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典》。据陈群《魏律序》,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这一部书,在当时,……算做一部佳作,所以商君“取之以相秦”,没有重撰。……《法经》共分六篇,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须网捕,所以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庄鹏《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述《法经》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基本特点。
(3)概述材料三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故顺情性则弟兄争矣,化礼义则让乎国人矣。
——荀子
材料二 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荀子和西塞罗关于法律的认识有什么不同?
(2)综合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比较罗马法系和《唐律疏议》代表的中华法系的区别。
(3)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立法司法更多地借鉴了罗马法而不是中华法系,根据所学,说明原因。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们的〔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的片段
(1)材料一中的“全体人民”是指全体雅典人吗?为什么?
材料二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使用法律术语,否则即使理由充分也会败诉。例如,某人因葡萄蔓被毁而起诉,在诉讼中不用“树木”而称“葡萄蔓”,那么他将败诉,因为该法中只有“树木”一词……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以上条文选自《十二铜表法》
(2)依据材料一对《十二铜表法》的分析,有人认为《十二铜表法》没有太多积极意义,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你的看法。
材料三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
——《罗马法》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合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人权宣言》
(3)恩格斯曾评价说:“罗马法……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请结合材料三论证该观点。
材料四 罗马法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罗马共和国特设一种审理公职人员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法院,实质上就是陪审法院。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指控。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
(4) 材料四所述内容演变为今天的哪些法律制度和原则?
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下列材料,请回答: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材料四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概述材料四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在法的规范中也体现礼教价值观,“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教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即“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敌(皇帝的故旧)、贵(上层贵族官僚)、功等八种人的犯罪,司法机关不得自行处理,要先交大臣“议罪”,再奏请皇帝最终裁决。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棠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就必然导致刑讯逼供一…,。在中央,秦汉的延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十二铜表法》,公开了诉讼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更为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一一摘编自朱汉国主编《历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我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近代西方发展历程,分析说明罗马法的思想内容对西方资产阶级法学影响深远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得到的认识。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始皇为维护统治的需要,将商鞅以来的律令加以补充修订,形成《秦律》。其中《盗律》中明确规定: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私自移动田界者,要判处“耐”刑(剃去鬓发,表示犯罪);还规定:士伍偷盗110钱者,要判处四年徒刑;盗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者,要判处劳役30天。不仅对偷盗者本人处以严刑,对共犯、知情者或偷盗者的家属也要同样处罪。《秦律》主要内容是维护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经济制度;镇压农民的反抗活动;保护官僚地主特权的诉讼制度和监狱管理制度。
——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
“一家之主有权将其财产和奴隶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假如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就在父系亲族中找一位最亲近的亲属作为继承人。”“假如奴隶偷窃或使主人受损,可以将奴隶拍卖以补偿主人的损失。”
——《光复彩色百科大典》《世界历史》
材料三 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制度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中国梦”、“人民”、“法治”成为习近平讲话中的关键词。中国的进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离不开法治的发展,法治兴则中国兴,法治废则中国危。法治不仅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制度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基础。
——《中国青年报》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分析秦朝颁布《秦律》的主要目的。《秦律》的实施与秦朝最终的结局有何联系。
(2)依据材料二,可知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的影响。
(3)依据材料三,概括中国加强法治建设的意义。结合上述材料归纳古今中外政治文明发展的趋势。
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时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时产和其他权利。汉丈帝接受贾谊的“孺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城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硕布救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阅读下列《十二铜表法》的法律条文节选,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权
五、外国人永远不能因使用而取得罗马市民财产的所有权。
九、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
十、但在上述情况下,可对改用他人木料者,提起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
十一、在木料和建筑物已分离,或作葡萄架的柱子已从地中拔出后,则原所有人有权取回。
材料二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相邻关系)
二、凡在自己的土地和邻地之间筑篱笆的,不得越过自己土地的界限;筑围墙的应留空地一尺;挖沟的应留和沟深相同的空地;掘井的应留空地六尺;栽种橄榄树和无花果树的,应留空地九尺;其他树木留五尺。
五、疆界发生争执时,由长官委任仲裁员三人解决之。
六、在他人土地上有通行权的,其道路宽度,直向为八尺,转弯处为十六尺。
八、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
九、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阴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
十、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材料三 第八表 私犯
三、折断自由人的骨头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
九、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十、烧毁房屋或堆放在房屋附近的谷物堆的,如属故意,则捆绑而鞭打之,然后将其烧死;如为过失,则责令赔偿损失,如无力赔偿,则从轻处罚。
十二、夜间行窃,如当场被杀,应视将其杀死为合法。
十四、现行窃盗被捕,处笞刑后交被窃者处理;如为奴隶,处笞刑后投塔尔佩欧岩下摔死。如为未适婚人,由长官酌处笞刑,并责令赔偿损失。
十八、利息不得超过一分,超过的,处高利贷者四倍于超过额的罚金。
二十一、恩主诈骗被保护人的,“应作祭神的牺牲品”。
二十二、法律行为中的证人或司秤,如事后拒绝作证的,即为"不名誉者",从此丧失作证的资格,亦不得请他人为之作证。
二十三、作伪证的,投于塔尔佩欧岩下摔死。
回答:
(1)请你依据对上述法律的解读,简要描述当时罗马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
(2)请你依据对上述法律的解读并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分析颁布《十二铜表法》的作用。
阅读下列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三表(执行):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叉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把债务人押家中拘留,用皮带或脚镣拴住,但(脚镣)重量最多为15磅。愿减轻的听便。第八表(私犯):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权利法案》
材料三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关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
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1787年宪法》
(1)根据材料一,《十二铜表法》是哪一国家的法律?这部法律有何进步性?
(2)根据材料二,英国议会运用什么手段来限制国王的权力?由此,英国确立了怎样的政治体制?
(3)根据材料三,美国《1787年宪法》对国家权力的分配作出了怎样的规定?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这样的权力分配对美国民主政治产生的作用。
(4)通过对上述材料中法治建设历程的了解,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妥协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用让步的方法避免冲突或争执。许多国家的政治历史进程中都体现了妥协的存在。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立法权完全被贵族祭司垄断,法官常徇情枉法……这引起平民的激烈反抗,他们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限制贵族专政。结果经过几年激烈斗争,平民与贵族达成妥协, 于是有了第一部成文法。
——《历史必修I·教师教学用书》
材料二 总的来说,美国的民主之所以能够做到“原则民主”与“程序民主”并重,主要就是因为它产生于对英法政治文化民主性精华的综合。这种综合并不容易:它是人们通过许许多多的“妥协”来完成的,而任何成功的妥协,都既需要足够的气度,也需要高超的技巧。
——摘编自《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传统的主流历史叙事否认这场“大妥协”具有任何积极意义,认为它恰恰体现了革命的不彻底性。……但近年以来,已有一些研究论文试图对这场“大妥协”作出不同的评价。如学者喻大华撰文指出,对袁世凯的妥协是孙中山的战略和策略。一个维系了二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要废于一旦,必须具备多种条件,绝非单凭武力能够解决。《清室优待条件》并非由袁世凯一方炮制,而是由南方首先提出,南北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一妥协具有积极意义。
——摘编自章永乐《论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大妥协”》
(1)材料一中“第一部成文法”具体指哪一部法律?如何理解它是“平民与贵族达成妥协”的产物?
(2)材料二认为美国的民主政治是妥协的产物。结合1787年宪法的内容加以说明。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你如何看待材料三对于中华民国“大妥协”的不同评价?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初,革秦之弊,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约法省刑,简易疏阔。……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拷问不应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之原则。
——摘自古罗马《民法大全》
材料三 罗马法律制度刚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其原因是战争需要平民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他们处于要求政治上得到进步的有利位置,在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他们就采取罢工的形式。他们通过平民大会选举保民官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包括写下法律条文,公诸于众,限制任何个人所能拥有的土地的数量。
(1)依据材料一,概括汉朝制定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则。
(2)概括材料二中罗马法的法律原则?
(3)据材料三概括“罗马法律制度刚建立时就带有某些民主化色彩”的原因。
中国和欧洲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都曾创造过辉煌的文明,影响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希腊,铁器的大规模使用是在公元前800年以后。中国经考古发现的最早铁器属于公元前6世纪,但铸铁与锻铁基本同时出现,春秋战国时期的经济发展也是空前的。约公元前800年以后,在希腊,人的地位从起初的单由出身来定,发展到由出身加财富来定,以至在某些邦里出身和财富都不再特别强调;在中国,由出身决定贵贱的情况也有了变化。
在希腊,斯巴达、雅典等邦之间的争霸斗争十分激烈,各邦内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斗争也很尖锐;在中国,春秋时期曾有五霸的争雄,战国时期则有七雄的兼并,……也存在着复杂的矛盾与斗争。
材料二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认为,公元前8世纪至前3世纪在中国、希腊都曾有过思想文化的飞跃,是人类精神的大觉醒时期,形成了各具特点的文化传统,他称之为“轴心时代”。其时的思想家们流传下了许多著名的观点或名言:
国别 |
人物 |
观点或名言 |
希腊 |
泰勒斯 |
万物皆源于水 |
赫拉克利特 |
万物的本原是火 |
|
普罗塔哥拉 |
人是万物的尺度 |
|
苏格拉底 |
认识你自己 |
|
中国 |
孔子 |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
孟子 |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 |
|
荀子 |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
材料三 到了共和晚期,罗马法律的发展可说是和其他文化形态那样在务实基础上又见进一步的坚定、开阔的演进。……由于它更大的实用性与进步性,实际上就在许多方面取代了公民法,成为罗马法律的主干。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律和法学的实践已大大超越古典城邦的范围,开始具有古代世界范围的普施与通用的性质,不仅体现了罗马文化在这个时代特有的坚定开阔的气质,而且接近于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家倡导的自然法的理想。
——朱龙华《罗马文化》
(1)据材料一,概括该时期希腊和中国精神觉醒共同具有的历史条件。
(2)根据材料二指出古希腊思想家和中国思想家在研究方向上有何异同。综合上述材料一、材料二内容,谈谈“轴心时代”在人类文化史上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万民法“在许多方面取代公民法”的原因,并概括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发展演变的总体趋势。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问题: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罗马法发展历程和影响。
政治与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大成果,请你透过现象发现过去时代的特性,从而解读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政治文明。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果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摘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一 个国家的振兴和强大必须依靠其制度创新,特别是像英国这种规模的国家要想争当世界第一,就必须始终掌握领先的法宝,必须在一些关键性领域引领世界潮流,制度创新能力由此决定着国家的兴衰。
——刘金源《从历史学视角透视世界现代化进程》
材料三 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美国总统乔治•布什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十二铜表法》的特点和进步作用。
(2)依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在制度方面创新的主要表现和实现途径。
(3)结合美国政体的有关内容分析论证材料三的主要观点。
(4)综合上述材料,你从中得出中外政治发展的共同趋势有哪些?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一一罗马的《民法大全》
材料二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一律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任期两年,按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材料三 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和媾如,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一一《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1)材料一体现了古罗马法的哪些思想?
(2)材料二中美国政权的权力中心是什么?有何目的?
(3)根据材料二、三,分别指出近代美国和德国政体的显著特点。造成这种特点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4)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三则材料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