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全盛时期,假设一个贵族垂涎另一个贵族的财产,而后者碰巧在帝国家庭中失宠,此时前者就可作为控方揭发后者叛逆罪,如果被告被判死刑,前者就可得到被告的一部分财产。这反映了( )
A.贵族之间的矛盾已经影响到帝国的稳定 |
B.罗马法无法有效的解决财产纠纷问题 |
C.罗马法的不足使其成为贵族斗争工具 |
D.罗马法不利于调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
在古罗马的一个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
A.本质是维护私有制和贵族利益 | B.保障平民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
C.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 D.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在共和国晚期,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司法者……建立起一项原则,即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告有权利在法庭的法官面前同原告对质。”这项“原则”( )
A.推动了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 |
B.确保了罗马境内居民权利的平等 |
C.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精神的本质内涵 |
D.体现出古罗马司法追求公平公正 |
所谓“要式买卖”是罗马法移转所有权最古老的方式。采用“要式买卖”时,当事人(主要是罗马市民)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
A.保护私有财产 | B.最早的成文法 |
C.注重形式规则 | D.保护贵族利益 |
假如你是古罗马的一位执政法官,当你遇到以下的案子时,你判为合法的是:
①一个奴隶为他的主人工作了20年后,要求主人给予他自由,他的主人却不答应
②某自由民要求他女儿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
③某平民擅自将他富裕的大儿子财产的一部分,分给了他的小儿子
④一个拥有100个奴隶的罗马贵族,在急需劳动力的收割季节,到市场上去卖了20个奴隶,赚取了一大笔钱
A.①②④ | B.①④ | C.①② | D.②④ |
“在国际关系中,同早期的私人关系一样,信义发挥着首要的作用,这一术语的含义广泛……它既可以涉及从属关系,也可以涉及平等关系……在同迦太基(非洲北海岸的国家)的第一个条约中,曾提到遵守公共信义的义务。”这说明古罗马法( )
A.依靠诚信来规范人际关系 | B.鼓励私人发展对外贸易 |
C.把诚信上升为国际法律原则 | D.保护不平等的人身隶属关系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各族人民的法律是指
A.万民法 | B.自然法 |
C.公民法 | D.《十二铜表法》 |
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然而早在古罗马时代,罗马法将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社会弱者的利益看成是一份义务、一种社会公职,强调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这体现了罗马法的
A.法律之上 | B.天赋人权 | C.自由公正 | D.人文主义精神 |
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第三表(执行)。规定:“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把债务人押家中拘留,用皮带或脚镣拴住,但(脚镣)重量最多为15磅。愿减轻的听便。”材料反映罗马法的基本特点是( )
A.保护平民利益,打击贵族特权 | B.保护私人财产,注重公平原则 |
C.注重法律程序,保证司法平等 | D.保护罗马共和国境内所有居民 |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反映了( )
A.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B.贵族的利益得到维护 |
C.平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 D.帝国的稳定得到保障 |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A.在古罗马妇女没有任何人权 |
B.罗马法对妇女歧视,说明了它的局限性 |
C.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未给人们带来任何好处 |
D.说明罗马法竭力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
“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就是说凡是罗马公民均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区如何。”据此判断,建国之初(公元前5世纪早期以前)的罗马[来( )
A.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B.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到万民法保护 |
C.公民在本邦活动时受成文法保护 |
D.居民在本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 )
A.《十二铜表法》 | B.公民法 | C.万民法 | D.《民法大全》 |
罗马法的旧式诉讼程序规定,以神官司审判一职,原告、被告双方供托保证金或牛羊于神圣之处所,诉讼结束后,没收败诉者之保证金或牛羊归于国库。该规定( )
A.充分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看似公允实则只为富人服务 |
C.充斥着封建迷信和野蛮习俗 |
D.维护了平民的基本诉讼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