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以上规定反映的实质是,《十二铜表法》
A.很残酷但按律量刑 | B.保护了罗马人民利益 |
C.极力保护私有财产 | D.重视良好道德的培养 |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A.在古罗马妇女没有任何人权 |
B.罗马法对妇女歧视,说明了它的局限性 |
C.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未给人们带来任何好处 |
D.说明罗马法竭力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
罗马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人得诉诸赔偿。”这说明罗马法
A.维护平民的利益 | B.维护财产私有 |
C.维护奴隶制度 | D.体现充分的民主性 |
《十二铜表法》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这一规定的目的是( )
A.维护罗马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B.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
C.保留罗马法注重形式的传统 | D.维护罗马法律的权威性 |
奥古斯都允许外出当兵的儿子,对他在服役期间取得的财物享有合法权利,如果该儿子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死亡,其财产将转归其父。后来,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在其他各种公务部门服务时获取的财物。此外,对不是来源于父亲的财产,同样也允许儿子享有一定程度的利益。材料说明在罗马帝国时期
A.积极鼓励儿子离家外出当兵 | B.父亲的利益是执法的唯一标准 |
C.父子关系是法律关注的核心 | D.用法律来协调财产权的矛盾 |
《十二铜表法》第九表第一款:“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这一规定表明《十二铜表法》( )
A.标志着古代世界成文法的诞生 | B.可有效防范个人专权 |
C.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 D.对后世立法影响深远 |
古罗马《民法大全》:“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材料所体现罗马法的主要原则是
A.保护弱者 | B.人人平等 | C.公正合理 | D.注重证据 |
下图生动地反映了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人争相观看和议论某部法律公布时的情景,该法律应属于
①习惯法 ②成文法 ③公民法 ④万民法
A.①② | B.②③ | C.②④ | D.③④ |
根据罗马法,若要使物品交易成功,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以现金或现物进行交易;须有五个证人和一名司秤在场,他们皆应是罗马公民;物件的转移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在场时当面进行;在进行转让仪式时,必须经过某种正式的手势和言语的阐述。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由材料信息可知该法
A.注重形式和程序化 | B.极力维护贵族的特权 |
C.强调保护私有财产 | D.有利于调解贸易纠纷 |
罗马帝国的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各族和能力上的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为了对罗马统治下的各种人实行有效的统治,罗马帝国通过一系列司法实践,形成了
A.习惯法 | B.《十二铜表法》 |
C.公民法 | D.万民法 |
罗马法的监护制度十分发达,罗马法将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社会弱者的利益看成是一种义务,一种社会公职,强调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这体现了罗马法的( )
A.法律至上原则 | B.人文主义精神 |
C.自由公正意识 | D.天赋人权思想 |
罗马法的监护制度十分发达,罗马法将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社会弱者的利益看成是一种义务,一种社会公职,强调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这直接体现了罗马法的
A.法律至上 | B.人文精神 | C.自由公正 | D.人民主权 |
“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就是说凡是罗马公民均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区如何。”据此判断,建国之初(公元前5世纪早期以前)的罗马[来( )
A.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B.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到万民法保护 |
C.公民在本邦活动时受成文法保护 |
D.居民在本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有的学者认为,《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是古罗马平民阶层的胜利。该学者的主要理由应该是
A.法典的制定,奠定了罗马公民法的基础 |
B.法典规定了债务法规,改善了奴隶的处境 |
C.与习惯法相比,该法典内容有大量的扩充 |
D.法典明文公示,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知识的垄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