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 )
A.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 B.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
C.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 | D.罗马法稳定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
以罗马教廷为首的天主教会处于中世纪欧洲“万流归宗”的地位。这一时期天主教会势力扩大的措施或因素有
①整顿教会拓展势力 ②组织十字军东征
③封建割据势力强大,王权衰弱 ④教权高于王权
A.①②④ | B.①③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 |
恩格斯把罗马法誉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又说“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的法律,都不能对它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据此可知罗马法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动因是( )
A.疆域的不断拓展 | B.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
C.商品经济的发展 | D.法学理论的丰富 |
罗马法不断积累和完备的根本推动力是
A.罗马法学家的不断努力 | B.罗马平民的强烈要求和不断斗争 |
C.罗马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需要 | D.罗马社会的不断发展 |
公元前494年罗马共和国进行一次审判,法官在听完原告债主的陈述后当庭把涉案的父子三人判与原告为奴隶,并给出“合理”的解释。之后愤怒的下层公民集体撤离会场,以示抗议。材料说明当时
A.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尖锐 |
B.古罗马司法程序严格 |
C.债务奴隶制把平民推到生存的边缘 |
D.这次平民斗争直接催生了成文法的诞生 |
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然而早在古罗马时代,罗马法将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社会弱者的利益看成是一份义务、一种社会公职,强调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这体现了罗马法的
A.法律之上 | B.天赋人权 | C.自由公正 | D.人文主义精神 |
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第三表(执行)。规定:“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把债务人押家中拘留,用皮带或脚镣拴住,但(脚镣)重量最多为15磅。愿减轻的听便。”材料反映罗马法的基本特点是( )
A.保护平民利益,打击贵族特权 | B.保护私人财产,注重公平原则 |
C.注重法律程序,保证司法平等 | D.保护罗马共和国境内所有居民 |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反映了( )
A.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B.贵族的利益得到维护 |
C.平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 D.帝国的稳定得到保障 |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A.在古罗马妇女没有任何人权 |
B.罗马法对妇女歧视,说明了它的局限性 |
C.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未给人们带来任何好处 |
D.说明罗马法竭力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
“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就是说凡是罗马公民均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区如何。”据此判断,建国之初(公元前5世纪早期以前)的罗马[来( )
A.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B.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到万民法保护 |
C.公民在本邦活动时受成文法保护 |
D.居民在本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八条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这表明罗马法
A.维护平民利益 | B.保护私有财产 |
C.袒护贵族特权 | D.法规明确具体 |
中国秦朝时期制定的法律细密严苛,实行“轻罪重罚”;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以上材料说明二者( )
A.都依法治国形成法治社会 | B.对犯罪的界定不同 |
C.打击犯罪的效果不同 | D.立法的出发点不同 |
(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所制定的法律、皇帝所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致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这说明罗马法( )
A.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 |
B.政出多门,错误百出 |
C.皇帝不断制定和颁布法律 |
D.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