这些原则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居于支配地位。”         
---(英)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美国革命的政治原因》)
(2)综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如何理解约翰•达尔贝格-阿克顿(18世纪)“美国政府也被公正地称为一种妥协的制度”这段话。
材料三: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拿破仑法典》
(3)材料三体现了《拿破仑法典》的哪些基本原则? 该法典有何影响?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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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
材料二 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四 刘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时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出罗马法对世界的影响。
(2)材料二体现了什么政治原则?该原则是通过哪个国家的哪个法律文献加以确立的?
(3)根据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和性质是什么?
(4)分析材料四说明“文化大革命”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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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材料一:《罗马法》规定:“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颁布的《人权宣言》规定:“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合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材料二:2013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时讲述了个人心得:“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行大道:即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行大道”还代表着各级政府和官员要依法治国,依法理政,依法办事,自己更要首先做到遵纪守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中国网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和《人权宣言》所体现的资本主义的法制原则?据此说明罗马法与近代资本主义法学的关系
(2)依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改革开放以来,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3)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并联系近代以来世界与中国历史发展,分析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之间的相互关系。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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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古罗马的自然法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而是哲学的结晶。斯多噶派(注:流行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2世纪的欧洲哲学思想流派)发展了具体体现为正义和会正的理性自然的思想.他们断言,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一些基本权利,对这些权利政府无权侵犯。这一法律优先于国家本身,任何擅自亵渎它的统治者必然成为暴君。
――P.L.拉尔夫等《世界文明史》
(l)古罗马的斯多噶派提出什么重要主张?以启蒙运动为例,说明这些主张在近代民主思想中的体现。
材料二 责任内阁制,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指内阁必须集体向国会下院负责,是议会主权原则的体现……内阁成员彼此负责,并就其副署的行政行为向英王负责;内阁向国会负责连带责任,如果下议院对内阁投不信任票,内阁(成员)必须集体辞职或通过英王解散下议院重新选举;如果断选出的下议院仍对内阁投不信任票,内阁(成员)必须辞职.这一原则是通过一系列惯例形成的。
――《外国法制史》
(2)从材料三可以看出,英国的内阁对谁负责?体现了什么原则?
材料三 司法独立原则是美国司法制度建构的核心。美国严格实行“三权分立”,即司法独立不仅强调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同时也强调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
――《中外司法体制比较研究》王公义 许兵
(3)根据材料三,指出美国司法制度建构的核心原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原则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的具体体现。
材料四 1978年至l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重要法律230多个。其中主要包括《宪法》(82年修仃)《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特别是“八二宪法”的制定和颁布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法治发展莫定了基本的制度和法律框架。
(4)依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分别说明改革开放后第一次立法高峰的特点及其原因。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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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法治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手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6分)
材料二 “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中梁启超强调应把立法权“操于众人”的历史背景。(8分)
材料三 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3)根据材料三,概括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8分)
材料四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新中国、旧中国法律体系构成比较

序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以前的旧中国
1
宪法与宪法相关法
宪法
2
行政法
行政法
3
社会法
 
4
经济法
 
5
民法商法
民法
6
刑法
刑法
7
诉讼与非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4)材料四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落实的?据表格分析新中国法制建设的特点。综上探究,谈谈你对法制和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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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依据下表所列法律文献内容摘要,指出法律文献的名称及其颁布的意义。

法律文献
内容摘要
法律文献
名 称
法律文献
颁布意义
第三表 执行
二、……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
1、(1)
1、(2)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匡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2、(1)
2、(2)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3、(1)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1)
4、(2)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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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是我们经常用到的一个词语。《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里程碑”的定义是:①设于道路旁边用以记载里数的标志。②比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可以作为标志的大事。请你根据所学知识,写出下表中所列历史事件被称为“里程碑”的理由。

图     片
历史地位
理    由

 罗马法发展史上第一座伟大的里程碑
 

 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第二个里程碑
 

 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第三个里程碑
 

 国际工人运动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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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44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材料三 严复在译著《法意》(今译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述:“如孟氏(孟德斯鸠)所说,则专制云者,无法之君主也。”“秦固有法,而自今观之,若专制之尤者”,严复认为“法”字是有歧义的。“孟氏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秦所谓的法,“直刑而已矣。所以驱迫束缚其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
材料四 孙中山在1912年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中说:“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
(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
(2)《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指出上述条款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并说明其立法思想的渊源。
(3)概要指出严复论述中西方法律制度差异的意图。
(4)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与近代欧美国家相比有何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的主要原因。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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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中外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相关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材料三     “人何以尊于禽兽!人有法律,而禽兽无之也”……“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材料四     两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虽然没有根本的改变,但它却仍然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着,美国宪法的变化和发展……是通过对宪法的修正案、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法解释、宪法惯例及国会和总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等形式来实现的……美国宪法的第二十二条修正案……于1951年2月批准生效,该修正案规定,无论任何人,当选总统不得超过两次。
——高等教育出版社《西方政治制度史》
(1)材料一与材料二中“法”的职能有什么区别? 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你认为“罗马法”在近代世界“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的原因有哪些?
(2)依据材料三概括梁启超的观点?
(3)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梁启超为什么强调“法者,天下之公器”?
(4)材料四指出,1951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对总统任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导致美国制定这一宪法修正案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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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初,革秦之弊,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约法省刑,简易疏阔。……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然而在涉及与王侯有关的叛国罪时,如果需要提供证词,且为情势所适,则所有都无一例外地应接受拷问。拷问不应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之原则。   ——摘自古罗马《民法大全》
材料三 美国历史学家J.布卢姆说:1787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最伟大的创造性的胜利。……战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制政治的思想,引导着美国人民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要建立有一个权力很大的行政首脑和同众议员权力相当的参议院。……全世界都说过,像美国规模这么大的国家,要建立共和制度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居然兴起了一个新型的共和国。”   ——《美国的历程》
回答:(1)依据材料一,概括汉朝制定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则。(4分)
(2)材料二体现了罗马法中的哪些法律原则?依据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对欧洲近代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7分)
(3)根据材料三分析美国为什么要建立一个“新型的共和国”?其“新型”有何特征?(4分)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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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法律制度刚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色彩,其原因是战争需要平民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他们处于要求政治上得到进步的有利位置,在需要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采取罢工的形式。他们通过平民大会选举保民官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包括写下法律条文,公诸于众,限制任何公民拥有的土地数量。它还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时适用的条款,而且还规定了契约的各种形式,以及契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材料二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等。
材料三 英王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首相、召集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否决法律、宣战、缔结约大权。但这些只是例行公事,国王实际上是一个“统而不治”的虚君。然而国王又是不可缺的,除了礼仪方面的作用外,某个政治环节发生矛盾,国王可利用自己的声望进行调节。有人说,国王虽然不再是国家舰船的原动力,但却是扬起风帆的桅杆。2007年6月27日,81岁的英国女王任命布朗为英国首相。至此,先后有11位首相得到她的任命。这些首相来自不同的政党,政治观点不同。尽管其中有些人她不一定认同,但只要他是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她都会授予组阁权。她曾经对英国人民说:我无法领导你们作战,我不能赋予你们法律或司法判决,但我可以做其他一些事情。
材料四 “今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他人,则断不可行。所以无论巨细,朕必躬自断制。”                                       ——康熙皇帝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并概括说明“罗马法律制度刚建立时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的原因。
(2)材料二出自哪个国家的什么文件?所反映的政体是什么?
根据材料三指出英国国王在英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如何?
(3)与材料二中的“国王”比较,材料四中“朕”的权力有何不同?其反映了什么性质的政体?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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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自然法之父西塞罗说:“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
材料二 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七表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责、勤、宾等),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注:一般死罪可降为流罪);流罪以下,减一等。
——《唐律疏议》
材料四 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
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全集》
请回答:
(1)材料一中,西塞罗揭示了法律的什么属性?罗马法对近代欧美法制建设产生了什么影响?
(2)比较材料二、三,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差异。
(3)材料四中孙中山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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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综合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