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第九表第一款“privilegia ne irrogant。”意即“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这一规定表明《十二铜表法》()
| A.标志着古代世界成文法的诞生 |
| B.可有效防范个人专权 |
| C.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
| D.对后世立法影响深远 |
“市民法亦称公民法,是罗马国家早期的法律……罗马法采用属人主义而非属地主义,就是说凡是罗马公民均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论其居住地区如何。”据此判断,建国之初(公元前5世纪早期以前)的罗马[来()
| A.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 B.公民在外邦活动时受到万民法保护 |
| C.公民在本邦活动时受成文法保护 |
| D.居民在本邦活动时受公民法保护 |
英国经济学家阿弗里德·马歇尔曾有如下评说:“我们今天经济制度的得失,间接受罗马思想之影响不少;个人有勤治其事之精神为今天经济制度之所长,过于注重权利观念为今天经济制度之所短;二者皆与罗马法律制度有极深关系。”那么能体现古罗马法精神的评价是()
| A.主张消灭一切阶级压迫 |
| B.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 C.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 D.反对私有制基础上的人人平等 |
罗马帝国时代重视法律建设的根本原因是( )
| A.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 B.满足公民政治的需求 |
| C.维系和稳定帝国的统治 | D.重视发展罗马文化 |
在古罗马的一个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 A.本质是维护私有制和贵族利益 | B.保障平民利益,实现社会公平 |
| C.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 D.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所谓“要式买卖”……是罗马法移转所有权最古老的方式。采用“要式买卖”时,当事人(主要是罗马市民)必须亲自到场,并由已达婚龄的市民五人出场作证,另由一已达婚龄的市民为司秤人。买卖时,由司秤人持秤,买受人一手持标的物或其象征物,一手持铜块说:“依照罗马法律,此物应归我所有,我是以此铜块和秤买来的”。说毕,以铜块击秤,随即交给出卖人,买卖就告成立,买受人立即取得所有权。材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 A.保护私有财产 | B.注重形式规则 |
| C.最早的成文法 | D.保护贵族利益 |
由于贸易的发展和加强统治的需要,罗马统治者于公元前242年开始任命了专门审理涉及外邦人案件的裁判官。他们颁发的告示逐步形成罗马法的新因素,称为裁判官法或大法官法。由于这种法律适用于罗马公民和非公民,因此,就称为万民法。这表明()
| A.万民法都是由裁判官制定的 |
| B.万民法是处理经济利益关系的法律 |
| C.万民法的产生源于实际需要 |
| D.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的每一个人 |
近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然而早在古罗马时代,罗马法将保护未成年人及其他社会弱者的利益看成是一份义务、一种社会公职,强调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这体现了罗马法的
| A.法律之上 | B.天赋人权 | C.自由公正 | D.人文主义精神 |
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第三表(执行)。规定:“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把债务人押家中拘留,用皮带或脚镣拴住,但(脚镣)重量最多为15磅。愿减轻的听便。”材料反映罗马法的基本特点是()
| A.保护平民利益,打击贵族特权 | B.保护私人财产,注重公平原则 |
| C.注重法律程序,保证司法平等 | D.保护罗马共和国境内所有居民 |
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反映了()
| A.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B.贵族的利益得到维护 |
| C.平民的利益得到维护 | D.帝国的稳定得到保障 |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 A.在古罗马妇女没有任何人权 |
| B.罗马法对妇女歧视,说明了它的局限性 |
| C.说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未给人们带来任何好处 |
| D.说明罗马法竭力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
说《十二铜表法》是平民的胜利,依据是()
| A.审判、量刑有法可依 |
| B.法典的内容代表平民利益 |
| C.法典规定了债务奴隶制度 |
| D.法典的内容广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