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在其《论共和国》中阐述道:“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这种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中,最为确切的认识是
A.“私法”之外自由民平等 | B.废除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 |
C.野蛮的习惯法荡然无存 | D.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 |
《十二铜表法》中,设有“获得物占有权法”,其一是“占有土地的时效为两年,其他一切物品则为一年”,其二是“不愿意确定丈夫对自己有支配权的妇女,每年应离开其家三夜,因而中断占有的一年时效”。下列各项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A.该法强调保护私有财产 | B.强调妇女在社会自主地位 |
C.罗马妇女不具有公民权 | D.妇女不是丈夫的私有物 |
千百年来,罗马不仅指一段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更代表一种宏伟而博大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指( )
A.深奥系统的哲学思想 |
B.建筑风格 |
C.追求知识、敢于冒险的民族精神 |
D.博大缜密的法律 |
《法国民法典》规定的“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的法律原则,正是罗马自然法思想与万民法追求的平等观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与发展。这充分反映了( )
A.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立法、司法产生重大影响 |
B.法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充分的民事权利 |
C.民法典不断继承和发展罗马法的原则 |
D.民法典是当今世界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
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时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时产和其他权利。汉丈帝接受贾谊的“孺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城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硕布救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展开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斗争,斗争的成就主要体现为其间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恩格斯曾评论说:"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这一长期斗争的结果是( )
A. |
贵族的特权被取消 |
B. |
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
C. |
公民与贵族法律上平等 |
D. |
自由民获得相同的权利 |
罗马法学说为英国《权利法案》、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民法典》等法律奠定了理论基础。据此推断,罗马法与近代欧美国家法律都( )
A.体现三权分立的原则B.保障多党轮流执政
C.维护议会至上的权力D.蕴含人文主义精神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反映了( )
A.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B.贵族的利益得到维护 |
C.平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 D.帝国的稳定得到保障 |
公元61年,罗马市政官谢恭都斯为家中奴隶所杀。元老院将死者家中400名奴隶全部处死,这引起罗马城居民的骚动。元老院的这一判决
A.带有习惯法的色彩 | B.激化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C.表明成文法亟待制定 | D.激化了被征服民族的矛盾 |
之所以说《十二铜表法》是平民的胜利,主要是因为( )
A.这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 |
B.规定了极为严厉的债务奴隶制 |
C.法律内容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
D.按律量刑,限制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特权 |
之所以说《十二铜表法》是平民的胜利,主要是因为( )
A.这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 |
B.规定了极为严厉的债务奴隶制 |
C.法律内容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
D.按律量刑,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特权 |
古罗马《民法大全》:“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 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材料体现的原则是
A.保护弱者 | B.人人平等 |
C.公正合理 | D.注重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