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十足的祸害
[美]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家乡,住了下来。
当时,在我的老家,问人的来历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行为,摩根·约翰逊自己从来又不提,所以无人知道他从何处来。这还不算,他对自己的身世一概讳莫如深,因此被看成了神秘人物。
他在许多方面叫人见着害怕:鼻子上横着一条伤疤,两条浓眉挤到了一起,黑头发,黑眼睛,爱朝人看。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走在圣菲路上时,有人就说:
“这人是个祸害。”
就这样,摩根·约翰逊第二次走在圣菲路上时,听到说上面那话的人对另一个人说:
“这人的确是个祸害。”
渐渐地,凡是看到了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和黑眼睛等等的人,无不说:
“来了个祸害。”
最后,在我老家,无人不晓摩根·约翰逊是个祸害,他无论走到哪个角落,用他独特的眼光打量人时,个个对他敬而远之。
要是他进了哪个酒店,本来人们谈得正起劲,也会一下子冷场。要是他说些什么,不管是什么话,大家都点头称是。既是祸害,谁也不想与他顶撞。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说明,他不知什么时候遇到过大祸,而他居然活着,在西部我老家的街上出没,因此他必然有一套防身术。
他从没说过这个伤疤是怎么来的,后来终于有人打听到了底细:在纽约时,一天晚上他与十个坏家伙干仗,其中一个一枪擦伤了他的鼻子,但摩根·约翰逊到头来却要了这十个人的性命。
此说从何人何处开始不得而知,但摩根·约翰逊从不否认,甚至说他杀的人增加到了二十个时也不否认。实际上,无论别人说他什么,摩根·约翰逊都不否认,总是闭着嘴,只管自己的事。
诸位,他在美国西部我的老家一住就是好些年,镇上要是来了客人,本地人常指着他说:
“这人是个祸害,一点不假。”
到摩根·约翰逊年近五十时,有人还见到他就发抖,一直要抖到见不着了。
后来有一天,摩根·约翰逊在大街上走,碰着一个叫“气喘病”的小老头跌跌撞撞地从绿灯酒店出来。这家伙根本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韦尔法诺河边的一个羊倌。
他害着气喘病,总是上气不接下气,所以得了“气喘病”的诨名。他年岁很大,个子很小,只是个微不足道的羊倌,谁也犯不着欺侮他。每月他到镇上来两趟,就为喝酒,从绿灯酒店跌跌撞撞出来那天,是他一个月里头一趟进城。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是烈性威士忌,一辈子从来没起过心干仗的人喝了酒常常会想与人干仗。不过,要说烈到会使羊倌也想干仗,那当然还不至于,可偏偏这个“气喘病”就想。他看见摩根·约翰逊后,一把揪住摩根的衣服,踮起脚,冲着摩根问道:
“你是个祸害,对吗?”
看到这个情景的人全替老“气喘病”担心,以为摩根·约翰逊会一口气把他吞下去,嚼碎了又吐出来,可是摩根仅眨眨眼,说:
“怎么?”
“听说你是个祸害,”“气喘病”说,“今天我要把你的肚皮划开,看看里面藏了什么祸水。”
说着他敞开摩根的衣服,摸出把大折叠刀,打开来,要划破摩根·约翰逊的肚皮,平常他下厨房、剥羊皮和做诸如此类的事用的正是这把刀。
摩根·约翰逊没等他开膛,一看见刀,马上转身一溜烟跑了。他没命地跑着,人人都说,那天他要不算飞毛腿,那就没谁算得上飞毛腿。
“气喘病”有了一把年纪,又醉醺醺,当然追不了几步。摩根·约翰逊却没有停,一直跑到了镇外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人看到他往丹佛方向跑,很可能一直跑到了丹佛,因为从此以后他再没在我老家露过面。
这一来,说他是祸害的话没人相信了,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杀过十个人,连一个也没有杀过。至于鼻子上的伤口,有人说是因为摩根·约翰逊想挽一个女人的手,那女人把本厚厚的书顺手扔过去,砸破了他的鼻子。
这种传闻与他杀过十个人的传闻同样不可靠,但到现在为止,我老家的人个个都相信。
我爷爷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多多少少能说明人的天性。爷爷说,你可以把一个人说成好人,也可以把一个人说成坏人,说多了,大家就会相信,即使最后事情的结果证明他不是好人或坏人,那也没有关系。
我爷爷说他也一直怀疑摩根·约翰逊不是祸害,但是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不像老“气喘病”那样,证实他不是,爷爷就这样回答:
“这嘛——你知道,大家没把他说错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可能性是半对半,既然大家也许说对了,人人习惯了的说法我何必起心推翻呢?”
(选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阴阳之间》,有删改)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简要分析它的作用。(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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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摩根·约翰逊成为“祸害”的几点主观原因。(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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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小说情节高潮部分的内容。(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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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我老家人”的性格特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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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小说主题,写一段读后感。(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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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4浙江高考语文精讲小说阅读(二)练习卷
  • 更新:2020-03-18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我是瞎子
[美]坎特
帕森斯先生刚刚跨出旅馆大门,就有一个乞丐沿着大马路走过来。这是一个瞎眼乞丐,拄着一根瞎子常用的斑斑驳驳的旧拐棍,小心翼翼地敲打着路面,慢慢向前移动脚步。乞丐的脖子很粗,长着绒毛,衣领和口袋上满是油腻,一只大手握着拐棍的弯把,肩上搭着一条褡裢。看样子,他还卖点什么东西。
空气里满含着春意,金色的阳光洒在柏油路面上,暖暖的。帕森斯先生一动不动地站在旅馆门前,听着瞎眼乞丐“嗒嗒嗒”走过来的声音,心里突然升腾起一股对所有盲人的怜悯之情。帕森斯先生想,自己活着真是幸运。几年前,他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技工,现在,他获得了成功,备受尊敬,被人羡慕,这都是他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独自冲破层层障碍,艰苦奋斗的结果。
瞎眼乞丐刚从他面前“嗒嗒嗒”走过去,他就迈动了步子。衣衫褴褛的乞丐立即转过身来。
“等一等,先生,耽搁你一点时间。”
帕森斯先生说:“已经迟了,我有约会。你想让我给你点东西吗?”
“我不是乞丐,先生,我的确不是,我这儿有些小玩意儿。”
他摸索着,把一个小物件塞进帕森斯先生的手掌——“挺精巧的打火机,只要一元。”
帕森斯先生站在那儿,略略感到有些烦恼和尴尬。他是一个俊雅的男人,身着整洁的灰色衣服,头戴灰色宽边礼帽,手握一根棕榈木手杖。当然,兜售打火机的人永远不会看到这些……“我不抽烟。”他说。
“等一等。我断定你认识许多抽烟的人,买一个作送人的小礼物吧!”乞丐谄媚地说,“先生,你不会拒绝帮助一个可怜人吧?”瞎眼乞丐紧紧抓住帕森斯先生的袖子。
帕森斯先生叹了口气,伸手在内衣口袋里摸出两张五角票来,放进乞丐手中:“当然,我会帮你的。你说得对,我可以把这东西送人。或许电梯司机会——”他犹豫了一下,不想显得粗鄙好奇,即使是同一个瞎眼小贩在一起。“你是不是完全失明了?”
乞丐把钱装进口袋,“十四年了,先生。”接着,又加了一句,带着一种神经质的自豪,“韦斯特伯里,先生,我过去也是其中一员。” 
“韦斯特伯里,”帕森斯先生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噢,是的,那次化学爆炸……报纸多年都不提它了。当时它被认为是最大的一次灾难。”
“你想知道我是怎样瞎的吗?”乞丐喊道,“喂,听听吧!”他的话语里含着痛苦,但又带着一种讲故事的人时常有的夸张味道。“当时,化学药品店里,我最后一个跑出去。楼房在不断爆炸,跑出去就有了活的希望。许多人都安全冲出门,跑远了。当我冲到门口,正在那些大铁桶之间爬动时,后面有人拉住我的腿,说,‘让我过去,你——’他也许是个疯子,谁知道!我试图从心里宽恕他,先生。但他比我强壮得多,他把我拉了回去,从我身上爬了过去!他把我踏进尘埃里,出去了。我躺在那儿,毒气把我包围了,还有火在燃烧,药品在……”他咽下一口唾液——颇为熟练地抽动了一下鼻子——满含着期望,默默无语地站着。他或许还会讲出下面的话来:“太不幸了,伙计,不幸极了,那么,我想——”
“这就是那个故事,先生。”
春风从他们身上拂过,温润,刺骨。
“不完全是。”帕森斯先生说。
瞎眼的小贩发疯似地颤抖起来,“不完全是?你这是什么意思,你——”
“故事是真的,”帕森斯先生说,“除去信口雌黄的部分。”
“信口雌黄的部分?”他粗野地哇哇叫着,“哎呀,先生——”
“我也曾在化学药品店里待过。”帕森斯先生说,“可事实不是这样的,____________,马克沃德特。”瞎子好长时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是一个劲儿地狠狠咽着唾液。最后,他忍着气,说:“帕森斯,上苍有眼,上苍有眼!我还认为你——”接着,他再一次大声地叫道,“是的,可能,可能,但我却瞎了!我是瞎子,你一直站在这儿让我滔滔不绝地讲啊讲,你一直在嘲笑我!我真是瞎了眼啊!”
街上的行人都扭过头来瞪着他。
“你走开,我瞎了!你听见没有?我是——”
“算了吧,”帕森斯先生说,“别这样吵吵啦,马克沃德特……我也是个瞎子。”
联系上下文内容,简要分析文中画波浪线语句景物描写的作用。(4分)
(1)空气里满含着春意,金色的阳光洒在柏油路面上,暖暖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春风从他们身上拂过,温润,刺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合上下文情节,在文中画横线处填上恰当的句子。(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合全文,分析小说是从哪几方面采用对比手法来刻画人物的。(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说结尾虽然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请从文章中找出两处依据,说说结尾为什么“在情理之中”?(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说以“我是瞎子”为题,你认为有何好处?(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源:2014浙江高考语文精讲小说阅读(一)练习卷
  • 更新:2020-03-18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春 雨
[美]伯纳德·马拉默德
乔治·费舍尔已经醒了,但仍然躺在床上,他想着白天目睹的那次车祸。一个年轻人被一辆汽车撞了。乔治深深地同情这个人,他看上去不过二十八九岁,当时,他很想上前安慰他,可是就是不知该怎样说出来。乔治回家,心中一直还憋着这未说出口的话。
回到那间黑暗的屋子,躺在床上,听到女儿弗洛伦斯把钥匙插进锁里的声音。她悄声对人说:“你不进来待一会儿吗?”
“不。我明天九点有课。”
乔治想,这个小伙子真是好孩子。弗洛伦斯和他在一起,一准叫人放心。她有点像她妈妈,不知道该怎样和好人相处。
一连不少天乔治都没有睡觉,这是因为他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他总是躺在那里想象着,这些事情都是冲着他发生的。在这些无眠的夜里乔治想着白天所发生的事,他对那个垂死的年轻人说“不要怕”,他对小说中的女主人公说“你理解我的孤独”。他告诉妻子和女儿他对她们是怎么想的。
“贝蒂,”他对妻子说,“有一回你让我说了话,但是那不是你,而是海,是那黑暗,还有那水拍打桥墩横梁的声音。这些富于诗意的东西让我感到了人是多么孤独……”
他对弗洛伦斯说:“你从小我就爱你,可自从你拒绝上大学,我对你就失去了最后一点点感情。你让我最满意的事情是常常把像保罗那样受过教育的小伙子带回家,但你却又和他们处不长久……”
乔治不断地向自己说这些事,直到黎明的第一抹灰白色的光溜进卧室,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贝蒂的侧影更清晰了。
一天,门铃响了。来人是保罗,他戴一顶旧帽子,穿一件雨衣,肩上已淋湿了。
“保罗,下雨啦?”
“下点小雨。”
保罗进来了,但没有脱下雨衣,“弗洛伦斯呢?”
“她和朋友一起去看电影了,她母亲到什么地方去打桥牌或玩麻将了。”
保罗有点失望,朝门口走去。
“哦,很抱歉。”乔治说,心里希望这个年轻人能待一会儿。
保罗到了门口又转过身来,“费舍尔先生。”
“嗯?”乔治应道。
“和我出去散散步怎么样?”
“你不是说在下雨吗?”
“只是春雨而已。”保罗说。
“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
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
整个天空都飘洒着白白的雾水,街灯上也挂满了水珠。充满水汽的风从新泽西州吹来,越过赫德森河,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有时,风把雾珠吹进乔治的眼里,使他好像触了电一般,身上一阵惊悸。他迈着大步跟上保罗。他很想喊出来,但他不想让保罗看出来。
保罗一直在讲话,他讲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们的故事,谈起这次战争,又谈论起了人民。乔治向这个孩子讲了在车祸中死去的那个年轻人的故事,当他发现这个故事让保罗深受感动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后来他们就谈起了弗洛伦斯。乔治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
“弗洛伦斯挺漂亮,长着那么一头红发。”保罗说,他那个神态好像是在讲述自己。
乔治没有说什么。
“费舍尔先生,”保罗很认真地告诉他,“弗洛伦斯爱上我了,她是这么对我说的。我也想爱她,因为我很孤独,可我不知道——我对她爱不起来。我们在河滨路散步,她说我郁郁寡欢,闷闷不乐,她要去看电影。”
乔治感到自己心跳得很厉害。他感到他是在倾听他们的秘密,然而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因为他一生中早就知道这些。他想要说话——告诉保罗自己也和他一样。他想要告诉保罗他一生中是如何孤独,如何彻夜不眠,不是做梦就是想这想那直至东方发白。但是他没有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保罗。”他说。
他们冒着雨往回走,雨下得大起来……
进屋,乔治脱掉雨鞋,把淋湿的帽子和雨衣挂到了卫生间。他轻轻地从收音机里调出一些爵士音乐,点燃一支雪茄,然后关了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他来到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去。
春雨飘落着,落在一望无际黑黝黝的泽西河岸,落进奔腾流淌的河水。雨点拍打着高大的枫树的叶子,发出单调的声音。冷雨洒窗,乔治感到泪水已流到了腮边。
他内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他想要说他从来没有说出的话。他想要告诉她们他发现了自己,而且再也不会失落,再也不会沉默。他爱保罗,他爱弗洛伦斯和贝蒂,他也爱那个在车祸中死去的年轻人。
“我必须告诉她们。”他想,他先推开了弗洛伦斯房间的门。
弗洛伦斯在睡觉。他能听到她那轻轻的呼吸声。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
(有删改)
当谈起弗洛伦斯时,乔治为什么会“有些不安,并且有点害怕”?(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怎样理解乔治的两次激动?请作分析。(4分)
(1)“好吧,”乔治说,“散步,对我有好处。”他进到他的房间去找雨鞋。他感到一阵激动。(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刚一走上大街,冷雾就落在他的脸上,乔治可以感觉到一阵激动像电流一样流遍全身。(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说多次写到车祸中的年轻人,有什么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合文意,赏析文中画线部分。(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乔治想说的那些话又凝滞不动了”,小说的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从结构和主题的角度谈谈你的理解。(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来源:2014浙江高考语文精讲小说阅读(一)练习卷
  • 更新:2020-03-18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啊,就是那啥啥……”“对对对,我说的就是那个,那个什么嘛……唉,怎么话都到嘴边了,就是想不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就是所谓的TOT现象,说复杂点,这是一种提取记忆失败的现象,表现为记忆已经逼近被完全回忆,却无法转化成为确切的词语表达出来。说简单点,就是话在心头口难开的感觉。
关于TOT现象的研究由来已久,对其产生原因的解释也是多种多样:
传输不足模型,主要基于记忆表达的多元模型来解释TOT现象。我们大脑中负责语音和语意表达的其实是两个区域,当回忆的刺激产生时,你的语意表达区域很快被激活了;语音表达区域反应却总是慢半拍,你已经从语意存储中提取了关于目标词汇足够多的信息,但语音存储却还没有进行有效的提取。你明明知道你要表达什么,却无法用精确的词汇表达——TOT现象产生了。支持这种观点的证据很多,最直观的是神经影像学技术的应用,通过脑扫描技术或磁共振成像技术,可以最直观地显示出产生TOT现象时大脑中被激活的区域。但问题也出现了,涉及TOT现象的脑区很多,多到很难详细研究这些区域在TOT现象中的确切功能。
阻塞假说,是说你回想起的有关目标词语的线索反而抑制了你对目标词语的检索。这种假说最直白的表达就是:“因为你想多了,所以你想不起来。”
不完全激活假说,解释起来很容易,就是:“你记不起来,是因为你记得不牢!”另一方面,这个模型也是建立在你确切知道要回忆的词语的前提下,但有的时候,连我们自己也很难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知道这个要表达的词语。
造成TOT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年龄。成年之后,年纪越大,TOT现象发生的频率越高。但有研究者发现,年长者和年轻人的大脑产生TOT现象的区域并不完全一样;年长者在发生TOT现象时更倾向于过度激活他们的前额皮质,这导致了记忆检索失败时不停地重复检索,因此老年人在遇到TOT现象时更加容易焦虑。
使用双语者可能会增加TOT现象产生的概率。对于双语使用者的劣势的解释是,当你在记忆中搜索你要表达的东西时,双语会使你对同一件事物产生两种不同形式的表达倾向,实验也印证了这种假设;但当你要表达的是一个专有名词时,双语的影响可以忽略——的确,全世界看到的都是同一个太阳。
还有情绪影响。“越想越是想不起来,不想说不定它突然在你脑中冒泡了。”有研究显示,TOT现象中关于情绪的预期先于记忆行为的发生。情绪恰恰会影响到有关记忆的许多方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TOT现象产生时的情绪显然是消极的,因此这种消极的情绪也抑制了你回忆目标的过程。
不管你是什么年龄、性别,学历如何,你都有可能出现TOT现象。如果TOT现象只是偶尔在你身上发生,那么你完全可以忽视它;只有TOT现象频繁出现以致严重地影响你的生活的时候,才是一种病态的表现。这种病症可能是由幼年时的学习障碍或者脑损伤引起,一些失语症和阿尔茨海默症也表现出一定的TOT现象。
下面对于“TOT现象”的表述和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TOT现象产生时的消极情绪会影响到人回忆目标的过程,导致“越想越是想不起来”。
B.TOT表现为记忆已几乎被完全回忆,却无法用确切的言语来表达。
C.双语使用者出现TOT现象的概率会比单语使用者要高。
D.TOT现象是一种常见的普遍存在的言语现象。

下列对文章有关信息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当回忆的刺激产生,语音存储的有效提取快于语意提取时,就会产生TOT现象。
B.阻塞假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被试者能否成功回忆目标词语有赖于对潜在的干扰项目的抑制和排除。
C.老年人在遇到TOT现象时更加容易焦虑,是因为他们在记忆检索时容易失败。
D.TOT现象是一种病。这种病症可能是由幼年时的学习障碍或者脑损伤引起,它也体现在失语症和阿尔茨海默症上。

不管什么年龄、性别,学历如何,都有可能出现TOT现象。请结合文本谈一谈,就如何减少TOT现象,作者给了我们哪些建议。 (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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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4浙江高考语文精讲实用类、论述类文本阅读二练习卷
  • 更新:2020-03-18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曼德拉:死后被人们记住的极少数人之一
1990年2月11日,因为反抗南非种族隔离制度被监禁长达27年的曼德拉与妻子温妮手挽手走出监狱大门。
后来,曼德拉曾回忆起关押自己的牢房:“它的窗子面对着院子,高度与眼睛齐平。我三步就能从牢房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当我躺下的时候.我的脚和头都能触及水泥墙。牢房的宽度大约有6英尺(1英尺约合0.3米),而墙的厚度却至少有2英尺。”狱中的生活更让他难忘:每天早晨5点半起床打扫监狱、清洗马桶;早餐是“简直不是人吃的”玉米粥;隆冬时节还要在冰冷的院子里列队而坐,在看守的监视下将石头敲碎,一直干到中午,不能挪窝也不能和旁边的人说话;午餐吃完煮玉米后,还得劳动到下午4点,然后快速用冰冷的海水冲个澡;晚饭是玉米片粥,有时会有少量的胡萝卜、卷心菜,每隔一天会有一小块软骨肉;晚上,不能进行任何读书、学习活动,只能在一盏40瓦的灯下,躺在没有被褥的床上睡觉……
然而,漫长艰苦的牢狱之灾不仅没有打倒曼德拉,反而成就了他。狱中没有书籍,他就锻炼记忆力;他热衷于与人辩论,让自己的思维变得更加缜密。不仅如此,他还认识到,监狱是南非的一个缩影,自己若要在其中生存下去,就得和各种群体和谐共处。于是,他努力寻找与其他党派囚犯的共识,他设法跟看守建立友好关系……长时间的狱中岁月,在曼德拉的身上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让他的思想逐渐有了深度。
1994年2月12日,南非历史上首次不分种族的总统大选拉开帷幕,75岁的曼德拉参与大选。这次选举,他所属的“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获得新议会400个席位中的252个,曼德拉毫无悬念地成为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长达半个世纪的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正式宣告终结。在总统就职仪式上,曼德拉做出一个震惊世界的举动:他请来当年罗本岛监狱的3名看守,向他们致敬,感谢监狱生活对自己的磨砺。他说:“尊重过去的敌人,就是尊重今天的同胞。”
曼德拉就任总统后,没有增设任何打击报复白人的法令。要知道,自1652年欧洲人入侵算起,南非的土著居民被白人奴役长远350年。从1948年开始,南非白人统治当局开始推行种族隔离制度,他们禁止不同种旅的男女结婚,禁止黑人与白人使用相同的盥洗室、候车室等设施,为黑人划出禁止居住区域,将1000余万黑人限制在12,5%的国土上……他的宽恕,让南非白人对他的恐惧一担而空。在他执政满100天时,英国《金融时报》甚至找不出一个愿意说他坏话的白人。
1995年,橄榄球世界杯在南非举行。白人统治时期,橄榄球是训练白人军队和警察的项目,被视为种族隔离的符号。每当南非橄榄球队“羚羊队”在国际比赛上输球,黑人就会欢庆。但这一次,曼德拉呼吁南非全国为“羚羊队”加油。决赛那天,曼德拉穿上“羚羊队”队长的6号球衣,亲赴比赛现场。南非终于第一次出现了黑人和白人一起为本国球队呐喊助威的景象,球队士气大振,最终一举夺魁。亲历了那一幕的人回忆说,正是经历了那次世界杯,曼德拉才真正成为整个南非的“国王”,无论黑人还是白人。
1999年6月14日,年近82岁的曼德拉卸任总统。“爬上一座大山后,你会发现有更多山要攀登。”用曼德拉的这句话采形容他的退休生活再恰当不过。他创办了非营利性的纳尔逊·曼德拉基金会,致力予艾滋病防治。2000年7月,在南非德班举行的世界防治艾滋病大会上,曼德拉说:“我们需要下定决心赢得这场战争,我们再次有机会保护我们的兄弟姐妹。”2005年,曼德拉亲自组织了一场为与艾滋病斗争的南非妇女募捐的慈善音乐会,并用自己在罗本岛监狱的编号“46664”为之命名,暗示着在和艾滋病的斗争中。他要将当年不屈不挠的精神延续下去。2008年,同样的音乐会在英国伦敦举行,46664张门票的收入全部捐献给慈善组织。
2013年12月5日,曼德拉因病逝世,享年95岁。世界上只有极少数人会在死后被人们记住,曼德拉是其中之一。
(摘编自《环球人物周刊》2013年第33期)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曼德拉当年的牢狱生活非常艰苦,不但吃住条件极为恶劣,而且还得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不能读书学习,没有自由。
B.当选南非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后,曼德拉正式宣告,在南非实行长达半个世纪的种族隔离制度彻底结束。
C.曼德拉担任南非总统,曾让不少白人心生恐惧,但在他执政满一百天的时候,几乎所有白人对他的政绩都感到满意。
D.在南非,橄榄球曾被黑人视为白人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的符号而抵制,曼德拉却将它变成了团结黑人与白人的工具。

E.曼德拉认识到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艰难和繁重,把它看成是一场战争,虽然年过八十,但仍用自己的行为暗示要用不屈不挠的精神与艾滋病作斗争。
为什么说漫长艰苦的牢狱之灾成就了曼德拉?请简要分析。
                                                            
                                                         
曼德拉的哪些做法让他逐步成为整个南非的“国王”?请简要分析。
                                                              
                                                          
曼德拉为什么是死后能被人们记住的极少数人之一?请结合材料,谈淡你的看法。
                                                          
                                                             
                                                          

  • 更新:2020-03-18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这是我在这座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地小心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举止言谈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桅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衣裤。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路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公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扮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里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们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加强警惕性,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女人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住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在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筒。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予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不知道你能从中能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
(选自2011年11月13日《今晚报》)
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阿兰自己省吃俭甩,却要给自己的孩子穿最时尚的衣裤,玩最好的玩具,并每天带他到富人区玩,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融入到富人区中。
B.保安和阿兰聊天的时候夸她把孩子带得很好,并猜测她工资很高的时候,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表现了阿兰质朴、不善言谈的个性。
C.阿兰的丈夫并没有阻拦阿兰的做法,但他对阿兰的那些没好气的话语,说明他并不真正关心孩子的成长,只是考虑如何赚钱、攒钱。
D.保安眼中的阿兰的形象,从相貌和装束上看,质朴整洁,像是保姆,这是她为了能够顺利进入小区而刻意打扮的。E.这篇小说通过保安的讲述,塑造了一个想要让孩子接受良好环境影响的母亲形象,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发人深思。

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阿兰这个人物形象。
                                                          
                                                           
请结合小说,分析“我”(保安)在小说中的作用。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你从这个故事中听出了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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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永远只有6岁
陈墨
她6岁生日时收到17万份礼物,包括来自澳大利亚的两只小袋鼠和一名随行饲养员。截至1941年,饱受经济危机之苦的美国公众共计花费4500万美元购买以她为原型的7款秀兰娃娃。“望子成星”的好莱坞妈妈们把砖绑在孩子的头上,为了让她们和秀兰•邓波儿一样矮小。
自1934年拍摄歌舞片娃《起立欢呼》之后,6岁的邓波儿成了好莱坞红极一时的明星。仅此一年,便拍摄了10部电影,并以此“不朽的惊人的巨大成就”获得奥斯卡特别奖,成为有史以来唯一一个获得该奖项的孩子。
1935年到1939年,她都在美国最受欢迎的十大明星之列。事实上,她56个发卷的金色卷发、不笑时都有的甜美酒窝、胖嘟嘟红扑扑的小脸几乎成了美国人的精神慰藉,在电影院看看这个小天使唱唱跳跳,就能暂时忘掉大萧条和希特勒。媒体赞她是“大萧条中的—抹亮色”,罗斯福总统在炉边谈话中感慨:“只要我们国家还有秀兰•邓波儿,我们就会没事的。”
没有人希望邓波儿长大。具有远见的福克斯公司1934年把她的年龄从6岁改成5岁,并抹去了她3岁时曾在舞蹈学校受训的经历,这朵“好莱坞保护叶下洒满露珠的小花”无忧无虑的童年点亮了很多美国人的生活。
而实际上,邓波儿几乎没有真正的童年。3岁上舞蹈学校,3岁半参演第—部系列剧,4岁半参加第一次面试。“我是秀兰•邓波儿,”她对导演说,“我受过很好的指导。如果您想用我,请告诉我什么时间和该穿什么衣服。”
每个工作日她都要戴着56个发卷入睡。在嘈杂的片场练就了集中注意力的能力,这使她能够同时收听两个广播节目而互不打扰。她懂得如何与最善于抢戏的老戏骨争镜头,也知道如何天真地避开记者不怀好意的提问。
1939年,福克斯公司依然让她穿着娃娃裙拍摄了《小孤女》。当身体的曲线代替了头发的曲线,她失去了吸引力。《华盛顿邮报》刻薄地嘲笑她,“秀兰开始发胖,十一岁时骨节嘎嘎响,生活就是这样。”
—切光环都在离她而去:观众受不了他们最爱的小宝贝已经长大的事实,男演员难以和这个几年前还在膝头玩耍的小女孩儿逼真地谈情说爱。1950年,22岁的邓波儿正式退出舞台。
邓波儿上世纪六十年代进入政界。尽管她在参加加州第十一国会区补选时曾试图淡化自己的过往经历,却依旧铩羽而归。她无奈地认识到,即便自己已经40岁了,“我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还是那个6岁的邓波儿”。
1969年,邓波儿出席联合国大会,这一次,童星秀兰为她打开了一扇门。来自所有国家的代表都觉得已与她相识已久,这让她在联各国的工作顺利却不轻松,“如果我做得不好,小秀兰帮我打开的门就会关上”。她每天只睡5小时——读书到两点,七点继续工作。
晚年的邓波儿依然收到大量来自粉丝们的邮件,坐在电脑前的人们被那个洋娃娃般的小萝莉萌化了,就和70年前坐在电影院里的人们一样。“我想他们中的很多人以为我还是只有6岁。”秀兰说。
她于2014年2月10日逝世,终年85岁。她活在42部电影里,活在3个子女和无数影迷的心中。此外,这个永远的童星还以另一种形式被记住——款以她名字命名的经典鸡尾酒。这款“秀兰•邓波儿”没有酒精,面向孩子,为了让他们体验一回当大人的感觉。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4年02月19日,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福克斯公司抹去邓波儿曾在舞蹈学校受训的经历,让她的童年显得无忧无虑,是为了迎合观众的情感需要。
B.媒体、观众和同行都无法接受邓波儿长大了的事实,失去了吸引力的她迫于无奈只好选择退出了演艺舞台。
C.邓波儿参加加州补选铩羽而归,表明那时美国观众渐渐淡忘了这个曾给他们带来慰藉的童星,揭示了炎凉的世态。
D.晚年的邓波儿仍然收到大量粉丝的邮件,她洋娃娃般可爱的形象在网络时代依旧深入人心,对此邓波儿倍感欣慰。

E.能让孩子体验当大人的感觉,既是“秀兰•邓波儿”鸡尾酒的独特之处,又暗含作者对邓波儿人生际遇的理解。
第一段文字在文中有何作用?
六岁成名的经历对邓波儿来说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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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食堂里的老人
[俄]康帕乌斯托夫斯基
在迈奥尔的车站食堂的一角里,坐着一个清瘦的老人,生着满脸硬胡子。里加湾的上空,冬天的暴风一阵阵呼啸而过。海岸上覆着很厚的坚冰。透过烟雪可以听见波涛冲击岸边坚冰的声音。
显然这位老人是到食堂里来取暖的。他什么也没有,无精打采地坐在长椅上,把两只手笼在补得很坏的渔夫短大衣袖里。
和老人—起来的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小白狗。它蹲在老人的脚边哆嗦着。
在老人的邻座上,有一群年轻人,后脑勺绷得很紧,而且通红的,大吵大嚷地喝着啤酒.帽子上的雪融化了。雪水滴到啤酒杯里,漏到熏肠面包上。不过,那些年轻人正在争论一场足球赛,所以没注意到这个老人。
当一个年轻人拿起面包一口咬下一半时,这条狗忍不住了。它到小桌边,举起前脚,阿谀地望着年轻人的嘴.
“彼契!”老人轻轻地叫它道,“你多不害臊!彼契,你干嘛去打扰人家?”
可是彼契仍然站在那里,只是它的前腿不住地哆嗦,因为举乏了,耷拉了下来。等到两脚碰到潮湿的肚子上时,便忽然醒悟过来,又重新举了起来。
但是那些年轻人没注意它。他们正谈得津津有味,且时时把冷啤酒倒到杯子里。
“彼契!”老人又叫,“喂,彼契!过来!”
小狗很快地摆了几下尾巴,好像告诉老人它听见了,请他原谅,不过它一点办法也没有。它不看老人,甚至完全背过身子去。它好像在说:“我自己知道这不好。不过你又不能给我买一块这样的面包。”
“唉,彼契,彼契!”老人低声说,因为心里难过,声音有点发颤。
彼契又重新摇了一下尾巴,顺便哀求地看了老人一眼。它好像请求他别再叫它。
因为它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若不是万不得已,它当然绝不会向陌生人讨的。
一个颧骨高大、戴着绿色帽子的年轻人终于看见了这条狗。
“要吃的吗,狗崽子?”他问道,“你的主人在哪儿呐?”
彼契欢喜地摇摇尾巴,看了老人一眼,甚至轻轻叫了一声,
“您是怎么回事,先生!”年轻人说,“您既然养狗就得给食吃,不然就不文明。您的狗跟人家讨食吃。我们这儿有法律规定不许讨饭。”
那些年轻人哄笑起来。
“净是胡说八道,瓦尔卡!”其中一个人喊道,掷给狗一片香肠。
“彼契,不许吃!”老人喊道。他的脖子涨得通红。
小狗蜷缩起身子,耷拉下尾巴,回到老人身边来,甚至看都没看一眼香肠。
“一点渣儿都不许动他们的!”老人说。
他开始痉挛地翻他的衣袋,掏出几个银角子和铜子来,放在掌心上,一面数着,一面吹掉钱上粘着的脏东西。他的手指不住地颤抖着。
他走到柜台边,把几文零钱放到潮湿的台子上。
“来一块香肠面包!”老人哑着嗓子,说。
女售货员在碟子里放了两块面包,进给了老人。
“只要一块!”老人说。
“您拿去吧!”售货员低声说,“我不会因为您受穷的……”
“谢谢!”老人说,“谢谢啦!”
他拿起面包到月台上去了。月台上一人也没有。一阵暴风已经吹过,第二阵暴风正在刮来,不过离得还很远、甚至可以在利耶卢皮河时岸的白色树木上,看见微弱的阳光。
老人坐到长凳上,给了彼契一块面包,把另一块用灰色手帕包起来,藏在袋里。
小狗痉挛地吃着,老人看着它说道:
“哎,彼契呀,彼契呀!真糊涂啊!”
小狗没听他说活。它在吃东西。老人看着它,用袖子揩着眼睛——风吹下了眼泪。
(选自康•帕乌斯托夫斯基《全蔷薇》,有删改)
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5分)

A.食堂里的年轻人以养狗不喂食违法来嘲弄老人,还将香肠丢给小狗,充分体现了他们的冷漠和缺乏同情心。
B.小说细致地描写了老人掏钱买面包的动作,流露出他对小狗的失望和愤怒,以及对花费的几文零钱的不舍。
C.女售货员低声解释多给一块面包的原因,她帮助老人的同时也顾全了他的面子,这种真诚使老人愿意接受她的帮助。
D.老人责备小狗彼契糊涂,小狗只顾吃东西,这间接表现了老人内心的孤独与悲戚,增添了小说的悲剧意味。

E.本文撷取一个生活片段,通过穷苦人饱受歧视的命运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并善用细节描写来增强感染力。
小说开篇的景物描写有何作用? (4分)
有人认为“饥饿的彼契”更适合作为小说的标题,你同意吗?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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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说理文
朱光潜
“摆事实,讲道理”已成为执们日常生活中愈来愈广泛、愈重要的社会活动。开会讨论要说理,做报告要说理,写社论要说理,写教科书要说理,发动群众要说理……总之,凡是需要开动脑筋的地方,凡是要辩护自己,说服旁人的地方,没有不需要说理的。近几年我们对于诗歌、小说,剧本的写作提出了很多问题,进行过热烈的讨论,至于说理文怎样写,就很少有人过问,尽管这个问题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等一系列的论著里三番五次地郑重地提出过。文学界对这问题谈的少,是否说明说理文很容易写,有理自然说得出,根本没有什么问题呢?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我写过四十多年的说理文,也费过一些摸索,尝过一些甘苦,至今还不能写出一篇称心如意的文字,所以我可以说,写说理文对于我并不是—件易事。
写说理文究竟难在哪里?在推理还是在行文?问题的这种提法本身就有问题。它假定了理在文先,第一道手续是把理想清楚,第二道手续才用语言把理表达出来。这种相当流行的看法是对的,但也不完全对。
据我个人的经验,把全篇文章先打好腹稿而后把它原封不动地誊写出来,那是极稀有的事。在多数场合,我并不打什么腹稿,只是对要说的道理先有些零星片断的想法,也许经过了一番组织,有一个大致不差的粗轮廓,—切都有待进一步的发展。意思既然来得多了,问题也就复杂化了。新的意思和原来的意思不免发生矛盾,这个意思和那个意思也许接不上头,原来自以为明确的东西也许毕竟还是紊乱的模糊的乃至于错误的。有许多话要说,究竟从何说起?哪个应先说,哪个应后说?哪个应割爱,哪个应作为重点?主从关系如何安排?这时候面前就像出现一团乱丝,“剪不断,理还乱”,思路好像走入一条死胡同,这是难产的痛苦,也是一个考验的时刻。
所以在说理文的写作中,思想和语言总是要维持辩证的关系:不想就不能写,不写也就很难。
想得明确周全。我发现不但思想训练是写说理文的必有的准备,而写说理文也是整理思想和训练思想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因此,我认为理先于文或意在笔先的提法还是片面的。
说理要透,逢在于话说得中肯,轻重层次摆得妥当,并不在话说得多。有时我把千万字的原稿压缩到五六千字,发现文字虽然压缩了,意思反而较醒豁。从此我看出简洁是文章的一个极可珍视的优点。简洁不仅表现于遣词造句,更重要的是表现于命意,一个意思已经包含在另一个意思了,或是主要的意思已经说出了,被包含的或次要的意思就不必说。文章要有剪裁,剪裁就要割爱,而割爱对—般写作者来说仿佛是—件痛苦的事。
就我从阅读中所体会到的来说,说理文的写作和文艺创作在道理上也有很多相通之处,有时我甚至想到理论文也还是可以提高到文艺创作的地位.我很相信说理文如果要写好,也还是要动一点情感,要用一点形象思维。如对准确,鲜明和生动的要求也适用于说理文。修辞学家们说,在各种文章风格之中,有所谓“零度风格’’,就是纯然客观,不动情感,不动声色,不表现说话人。
仿佛也不理睬听众的那么—种风格。据说这种风格宜于用在说理文里。我认为这种论调对于说理文不但是—种歪曲,而且简直是一种侮辱。说理文的目的在于说服,如果能做到感动,那就会更有效地达到说服的效果。作者自己如果没有感动,就绝对不能使读者感动又怎能使人发生兴趣,感动人,说服人呢?
选自《朱光潜全集》,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的内容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说理文有说理文的特殊规律,对它谈得少,研究得不够,并不意味着它就容易写。
B.传统的写作观念认为“理在文先、意在笔先”
C.说理文的裁剪主要是裁剪语言,将可有可无的字句删去,这样就能使说理透彻
D.关于“零度风格”宜于用在说理文里的论调,作者

请简要分析第一段的写作思路。 (3分)
关于怎样写好说理文,作者主要阐述了哪些看法?请概述。(3分)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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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文学类)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听雨的奢侈     
林如求
近日夜雨,雨水顺着防盗网上的铁皮一层淌下一层,响声随着雨势,时骤时疏,时轻时重,朦胧中陡生一种静谧、和谐、悠远的美妙情感。
就像“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一样,古时的雨与今时的雨自然无太大的区别,今时的雨点拍打树叶、细润花草、敲击河滩、筛落水面的声音与古时也决无二致,所不同的只是对雨声的感受会因人因时因境因情而异。例如,同样是春雨,忧国忧民的诗人杜甫高兴放声高歌:“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晚唐的李建勋对春雨的感受就要复杂得多:“春霖未免妨游赏,唯到诗家自有情……闲忆昔年为客处,闷留山馆阻行行。”春雨所引发的是诗人对过往岁月的一种深情的怀念和咀嚼。南宋词人蒋捷写的那首《虞美人·听雨》,对雨从感怀到慨叹,更是把人生的悲凉况味传递至今,简直痛入心髓。
我没有经历过历史上山河破碎、家破人亡那样凄风苦雨的日子,自然也就没有如古人那般“秋来叶上无情雨,白了人头是此声”,对雨声会那么地百感交集和痛彻心髓,可在物质生活匮乏和丰裕时的感受却迥然不同。
回想小时住在乡下,最恼的就是雨天。雷鸣电闪风狂雨骤,令我惶恐万分。因此,每逢雷雨夜,我常龟缩在被窝里,以幼稚的心灵感受大自然的神经,带着惊恐惶惑,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即令是和风细雨,我也不太喜欢。因为我家离学校有好长一段路程。那时,家里穷,没有雨伞,只有一个锅盖大的大竹笠,以它遮阳尚可,遮雨则只遮个头脸,衣裤难免要淋湿。冬春时节,没有雨鞋的我雨天赤脚踩在凉冰冰的地上,更难受!所以那时夜半听到嗒嗒的雨声,在我绝不是一首抒情诗,它带给我的是一种湿漉漉的难受和一层苦涩涩的无奈。
长大以后,我读了许多书,特别是参加工作后,生活渐渐好起来,渐渐也喜欢起雨来了,不仅喜欢和风细雨,而且更喜欢狂风骤雨。因为此时在我看来,只有雨,没有风,没有雷电,也就缺乏了震撼心灵的力度。别的无庸费言,在中国文学史上,要是只有狂风骤雨,而无雷鸣电闪,恐怕屈原就写不出那奇谲瑰丽的杰作《天问》。正是大自然的雷电风雨触动了大诗人心灵深处的怨屈、激愤、忧虑、沉痛、苦闷、彷徨、坚贞、无畏……才有了这篇流传千古的杰作。由此我也悟出了后世许多大文学家如莎士比亚、巴金、曹禺等所以喜欢写雷写电写风写雨的真谛。
身居闹市多年,已经难得再见山村那种雷鸣电闪的豪雨,除了台风登陆,也少见那种狂风拔树的骤雨和暴雨;水泥屋顶也使夜雨没了那种“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韵致。因此每逢下雨,我常因此生出一种遗憾。但我还是喜欢雨,不论是“细声巧作蝇触纸”,还是“大声铿若山落泉”,自是一种难逢的天籁。宁心静气地倾听那淅沥的雨声,对当今污染严重,整日笼罩在电视卡拉OK歌声和汽车摩托喧嚣声中的城市人来说,不啻是一种休息,一种调节,一种陶冶,一种享受。那雨声是大自然与你的絮语,它轻轻地搓揉着你的心,消去你因忙忙碌碌争名夺利而生的郁闷和烦乱、疲惫和冷漠,唤醒你回归大自然的亲情,找回你那颗失落的平常心,带给你一份平和的心态,让你变得更加青春妩媚、安详可人,从此迈向生命的圆满。因此,每当久晴不雨时,我就特别盼望着下雨。这时,不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听到那呼呼的风声,就好像在倾听大幕揭开的前奏;听到那嗒嗒的雨声,仿佛是在欣赏一首大自然的赞美诗;而此时的闪电犹如闪烁变幻的舞台灯光,隆隆的雷声自然就是高亢激越的黄钟大吕了……
如是,我把听雨说成是一场难得的奢侈,你也就不会觉得无稽和过分了吧。
                     (选自《品中国散文》,有删改)
纵观全文,谈谈标题“听雨的奢侈”中“奢侈”的含义。(5分)
从全文看,作者举杜甫、李建勋、蒋捷等例子,在内容和结构上分别起了什么作用?(4分)
请赏析文中划线语句在表达技巧方面的特色。
儿时的“我”和长大后的“我”,对雨的感受有什么不同?你认为造成不同感受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意进行分析。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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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反映古代历史的戏剧和电影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古代人民行跪拜礼。特别是在一些宫廷戏中,大臣见皇上或奴才见主子时更是要行跪拜礼,而且显得十分威严。说到跪拜礼的产生发展,还要从古代人们的物质条件和生活习惯谈起。
在原始社会,人们过着极其简单的生活,休息时都是坐在地上或睡在地上。由于地很硬且又潮湿,人们便在坐或睡时铺垫一些树叶、兽皮之类的东西。旧石器时代编织技术出现后,人们以芦苇、竹篾等为材料编出了“席”。自此,人们在进食、议事时,便在地上铺一块席子,故称“席地而坐”。如果请客人坐正席,则多垫一重席子,表示恭敬。当时,朝廷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席地而坐”,不过,所坐的东西比普通老百姓的要好一些,如周代每次举行朝觐时,王者所坐的席位,设有绣着黑白斧形的屏风,屏风前面南向铺设着莞草编成的席子,上面再加上五彩蒲席和桃枝竹席,左右摆设玉儿,给王者凭依。据史书记载,汉文帝刘恒与太中大夫贾谊议政,谈话十分投机,文帝不觉“前席”,坐得离贾谊近一些,认真听取他的意见。东汉末年,管宁和华歆由于志趣不同而割席分交,更是脍炙人口的传说故事。由于那时人们都是“席地而坐”,因而坐时要两膝着地,然后将臀部坐于后脚跟之上,脚掌向后向外,类似于现在的跪。在接待宾客中,每当“坐”着向客人致谢时,为了表示尊敬,往往伸直上半身,也就是“引身而起”,使坐变成了跪,然后俯身向下,就这样,逐渐形成了日常生活中的跪拜礼。
汉朝后期,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可以折叠的轻便坐具“胡床”传入中原。传说曹操就曾坐在“胡床”上指挥作战。在“胡床”启迪下,人们发明了椅子、凳子,因而人们不再“席地而坐”,原来生活中的“跪坐”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坐、跪、拜分了家,但跪拜礼依然存在,只是变成了等级差别的标志,主要运用于官场之中。如臣子拜皇帝,小官拜大官,奴才拜主子等。周代对跪拜礼的动作和对象则作了严格的规范,共分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稽首是跪下后,两手着地,拜头至地,停留一段时间,是九拜中的最重者,一般用于臣子拜见君王和祭祀先祖的礼仪;顿首是引头至地,稍顿即起,在九拜中属次重者;空首是两手拱地,引头至手而不着地,位九拜中第三位。前三拜称为“正拜”。振动,是两手相击,振动其身而拜;吉拜,是先拜而后稽颡,即将额头触地;凶拜,是先稽颡而后再拜,头触地时表情严肃;奇拜,先屈一膝而拜,又称“雅拜”;褒拜,是行拜礼后为回报他人行礼的再拜,也称“报拜”;肃拜,是拱手礼,并不下跪,俯身拱身行礼,其实也就是作揖。
随着朝代的变迁,封建统治阶级根据其阶级利益,对各种礼仪也不断地进行改革兴废。例如,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清政府内外交困,财政危机,为了节约经费充实粮饷,明令废止了沿用三千年之久的“乡饮酒礼”,虽然也感到跪拜礼有种种不便,但由于它有助于封建等级制的维护和巩固,有助于封建统治,因而仍被延续。据清末大学士瞿鸿禨的日记记载:清朝的宰相、大臣们与皇帝、皇太后谈话时,均“一溜子跪在地上”,其中不乏有年纪大者,听力不佳,跪在后边听不清皇上讲的什么,只好推推前面跪着的人,问一下所讲内容,以免有违圣命。也有的因怕跪久了支撑不住,不得已在裤子的膝盖处加衬一些厚点的东西,名曰“护膝”。不过,到了乾隆年间,中国式跪拜礼受到了一次挑战,英国外交使节到北京谒见中国皇帝,不愿意向清朝皇帝行中国式跪拜礼,经过一番交涉,乾隆皇帝同意接受英国使者的西洋式单腿跪拜礼。
“跪拜”,从原始社会中人们互相致意的姿势,到阶级社会演变成了一种表示臣服的礼节,被多少掺入了一种人格侮辱的成份,以至“卑躬屈膝”一词成了损人尊严的贬义词。人民对这种礼节,从习惯到厌恶,从厌恶到反对,乃至提出改革的主张,也就是必然的了。清朝末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从来不许人向他行跪拜礼,也教育百姓不要向任何人跪拜。石达开被清军俘虏后,也不曾向清军行跪拜礼,最多只是对四川都督骆秉章“长揖不拜”。
辛亥革命前,无政府主义者提出过改革跪拜礼的主张,他们认为跪拜礼“卑躬俯首,生气毫无”,而“点首鞠躬最便宜,亦足示敬,且出于自然”。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西方资产阶级平等思想在中国迅速传播,取消维护封建制度的跪拜礼已势在必行。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刚一成立,孙中山先生马上就宣布取消跪拜礼。南京临时政府迁往北京后,虽然是袁世凯窃居着大总统职位,但鉴于形势,他也不得不宣布:“所有礼节,男子礼节为脱帽鞠躬,大礼三鞠躬,常礼一鞠躬,寻常相对,只用脱帽礼。女子大礼大致相同,惟不脱帽,专行鞠躬礼。”
当历史进入文明时代的今天,握手、拥抱、亲吻、致意已成为当今礼节的时尚,特别是握手,几乎成为世界各国的见面和告别的通用礼节。然而,跪拜礼仍未绝迹,特别是在亚洲一些国家的农村或偏远地区,跪拜礼仍是少数家庭中晚辈对长辈表示尊崇的礼节,但其生命力却是异常苍白的,它的最终消失,还有待于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进一步丰富提高。
跪拜礼的产生与古代人们的物质条件和生活习惯有关联的,最早,它代表着一种(   ),后来,逐渐成了(            )的标志。
下列最适合作本文标题的一项是(    )

A.跪拜礼的特点 B.跪拜礼的历史演变
C.跪拜与文明礼仪 D.跪拜礼与社会进步

下列各项符合原文的一项是(     )

A.自从“胡床”传入中原之后,跪拜礼就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只成为一种礼仪的象征。
B.跪拜礼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变化,无论是姿势还是表达的含义,都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C.因为鞠躬礼简单明了,所以,后来鞠躬礼就完全取代了跪拜礼。
D.随着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进一步丰富提高,人们最终会摒弃跪拜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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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节选)  钱钟书
①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春天从窗外进来,人在屋子里坐不住,就从门里出去。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就是鸟语,也似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②同时,我们悟到,门和窗有不同的意义。当然,门是造了让人出进的。但是,窗子有时也可作为进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说里私约的情人就喜欢爬窗子。所以窗子和门的根本分别,决不仅是有没有人进来出去。若据赏春一事来看,我们不妨这样说: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窗子打通了人和大自然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享受,无须再到外面去找。古代诗人像陶渊明对于窗子的这种精神,颇有会心。《归去来辞》有两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 不等于说,只要有窗可以凭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么?他又说:“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自谓羲皇上人。”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风,小屋子可成极乐世界;
③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门,而不开窗的屋子我们还看得到。这指示出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门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种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鸟巢兽窟,准备人回来过夜的,把门关上,算是保护。但是墙上开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气,使我们白天不必到户外去,关了门也可生活。屋子在人生里因此增添了意义,不只是避风雨、过夜的地方,并且有了陈设,挂着书画,是我们从早到晚思想、工作、娱乐、演出人生悲喜剧的场子。门是人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屋子本是人造了为躲避自然的胁害,窗引诱了一角天进来,驯服了它,给人利用,好比我们笼络野马,变为家畜一样。从此我们在屋子里就能和自然接触,不必去找光明,换空气,光明和空气会来找到我们。所以,人对于自然的胜利,窗也是一个。
④我常想,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刘熙《释名》说:“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正跟凯罗《晚歌》起句所谓:“双瞳如小窗,佳景收历历。”同样地只说着一半。眼睛是灵魂的窗户,我们看见外界,同时也让人看到我们的内心;眼睛往往跟着心在转,所以孟子认为“相人莫良于眸子”,梅特林克戏剧里的情人接吻时不许闭眼,可以看见对方有多少吻要从心里上升到嘴边。我们跟带黑眼镜的人谈话,总觉得捉摸不住他的用意,仿佛他以假面具相对,就是为此。据爱戈门记一八三0年四月五日歌德的谈话,歌德恨一切带眼镜的人,说他们看得清楚他脸上的皱纹,但是他给他们的玻璃片耀得眼花缭乱,看不出他们的心境。窗子许里面人看出去,同时也许外面人看进来,所以在热闹地方住的人要用窗帘子,替他们私生活做个保障。晚上访人,只要看窗里有无灯光,就约略可以猜到主人在不在家,不必打开了门再问,好比不等人开口,从眼睛里看出他的心思。关窗的作用等于闭眼。天地间有许多景象是要闭了眼才看得见的,譬如梦。假使窗外的人声物态太嘈杂了,关了窗好让灵魂自由地去探胜,安静地默想。有时,关窗和闭眼也有连带关系,你觉得窗外的世界不过尔尔,并不能给予你什么满足,你想回到故乡,你要看见跟你分离的亲友,你只有睡觉,闭了眼向梦里寻去,于是你起来先关了窗。因为只是春天,还留着残冷,窗子也不能整天整夜不关的。
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
(1)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
(2)这指示出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
第二段引用陶渊明的诗,在文章中起什么作用?
赏析下面句子的表现手法
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就是鸟语,也似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都说散文的特点是“形散而神不散”,请简单谈谈本文形和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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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家之间的竞争,已经不仅仅体现在技术竞争、产品竞争、企业竞争等领域的经济竞争,更是体现在政党治理国家的模式和能力上的竞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采用什么样的经济管理方式来促进国家和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是这种竞争的重要体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78年,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管理方式,是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在中国的典型复制。这一体制对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新中国重构国家经济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到2013年,顺应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浪潮,我国开始走改革开放发展之路,开始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并逐步由计划经济配置资源为主导向市场经济配置资源转变的国家经济管理方式。在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我国第一次提出了“市场经济对社会资源起基础性配置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从“基础性”到“决定性”,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执政理念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要素资源配置的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意味着我国将借鉴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崛起、第二次工业革命美国崛起的经验,在制度创新上,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解决发展型政府的“有形之手”的“越位”问题。
总结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发展的路径,虽然在市场经济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一个面临生存压力的国家到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风景这边独好,成就令人瞩目。但客观上讲,我国目前只是一种“半市场、半计划;半封闭、半开放”的经济体制。按照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认为我国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是有一定道理的。借鉴国外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中国梦”,解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只有让市场来配置资源,让市场来起决定性作用,才能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才能为实现中国百年崛起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制度基础。
所谓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在路径和方式上表现为经济发展各种要素的配置,要实现“全覆盖”和“全过程”地由市场来配置,让产品或劳务的价格由市场来定价,让经济社会各项事务由市场来决策。这种配置权、定价权、决策权,让市场说了算,而不是行政命令、行政长官说了算。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应该是一种消费者和生产者综合定价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最根本的表现。当然,必须指出,市场的这种决定性作用体现出来,至少需要5年、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真正实现这种市场的决定性资源配置作用。在区域的发展上,由于发展环境、发展基础、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异,市场的这种决定性发挥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在行业上,由于要素本身特性的差异性,有的市场配置作用很容易实现,有的需要先做调整,才能适应由让市场来配置。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之间竞争体现的一项是(      )

A.国家之间的不同政党治理国家的模式之争。
B.国家之间不同经济管理方式上的竞争。
C.国家之间不同政党执政能力差异上的竞争。
D.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体现在技术竞争、产品竞争、企业竞争等领域。

以下对我国经济发展管理方式的阶段性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计划经济、转轨经济、市场经济 B.计划经济、开放经济、市场经济
C.计划经济、自由经济、市场经济 D.计划经济、政府与市场并举经济、政府干预经济

回顾我国经济发展的路径,简述面临的情况与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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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他道:“这是琏嫂子。”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过,大舅贾赦之子贾琏,娶的就是二舅母王氏之内侄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黛玉忙陪笑见礼,以“嫂”呼之。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试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你妹妹远路才来,身子又弱,也才劝住了,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道:“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他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意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节选自曹雪芹《林黛玉进贾府》)
作者对王熙凤的出场采用了________的写法,脂批:第一笔,阿凤三魂六魄已被作者拘定了。这是指文中哪句话?
王熙凤是个八面玲珑极会说话的聪明人,请简要赏析她的语言描写。(选一处)
王熙凤见黛玉这一段精彩的表演,表现了王熙凤怎样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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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事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的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他是以此等恶习为众所周知的。苏洵在《辩奸论》那篇文章里刻画王安石说:“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又说他“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王安石是否喜欢以这样特点异乎常人,我们无从知道,但是一个人把精力完全倾注在内在的思想上,自然会忽略了他的外表,这话倒不难相信。有一个故事流传下来,说他从来不换他的长袍。一天,几个朋友同他到一个寺院里的澡堂会。在他由浴池出来之前,朋友们特意偷偷的在外头留一件干净的长袍,用以测验他是否知道衣裳已经被换了。王安石洗完出来,把那件新袍子穿上,朋友动了手脚,他完全不知道。不管怎么样,他总是身上穿了件衣裳就行了。
又有一天,朋友们告诉王安石的胖太太,说她丈夫爱吃鹿肉丝。
胖太太大感意外,她说:“我不相信。他向来不注意吃什么。他怎么会突然爱吃鹿肉丝了呢?你们怎么会这样想?”
大家说:“在吃饭时他不吃别的盘子里的菜,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光了,所以我们才知道。”
太太问:“你们把鹿肉丝摆在了什么地方?”
大家说:“摆在他正前面。”
太太明白了,向众人说:“我告诉你们。明天你们把别的菜摆在他前面,看会怎么样?”
朋友们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调换了,把鹿肉丝放得离他最远,大家留意他吃什么。王安石开始吃靠近他的菜,桌子上照常摆了鹿肉,他竟然完全不知道。
还有一个故事说王安石在扬州太守幕府时,他彻夜读书。那时的太守是韩琦,他后来做了宰相。王安石总是苦读通宵,天将黎明之时才在椅子中打盹。等睡醒时,已然晚了,来不及洗脸梳头发,便连忙跑到办公室上班。韩琦一看他那副样子,以为他彻夜纵情声色,就向他劝导几句。
韩琦说:“老弟,我劝你趁着年轻,多用功念点儿书吧。”
王安石立在那儿未做分辩。在去职之时,他告诉朋友说韩琦不赏识他。后来,王安石的学者名气日大,韩琦对他的看法也有了改变,也愿把他看作自己的属下,王安石却很恼怒。事情赶巧是,王安石在京师接受朝廷一项高位那一年,正好韩琦罢相。王安石记日记甚勤,竟写了七十巨册,他曾有这样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
但是王安石这个怪人,除去邋遢的外表之外,尚有不止此者。在他得势之前大约二十年之中,他之所以使人谈论者,是他屡次谢绝朝廷的提升。这倒很难相信他之如此是纯系沽名钓誉之意,因为从他二十一岁考中进士,到他四十六岁得势——那是他壮年最活跃的时期,共二十五年——他一直谢绝任命,宁愿在一个偏远的省份当一小吏。那是仁宗在位之时,国家太平,才俊之士咸荟萃于京都。王安石越谢绝朝廷授予高位之意,他的声誉越高。最后,朝廷上的官员皆急欲一睹此人的真面目。此时因为他除去以文章出名之外,他位居太守,治绩斐然,行政才干之优,堪称能吏。他建堤筑堰,改革学校,创农民贷款法,把他的新社会理想,实施了数项。政绩确实不错,也深得百姓爱戴。他对入朝为官的引诱一直视若无睹,直到仁宗嘉佑五年(1060),朝廷任命他为三司度支判官,他才来到京师。
(选自林语堂《苏东坡传》第七章)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所谓“逸事”,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的关于某人的事迹。本文以“王安石逸事”为题,表明文中所写之事缺乏正史的支撑。
B.开篇“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统领全文,全文即写王安石之“怪”。
C.人物传记往往采用叙议结合的写法,本文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就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怪人”王安石。
D.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显得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应该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

下列对文段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这句话主要是批评王安石虽有政治抱负,但不谙世事,自以为是,难与人合作。
B.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意欲借此来表现王安石尤其看不起注重外表装扮的人。
C.王安石屡次拒绝朝廷提升之举,实乃沽名钓誉、作秀而已。
D.对王安石不注意仪表的恶习,苏洵显然持讥讽的态度;林语堂先生则比较宽容,认为这是执著于思想之人的自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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