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市政官规定:上市的奴隶须用牌子写明各奴隶的国籍、性别、年龄、技能和有无疾病等,并挂在胸前,事后如发现有出入,允许买主请求减价或解除契约。此规定体现了罗马法的主要现实意义是( )
A.协调罗马公民间的关系 | B.维护奴隶主的经济利益 |
C.保护奴隶的正常交易 | D.适应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 |
“字母,就算是用金子写成,也添附于纸和羊皮纸,……如果蒂丘斯在你的纸或羊皮纸上写了一首诗、一段历史或一篇演说,对这一整体,不是蒂丘斯,而是你将被判定为所有人。……如果某人在他人的木板上作画,有些人认为木板添附于画;另一些人则认为:画,无论是怎样的,添附于木板。但朕(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认为,木板添附于画较好。”这一罗马法原始文献反映了该法
A.鼓励文字作品的传播和绘画的创作 |
B.重视对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的保护 |
C.认可新物的归属取决于皇帝的裁量 |
D.强调恶意添附的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
一位法学家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活的意大利法……已经越过了阿尔卑斯山。”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 )
A.古罗马法推动了西欧近现代法制建设 |
B.意大利法是近现代西欧法律的蓝本 |
C.意大利是近代最早颁布宪法的国家 |
D.古罗马法已经成为欧洲各国的法律 |
《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八条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这表明罗马法
A.维护平民利益 | B.保护私有财产 |
C.袒护贵族特权 | D.法规明确具体 |
“这一法律适用的对象是罗马人与外国人及外国人相互之间的讼争案件,它所调解的社会关系不再是一个共同血缘团体内部的关系,而是不同民族的人之间的关系。”材料中的法律主要是指( )
A.《十二铜表法》 | B.公民法 | C.自然法 | D.万民法 |
罗马法的旧式诉讼程序规定,以神官司审判一职,原告、被告双方供托保证金或牛羊于神圣之处所,诉讼结束后,没收败诉者之保证金或牛羊归于国库。该规定( )
A.充分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看似公允实则只为富人服务 |
C.充斥着封建迷信和野蛮习俗 |
D.维护了平民的基本诉讼权力 |
《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八条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这表明罗马法
A.维护平民利益 | B.保护私有财产 |
C.袒护贵族特权 | D.法规明确具体 |
罗马法的旧式诉讼程序规定,以神官司审判一职,原告、被告双方供托保证金或牛羊于神圣之处所,诉讼结束后,没收败诉者之保证金或牛羊归于国库。该规定( )
A.充分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看似公允实则只为富人服务 |
C.充斥着封建迷信和野蛮习俗 |
D.维护了平民的基本诉讼权力 |
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虽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
A.不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 |
B.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
C.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
D.审判结果取决于对法律的解释 |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罗马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为第三次征服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是( )
A.查士丁尼 | B.戴克里先 |
C.屋大维 | D.奥古斯都 |
“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就是说凡是罗马公民均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区如何。”据此判断,建国之初(公元前5世纪早期以前)的罗马( )
A.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B.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万民法保护 |
C.公民在本邦活动时受成文法保护 |
D.居民在本邦活动都受公民法保护 |
罗马法规定:“法律承认个人有独立的人格,承认个人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可干预的,在未经个人许可时,即使国家也不得干预个人生活的这一部分。”该规定( )
A.强调保护私权,限制公权滥用 |
B.强调人人平等,打破贵族垄断 |
C.强调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 |
D.强调社会和谐,协调人际关系 |
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人格 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罗马法的此项规定( )
A.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
B.为资产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 |
C.为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 |
D.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体系树立了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