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学家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活的意大利法……已经越过了阿尔卑斯山。”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 )
A.古罗马法推动了西欧近现代法制建设 |
B.意大利法是近现代西欧法律的蓝本 |
C.意大利是近代最早颁布宪法的国家 |
D.古罗马法已经成为欧洲各国的法律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称:“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
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至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材
料表明罗马法
A.巩固罗马的统治,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B.是私有制社会法律的总结,推动法学研究 |
C.促进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
D.为近代欧洲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奠定了基础 |
据史料记载,罗马元老院通过了一条法案:“除犯有罪行等待交付罚款者外,不得拘留任何人或施以镣铐枷锁;债务人应以物品而不以人身作为借款之抵押品。”这条法案的核心内容是( )
A.废除债务奴隶制 | B.保护罗马公民的特殊权利 |
C.实现人人平等 | D.陪审法庭拥有最高权力 |
“随着版图的拓展,国际交往的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罗马法)存在明显的缺陷。”解决这一“缺陷”的关键是
A.习惯法的使用 | B.《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
C.万民法的实施 | D.《民法大全》的通行 |
《十二铜表法》第十一表规定的“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仅仅四年之后,该条款即被废止。发生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
A.外事裁判官的司法判决 |
B.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 |
C.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和妥协 |
D.广大奴隶的持续反抗 |
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然而早在古罗马时代,罗马法将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社会弱者的利益看成是一份义务、一种社会公职,强调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这体现了罗马法的
A.法律之上 | B.天赋人权 | C.自由公正 | D.人文主义精神 |
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第三表(执行)。规定:“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把债务人押家中拘留,用皮带或脚镣拴住,但(脚镣)重量最多为15磅。愿减轻的听便。”材料反映罗马法的基本特点是( )
A.保护平民利益,打击贵族特权 | B.保护私人财产,注重公平原则 |
C.注重法律程序,保证司法平等 | D.保护罗马共和国境内所有居民 |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反映了( )
A.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B.贵族的利益得到维护 |
C.平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 D.帝国的稳定得到保障 |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A.在古罗马妇女没有任何人权 |
B.罗马法对妇女歧视,说明了它的局限性 |
C.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未给人们带来任何好处 |
D.说明罗马法竭力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
“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就是说凡是罗马公民均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区如何。”据此判断,建国之初(公元前5世纪早期以前)的罗马[来( )
A.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B.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到万民法保护 |
C.公民在本邦活动时受成文法保护 |
D.居民在本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八条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这表明罗马法
A.维护平民利益 | B.保护私有财产 |
C.袒护贵族特权 | D.法规明确具体 |
中国秦朝时期制定的法律细密严苛,实行“轻罪重罚”;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以上材料说明二者( )
A.都依法治国形成法治社会 | B.对犯罪的界定不同 |
C.打击犯罪的效果不同 | D.立法的出发点不同 |
(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所制定的法律、皇帝所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致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这说明罗马法( )
A.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 |
B.政出多门,错误百出 |
C.皇帝不断制定和颁布法律 |
D.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