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访友
李汉荣
走出门,就与含着露水和栀子花气息的风撞了个满怀。早晨,好清爽!心里的感觉好清爽!
不骑车,不邀游伴,也不带什么礼物,就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哼几段小曲,踏一条幽径,独自去访问我的朋友。
那座古桥,是我要拜访的第一个老朋友。德高望重的老桥,你在这涧水里站了几百年了?你累了吗?把多少人马渡过彼岸,把滚滚水送向远方,你躬着腰,俯身吻着水中的人影鱼影月影,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岁月是一去不复返的逝川,惟有你坚持着,从不改变。你从不改变的姿势,让我看到了一种古老而坚韧的灵魂。
走进这片树林,每一株树都是我的知己,向我打这青翠的手势。有许多鸟唤我的名字,有许多露珠与我交换眼神,我靠在一棵树上,静静地,以树的眼睛看周围的树,我发现每一株树都在看我。我闭上眼睛,我真的变成一株树了,脚长出根须,深深扎进泥土和岩层,呼吸地层深处的元气,我的头发长成树冠,我的手变成树枝,我的思想变成树汁,在年轮里旋转、流淌,最后结出树籽,被鸟儿衔向远山远水。
你好,山泉姐姐!你捧着一面明镜照我。是要照出我的浑浊吗?你好,溪流妹妹!吟着一首小诗,是邀我与你唱和吗?你好,白云大嫂!月亮的好女儿,天空的好护士,你洁白的身影里憔悴的天空返老返童,露出湛蓝的笑容。你好,瀑布大哥!雄浑的男高音,纯粹的歌唱家,不拉赞助,不收门票,天生的金嗓子,从古唱到今。你好呀,悬崖老爷爷!高高的额头,闪着玄奥的智慧,深深的峡谷漾着清澈的禅心,抬头望你,我就想起了历代的隐士和高僧,你也是一位无言的禅者,云雾携来一卷卷天书,可是出自你的手笔?喂,云雀弟弟,叽叽喳喳说些什么?我知道你们是些纯洁少年,从来不说是非,你们津津乐道的,都是飞行中看到的好风景!
捧起一块石头,轻轻敲击,我听见远古火山爆发的声浪,我听见时间的隆隆回声;拾一片落叶,细数精致的纹理,那都是命运神秘的手相,在它走向泥土的途中。我加入了这短暂的而别有深味的仪式;采一朵小花,插上我的头发,此刻就我一人,花不会笑我,鸟不会羞我,在无人的山谷,我头戴鲜花,眼含柔情,悄悄地做了一会儿女性。
忽然又下起雷阵雨,像有一千个侠客在天上吼,又像有一千个喝醉了酒的诗人在云头朗诵,慈祥的老松柏立即撑起了伞。满世界都是雨,唯我站立的地方没有雨,却成了看雨的好地方,谁能说这不是天地给我的恩泽?俯身凝神,才发现许多蚂蚁也在树下避雨,用手捧起几只蚂蚁,好不动情。蚂蚁,我的小弟弟,茫茫天地间,我们有缘分,也做了一回患难弟兄。
雨停了。太阳像刚出浴的美人,眉目间传递出来的尽是温柔的风情。一弯虹桥也落成了,两座大山正好做了它的桥墩。修一座天堂竟是这么简单,只需要一阵雨的工夫。真想踏上那虹桥,一步步走向天国。又一想,我上了虹桥去看什么呢?还不是看虹桥下好山好水意境?那么,我就站在这虹桥下,岂不既看了天国又看了地国?我一个凡人,岂不占尽了天上人间的风光?于是,决计不登那虹桥。那虹桥好像知道我的心事,只一会儿,便悄悄不见了。幽谷里传出几声犬吠,云岭上掠过一群归鸟。我也该回家了。于是,轻轻地招手,作别了山中的众朋友,只带回满怀的好心情好记忆,顺便还带回一路好月色……(选自《散文》1995年第6期)
1、文章开头画线的第一句话,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至少写出三点)
答:
2、第四自然段中画曲线部分在表达上有什么特点?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不超过50字)
答:
3、下列对文章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这是一篇视角独特的散文,作者以满腔的热情,礼赞了人与自然融合的美。 |
B.“文似看山不喜平”,本文用笔纵横捭阖,行文腾挪跌宕、曲折有致。 |
C.本文写“遇雨”和《雨中登泰山》有相似之处,都是借雨写出了山的灵性表现了壮美与优美的契合。 |
D.本文文字简朴雅淡,没有任何夸饰,却洋溢着大自然淡而有味、纯而不腻的韵味。 |
E、本文热情赞美了山间自然景色,呼吁人们热爱自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F、文中借“遇雨”这一特殊境遇,把读者带到一个美丽的童话般的世界,把诗意美浸润到深邃的感情世界中,令人陶醉,令人神往。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城市里的树
王亚田
树是城市的客人,树要在客人家度过一生。
树的故乡在山林和旷野,那里有鸟语花香,有潺潺溪水,有它们相濡以沫的兄弟姐妹。如果它们的数量足够多,就构成了森林。自从有了城市,树的家族中一部分成员就背井离乡,来到城市的大街小巷。树一到城市面临的是另一种森林——由高楼大厦构成的丛林。这里没有鸟语花香,只有车水马龙;没有潺潺流水,只有钢筋水泥。从此,树看不见土地了。
人把自己弄得彻底与大地隔绝,而树永远需要脚踏实地。但是水泥、柏油、砖块把土地覆盖,像古代犯人脖子上的枷板,把树干和树根隔开。水、泥,这是多么柔软的两个字眼,但组合成一个词时,就成为最坚硬的一种东西。城市的路面是不吸水的,每到下雨时,我看到雨水滚滚而流,流进下水道,而不是树根,我就想树渴了怎么办?因为有了坚固的路面,城市的树也就不会“落叶归根”,树把叶子生出来,但叶子却找不到根,它们随风而飘,就像丢失的找不到父母的孩子。
人们不会给一棵树起一个名字,树总是以类的名义而存在,比如梧桐、白杨、松柏。其实每棵树也像每个人一样是不同的。城市的树不能像山林里的树那样自由生长,经常会被修剪,砍去旁逸斜出的枝条,这种修剪不是为了让树成材,而是嫌那些多余的枝条碍事。但修剪是人的事,但长成什么样子是树的事,树永远不会按照人的意志去生长、去改变。现在的事与一千年前的树没有区别,但现在的人与一千年前的人已大不一样,绝大多数人都在按照别人的意志去生活。
城市的树身上,经常贴满了办证明电话、招聘启事、治病广告。树不但承受着污染,有时还得承受疼痛。
城市的道路不断在拓宽,而每次拓宽道路对树来说都可能是一次灾难,因为道路拓宽后原来在路边的树就处于了路中间,这些树要么被砍伐,要么重新被移到新道路的边上,反正树永远只能靠边站。但是人挪活,树挪死。树被移动后,等于经历了一场浩劫,它枝头上原先的枝条要被全部砍掉,这就像一个得了重病的人做化疗、放疗后会失去一头的秀发。记得电视上介绍过山西的一个小城,一条主干道的中央长着一棵粗壮的古树,人流车流都绕着这棵树走。这是我见过的(而且是在电视上)唯一一棵长在路中间的树。我在想,这座城市当年修这条路时,可能有关部门对这棵树的去留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最终他们决定留下这棵树,因为这棵树的年龄比这座城市里所有的人、建筑都要老。一瞬间我竟然有一种感动,觉得这个城市的人真伟大。
人其实应该多一点对自然的尊重,也包括对树的尊重,因为树是自然的产物。
树在城市,一生过得伤痕累累。有一次在西郊的路上,我看见一棵合抱粗的梧桐树,被一辆满载货物的卡车拦腰撞断。生活中我常常发现一些善良、正直的人受到伤害,很长时间我想不通这是为什么。看见这棵被撞断的树后,我想通了:善良而正直的人与善良而正直的树会有同样的遭遇。因为善良,他们都手无寸铁,虽然他们不会伤害别人,但别人却有可能欺负他们。因为正直,他们都不会弯曲和躲闪,伤害来临时,会受伤更重。
我每天都会看见树,看见树的时候常常眼睛发潮,总是充满伤感。城市里的树就像进城的农民工,无依无靠。它们受尽委屈,却毫无怨言,受尽伤害,却充满宽容。树最终会原谅一切,自己把伤口愈合。如果城市里没有树,只有柏油马路、钢筋水泥、高楼大厦,那么城市将会是多么的坚硬和干枯。正是树摇曳的身姿、葱笼的绿意,给了我们温柔、诗情、生动和美。
树一辈子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不言不语,一世沉默。你如果与一棵树交上了朋友,它会永远站在那里等你
(选自《青年文摘》2007年6月下)
14. 如何理解“现在的树与一千年前的树没有区别,但现在的人与一千年前的人已大不一样”这句话的含意?
15.作者从“城市里的树”身上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16.分析“人其实应该多一点对自然的尊重,也包括对树的尊重,因为树是自然的产物。”这句话的作用?
17.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一19题。 (18分)
城市的雪
肖复兴
如今,地球普遍变暖变旱,冬天里的雪已经越来越稀罕。特别是在城里,难得飘落下来一场雪,如同难得见到一位真正清纯可人的美人一样了。
城市的雪,从入冬以来就一直在期盼中。仿佛要和春天里的沙尘暴有意做着强烈的对比,沙尘暴不请自到,而且次数频繁地光临,并不受城市的欢迎,但是,受欢迎的雪却在冬天里总是姗姗来迟,像是一位难产的高龄孕妇。以往的日子里,最耐不住性子的是渴望下雪天能够堆雪人打雪仗的孩子;如今,最焦灼不堪的是城边的滑雪场,总也等不来雪,只好先急不可耐地鼓动起人工造雪机,将人造的雪花纷纷扬扬地吹了出来,那只不过是冬天的赝品。
城市的雪,终于在期盼中飘洒下来,不用多久,便不再受欢迎,仿佛约会前的憧憬在见面的瞬间便顷刻扫兴地坍塌。雪落在树木上,再不会有玉树琼枝;雪落在房檐上,再不会有晶莹的曲线;雪落在院子里,再不会有茸茸的地毯和小狗跑在上面踩出的花瓣一样的脚印;雪落在马路上,很快被撒满盐的溶雪剂覆盖,立刻化成了黑乎乎一摊摊泥泞的雪水。也很难见到雪人,即使偶尔见到了雪人,也是脏兮兮的。城市污染的空气、汽车的尾气、制热空调机喷出的废气,一起尽情地把雪人的脸和全身涂抹得尘垢遍体,再没有原先那种洁白可爱,如同衣衫褴褛的弃儿。前两天北京下了一场雪,我在街头见到一个雪人,上午刚刚见到时,它还高高大大,插着胡萝卜的鼻子和橘子的眼睛,格外鲜艳夺目,没到中午,它已经脏成一团,附近餐馆倒出的污水,无情地将它浇头灌顶,把它当成了污水桶。而我在天坛公园转了一圈,只看到一个雪人,小得如同一个布娃娃。公园并不能够为它遮挡污染,它一样脏兮兮的,只有头顶上盖着一个肯德基盛炸鸡块的小盒子,权且当一顶帽子,闪烁着带有油渍渍的色彩,像是故意给雪作的一个黑色幽默。
城市的雪,再不是大自然送来的冬天的礼物,而成为了并不受欢迎的客人,成为了城市污浊的乞儿,成为了pH试纸一样测试城市污染的显形器。
其实,雪是无辜的,雪到了城市,没有得到娇惯和恩宠,相反被城市带坏了。雪的本色应该是洁白晶莹可爱的,却这样一次次地受到了伤害。我想起俄罗斯的作家普里什文曾经写过的《星星般的初雪》,他说:“雪花仿佛是从星星上飘下来的,它们落在地上,也像星星一般烁亮。”他又说:“今天来到莫斯科,一眼发现马路上也有星星一般的初雪,而且那样轻,麻雀落在上面,一会儿又飞起的时候,它的翅膀上便飘下一大堆星星来。”
只是,如今的城市,无论莫斯科还是北京,再不会有这样星星般的雪花了,再也不会有雪中飞起的麻雀翅膀上飘下一大堆星星的景象了。
在北大荒,我倒是见过一种叫雪雀的鸟,特别爱在冬天下雪的日子里出来,飞起飞落,格外活跃。它们和麻雀一样大小,浑身上下的羽毛和雪花一样的白,大概是长年洁白的雪帮助它的一种变异,环境的力量有时强大得超乎想象。心里暗想,今天这种雪雀要是飞进城市,也得随雪花一起再变异回去,羽毛重新变成褐色,甚至乌鸦一样的黑色。
雪花的洁白,只能在梦里、童话里,和普里什文文字带给我们的想象里。
(选自《北京晚报》2007年1月7日)
16.城市的雪在人们期盼中降临后不久却“成为了并不受欢迎的客人”,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条说明其具体原因。(4分)
17.作者文末说:“雪花的洁白,只能在梦里、童话里,和普里什文文字带给我们的想寡里。”这句话有什么含义?(4分)
18.作者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描写城市的雪景?请任选两种简要分析。(6分)
19.在文章末尾,作者联想到雪雀鸟飞进城市后羽毛变异的情形,有何表达作用?(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父 亲
张俊纶
父亲死的时候,我六岁。
父亲得的是伤寒。家里没有钱为他治病,请来巫医。巫医踮起一只脚,举着剑,剑柄上缀着纷纷铜钱。我还记得巫医口中念念有词,摇晃剑柄一片铜音的情景。
父亲担任过生产队长,也做过大队的水利技术员。有一杆水平尺,棕木,极沉实方正,横平面上有一滴水,竖平面圆眼儿上也有一滴水,只有接触的物体完全平正,一滴水方悠悠居中,这是父亲存世的唯一遗物。我常把水平尺拿在手上把玩,或去测量堂屋的地面。母亲说,这是你父亲做技术员用过的,是用来测量沟塍河堤的,你测量堂屋有什么用啊。
母亲常对我谈起父亲的善良和温和。父亲对于我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我依稀记得父亲是圆脸,较少胡子,冬天里鼻子尖是红红的。母亲说,他的脚板常常开裂,塞得下一粒黄豆,赤肉涩涩的。他一年四季穿一双草鞋,草鞋都是他自己用稻草辫编织的。
我记得父亲在禾场里赶磙。“磙”指碾压稻谷的石磙,石磙套上框,由耕牛拉着旋磨儿,而耕牛须得有一个人牵引指挥,这个人的工作就称为“赶磙”。父亲手里好像有一根细柳条儿,有一下无一下轻轻抽打着。我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冲着父亲高喊“张经标”,父亲的名字。那时的农村,儿子喊父亲的名字是忤逆,轻则吃骂,重则挨揍。然而父亲却没有生气,他脸上带着笑朝家里方向高喊:“你姆妈耶,听见没有?你的小儿子骂我呢。”喜欢之情溢于言表。
他曾无数次把我顶在头上,然而我只记得两次。一次是在曾王村看电影,电影的内容是一次激烈的战斗,有高亢的呐喊和噼噼啪啪的机枪声,我的目光那么高远,银幕一无遮拦,我看得惬意极了。这大约是我人生难得惬意的时光之一吧。一次是去姜家湾求符水。姜家湾在湖心洲子上,有一株大枥木树,神树,树叶上滴落的雨水和露水,称为“符水”,据说包治百病。从我们墩上到姜家湾,要穿过几里长的稻田。稻子正是低头散籽的时候,田野上一片清香,田界子两旁布满了半垂的稻穗和蓬蓬的马绊草,父亲的草鞋走过时有唰唰唰的响声。我骑在父亲的头上,无边的稻田铺展着金黄,像一幅画。
母亲说,父亲夸过你的话也不记得了?我们家的饭碗,白瓷的,上面有一只蓝雀,翅膀是开展的,你小时候用铅笔在纸上照着描,描得像,你父亲欢喜得不得了,逢人说我小儿子乖,我小儿子乖。在稻田里扯草时也说,在禾场里“开场”时也说。我对他说,自夸自,无意思。他说,我是夸我儿子,不是夸我自己,怎么是自夸自呢。
父亲只读过两个月的冬书。所谓“冬书”,就是利用冬闲的时候读书,这是农家穷孩子接受教育的方式之一。父亲有相当的悟性,不仅一手毛笔字写得好,而且还会四六骈俪文。小时候我见过他在箩筐上大写的一个张字,一气呵成,墨气淋漓。现在这只箩筐是早已烂朽无存了。前不久我听说世纶兄弟家有父亲手录的家谱,还有一篇序文,我欣喜不已,连忙去看,然而世纶兄弟翻箱倒箧却没有找到。站在世纶兄的房间里,我沉默了很久很久。
我永远记得父亲温暖,无奈,凄楚的目光,那时父亲奄奄一息,祖母和母亲把我抱到他的跟前。他看着我,目光穿透了我的胸膛,一直到现在,那种透力仍然有增无减。大约是在第二天,父亲就在无声无息中死去,那年他四十二岁。祖母大哭,雪一般发髻全部散开,像一朵大白花,怒放在父亲冰冷的房间里。母亲哭喊着“我的姊妹”,声音嘶哑了。江汉平原上女人哭男人都喊“我的姊妹”,“我的姊妹”是一个女人对男人最后的挽歌,也是妻子将丈夫送往天堂的凄婉的安魂曲。
每年清明,我去为父亲插青,送上几串花花绿绿的清明吊子。清明时节应当是雨纷纷的,然而,没有下雨,是我站在父亲的坟前,泪如雨下。父亲的早逝,使我过早地走向人间风雨,风雨淋湿了我飞行的翅翼,我无比仓皇,却在仓皇中锤炼自己,坚强自己。我现在也为人父,我像一株大树为儿子遮蔽风雨。儿子没能在风雨中接受洗礼,这不知是不是我的责任和罪愆?我自以为给了儿子很多,其实儿子真正得到了什么呢?
他得到的只是 ▲ 。
(选自《散文》2007年第9期《亲人三题》)
16.理解画线的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父亲的早逝,使我过早地走向人间风雨,风雨淋湿了我飞行的翅翼。
答:
17.父亲去世后,文中有这样的描写:“祖母大哭,雪一般发髻全部散开,像一朵大白花,怒放在父亲冰冷的房间里。”这段描写有何特点和作用?(4分)
答:
18.通读全文,用简洁的词语概括“父亲”这个形象所具有的“美德”特点。(4分)
答:
19.文章的最后作者写道:“我现在也为人父,我像一株大树为儿子遮蔽风雨。……其实儿子真正得到了什么呢?”请根据文意说明“儿子真正得到”的可能是什么?作者这样写体现了怎样的意图?(6分)
答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4——15题。
雨的四季
刘湛秋
①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②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象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③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大的雨点就打来了。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当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档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增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④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⑤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尔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不像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莱,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的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⑥啊,雨,我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力,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⑦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14.文章的最后,作者动情地说:“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这表达了作者对雨的无限爱恋。结合全文,请说说作者爱恋雨的理由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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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句中的“泪水”显得比较突兀,有人这样认为,你赞同吗?请简述理由。(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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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5题。
一块地的怀念
刘静峰
①一块地,永远不会闲着。你种它,它就长庄稼;你不种它,它除了庄稼什么都长。
②那时这块地就是庄稼地。一年四季,这块地都很忙。春雨潇潇,滋润着田野。麦子拔节,分蘖,开始变得稠密。阳光下的麦田如碧绿的地毯。微风吹送,丝绒般的奢华。眼见得麦子抽穗,由绿而黄,然后金黄遍野,麦浪滚滚。田野里都是沸腾的声响和味道。麦子伫立成军阵,如威武雄壮的秦俑,马踏黄土,浩荡而来。
③庄稼的色彩就是大地的色彩。麦子在轰隆的机器声里完成了生命。这块地的庄稼也会接茬长,没有间断。玉米的小苗躲在土窝里,只露两片叶芽,张开的手掌,如祈祷的仪式。玉米此时应该是个女巫,念动的是大地的咒语,立的草睡的草能听见,爬的虫飞的虫也能听见。这些田野里以及田野以外的事物都会听从这咒语的召唤。
④我在这片田野行走,遇到的是庄稼的事。庄稼的事情让人有成就感。比如看到麦子灌到麻袋里,玉米装进篓子里。甚至瓜秧上开了一朵花,结了一个瓜纽,人的心都抹了蜜似的甜。那是大地的成果,大地的孩子,也是庄稼人的孩子。我能呼吸到来自庄稼身上的热烈蒸腾的气息,这种炙烤的热力让我迷醉。
⑤这样的美感,持续了几年。我从中获得了很多快乐。四季变换的色彩,收获的场景,生长的美丽,都在我的内心珍藏。我触摸着庄稼,融入它们的生长,繁衍;也悸动于生命的腾跃,奔跑和飞翔。这里每时每刻都是童年的境界,无邪,天真,纯洁。
⑥这块地每年的庄稼,如果用经济的眼光去看,价值不会太高。虽然它装点了一块地.人怎么能容许一块地长在城市里呢?
⑦这块地被很多眼睛盯着。它是这个城市内部唯一一块还长庄稼的土地。价格也因为处在城市内部的地界而急剧飙升。你争我夺,胜者为王。终于,今年的春天,麦苗没有来得及返青。这块地插上五彩的旗帜,迎来一批钢铁战士的光临。然后,麦子惨遭蹂躏,土地的肌肤被划开,深入腹地。土地不再柔软,不再温和,它有了钢铁的骨骼,冷硬的身躯。许多可能存活的生命被挤压到无人知晓的去处。
⑧于是,今年的田野不是田野,今年的田野没有庄稼。这里只有尚未建成的楼房,轰鸣的吊车,来往的运输车,飞扬的尘土。还有翻起的土丘,土丘上覆盖的野草。熟土被生土覆盖,乱石趁机浮上表面。许多不知名字的野草,在土丘上长得蓬蓬勃勃。整块土地失去”‘原来庄具有的纯净无瑕的植物气息,到处弥漫着失序和放荡的味道。玉米秸秆成为这块.-最后的记忆,此后这里只有丛立的高楼。一切大地拥有的丰富韵味都逐渐消失,只有单调的尘世喧嚣盈耳。没有建筑的地方,是野草的乐园。庄稼依靠人力与野草争锋,庄稼没有败过。没有了庄稼,野草开始肆意扩张。高高低低的土丘上,野草安营扎寨,野蛮地殖民。
⑨这块地最终的归宿,就是一片巨资搭建的楼台。它将永远失去曾经的丰富性和可以觉察的活力。一块地,一旦失去了庄稼。它的的本性就消泯了。
⑩我每天还是要走过这块地。我经过这块地的时候,想到的都是庄稼。想到庄稼,我才感觉到土地的生机。我的心里,都是对这块庄稼地的怀念,怀念一块长满各种各样庄稼的地消失。尽管我的怀念无人知晓,或者不一定有什么价值。(选自07.11《散文》)
12.“一块地,一旦失去了庄稼,它的本性就消泯了。”这句话有什么样的内涵 ?(4分)
答:
13.从文中看,作者由城市中的一块庄稼地感受到怎样的美?(4分)
答:
14.文章第二、三段在表达上有什么特色?联系全文,这样写有何作用?请作简要分析。(6分)
答:
15.作者对城市发展占用耕地现象流露出否定的态度。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请作简要阐述。(6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易中天:浅思维的成功
①最近,易中天成了一个新的引人瞩目的文化热点。他从一位学者突然变成了超级明星,受到追捧。易中天确实是红透了半边天,人们对于易中天的成功有不同的解释,在我看来,易中天的成功正是一种“浅思维”的成功。
②“浅思维”是八十年代中期刘心武创造的一个词,他当时用这个词指计划经济后期,不少青年的简单化思维方式。到今天,这个词早已被忘记了。不过我觉得它的字面的意义还是很有用的。我用它来指一种不同于感性的生活经验,又不同于理性的思考的特殊的思考。我觉得这种“浅思维”有点接近康德的“知性”的观念。它相当切近我们的日常生活,不是学院的高高在上的学理诉求,也不是一般大众文化的感性的诉求。它让我们从“知识”中获得用来应对人生的具体而微的策略和行为方式。它不需要太高蹈的分析,却自有其值得回味的妙处,它不需要高深的学理的展开,却要在感性和理性之间找到一块自己的独特的园地。其实这种“浅思维”文化的兴起是一个新的时代的标志,这里的“浅”并无褒贬的意思,仅仅是和“深”不同的东西而已,没有高下之分。
③这种“浅思维”其实有两个关键点:首先,这种浅思维乃是对知识的巧妙的“软”性处理,将知识变为有趣的叙述和充满具体可感的素材,故事是这类思考的核心,浅层的人生哲理和处世之道是这类思考的支柱。只需浅出无需深入,只要攻其一点,当然不及其余。引人入胜的趣味和漂亮的表达是这些浅思维的外壳。形式当然大于内容,也必然让这样的文化形态有其完全不同于传统知识分子的宏大叙述的新的特点。传道启蒙自然已被和大众的热闹的互动所取代,高高在上的宣讲已被热热闹闹的签售所替代,现代的大叙事已被后现代的碎片所覆盖。
④其次,这些“浅思维”的思路其实也切切实实地契合了当下的问题,今天的“后小资”的“草根”们并不仅仅需要感性的宣泄和满足。他们其实相当见多识广,通过互联网知道许多事情,文化水准比起当年计划经济时代的“群众”高多了,所以他们今天需要每种“有用”的“知性”的文化,光靠“超女”“好男儿”的感官满足还是不够的。用“浅思维”的文化来启悟自己的人生,迎接市场化下让人感到相当严峻的挑战是易中天流行的大背景。“浅思维”的好处在于切近生活经验,有感而发,局限在于康德所说到,它是“幻觉的家乡,在这里有许多浓雾和许多迅速溶化的冰山,造成了远方有海岸的假象,不断以空幻的希望迷惑喜欢冒险的水手。”当然也会帮助大家交流,让人在饭桌上和酒吧里避免成为没有话题的乏味之人,这也是另一个方面的价值。
⑤浅思维的运作依赖电视的有力传播。易中天的崛起是电视的功劳,易写了许多也是相当有趣的著作,却并不流行,电视的平台将易中天变成了新的偶像。没有电视,就不可能有易中天的火爆。易的讲课有点“说书”的淋漓痛快的风致,又有一点教书先生的博雅,可以提供和一般感性满足不同的有趣的电视经验。我们总是议论电视搞不了文化,读书节目总是办办停停。易中天以学者现身说法,崛起为电视明星,的确是个奇迹。现在看来,电视不是不能走“文化”路线,只是这文化路线自然有其自己的限制,当年的读书节目的困扰其实就是没有找到自己和观众结合的点,也就是没有“浅思维”的发挥。
⑥然而在今天,电视里的名声却仍然需要“后小资”的“草根”在互联网上的追捧才可能广为流传,网络的“草根”的支持才使得易中天成了今天最为引人瞩目的明星。当然原来作为电视观众的较老的一代还有自己的原来的影响,但毕竟是新的“草根”的作用让易中天脱颖而出,在文化市场上有了这么引人瞩目的表现。
⑦这种“浅思维”的文化,自有其独特的价值,也有值得反思的问题。但它在今天的流行毫无疑问说明了当下文化本身的丰富性,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17.下列判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当年的读书节目没有“浅思维”的发挥,没有找到自己和观众的结合点,可以想象这类节目往往陷入困境。 |
B.从易中天成为电视明星的例子看来,电视走“文化”路线的局限性是可以突破的,关键问题是把握好媒体的特性。 |
C.今天的“后小资”的“草根”们需要每种“有用”的“知性”的文化,而“超女”“好男儿”的感官满足是没有用的。 |
D.易中天讲课的风致和博雅,可以提供和我们习惯的电视剧或者歌星的演出一样的感性满足所不同的有趣的电视经验。 |
18.请联系③④段内容概括“浅思维”的两个关键点。
19.文末作者说“这种‘浅思维’的文化,自有其独特的价值,也有值得反思的问题”,请另举一例,说说可“反思”的问题是什么?并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12—14题。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捉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摘自《我的精神家园》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
12.读了上面的文章,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条陈述这只猪具有怎样的特点,文中的“我”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6分)
答:猪的特点
“我”的性格特点:
13.第二段划线的句子实际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这是怎样的一种状况?作者在本段结尾认为,人“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其言外之意是什么?
答:
14.本文的语言颇有特色,试结合文本加以赏析。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也谈“乐活”
徐俊明
一不留神,“乐活”成了时下流行的生活方式。“乐活族”们以此为主张,大打自然健康牌,用行动提醒我们,“乐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
7月1日,《新民晚报》一篇晚报说,浙江奉化96岁的双胞胎兄弟邢如家、邢杏家收到了上海大世界吉尼斯总部寄来的“中国最长寿双胞胎”证书。老哥俩虽然已96岁,但身子骨很结实,如此高龄还能挑100多斤的担子上下山。
人们为这老哥俩的健康长寿祝福的同时,总是想对他们长寿秘诀也略知一二,谁知道当大伙儿探问及此秘诀时,两位老人开心地笑了:“哪有什么秘诀?多干活,胃口就好。多帮人,活得开心。”寥寥数语,既精辟,又灵动,概括了他们快乐、健康、长寿一生的哲理,让人佩服,令人惊叹。于是,人们给他们这对健康高寿孪生兄弟总结了四个字曰“乐活长寿”!
俗话说:人生苦短,尽管不少的谦谦君子深谙其理,可是又有多少人误读了生活,耽误了生命长河的汩汩流倘。如果,我们不是一味地拘泥在“苦叹生命之短暂,一生之匆匆”,我们就不必为人生短长而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把原本可以乐陶陶的生活搞得那样凝重而“苦涩”,让快乐在自我生命中尽被烦恼与忧愁之“苦”消耗殆尽,把一生演绎成一场“苦涩之旅”!
两位老人“活”出了真谛:尽心尽力地快乐些,开开心心地过着,就能健健康康地活下去,如此“乐活”着,您看看有多好啊!
开心与健康,快乐与长寿,事实上它们就是上苍派遣“下凡”的快活孪生兄弟,它们是人们的良师益友,与它们和好相处,才能够把握您那真正的“生命真谛”。“乐活长寿”,贵在持之以恒,助人为乐而利己。
要“乐活”,不要“苦”活。首先要少干、不干盛满“苦”的活。因为,带着“苦”干“活”,既累身,又劳“心”,还伤“神”,失“元气”。
原始劳动创造人类,现代劳动开拓幸福,快乐劳动延年益寿!把劳动看做是高兴的事,持之以恒地让快乐陪伴着您劳动中每时每刻的心境。世界上恐怕再没有快乐地劳动着,让人心旷神怡,让人舒筋活血,让人享受快活的了!
佛教徒们常常双手合十,虔诚念叨着一句口头禅:“善哉,善哉,行善积德者,多多益善!”然而,生活在“凡尘”之中的我们天生就有“善”、“恶”两面。虽然,当我们呱呱坠地时“人之初,性本善”,但在后来的生活里,尽管“性相近”,却“习相远”。为善、从善的表现与结果由此便各具千秋。但是,行善积德,慈善纳福,从善快乐!
“乐活”何以能够“长寿”?有此96岁的双胞胎兄弟的“乐活”健康长寿,就用不着再引经据典宣扬快乐劳动,助人为乐,行善积德的好处多多,他们就是一对健康、美丽、幸福、长寿的生动注脚:“多干活,胃口就好。多帮人,活得开心”!
——选自《人民政协报》
16.下列对文中“乐活”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乐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 |
B.多干活,胃口就好。多帮人,活得开心。 |
C.让快乐陪伴劳动,靠为善幸福长寿。 |
D.“乐活长寿”,贵在持之以恒,助人为乐而利己。 |
17.阅读第四段后,请用自己的话概述有些人“把一生演绎成一场“苦涩之旅”的原因。 (6分)
18.请概括作者的“乐活长寿“观。 (6分)
现代文阅读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君士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象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______,以便刺激;在北平,______。
⒒依次在横线上填上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瀑布与大潮是必要的有丁冬的清泉就够了 |
B.摇滚与爵士是必要的有柔曼的圆舞曲就够了 |
C.咖啡与酒是必要的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
D.辣椒与葱是必要的有嫩嫩的豆腐脑就够了 |
12.为什么作者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但是“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
13.这一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表现了北平怎样的特点?
现代文阅读
与书为友
〔英〕塞缪尔·斯迈尔斯
欲知其人,常可观其所读之书,恰如观其所交之友。与书为友如同与人为友,都应与其最佳最善者常相伴依。
好书可引为诤友,一如既往,永不改变,耐心相伴,陶陶其乐。当我们身陷困境或处于危难,好书终不会幡然变脸。好书与我们亲善相处,年轻时从中汲取乐趣与教诲,到鬓发染霜,则带给我们以亲抚和安慰。
同好一书之人,往往可以发现彼此间习性也有相近,恰如二人同好一友,彼此间也可引以为友。古时有句名谚:“爱我及犬”,若谓为“爱我及书”,则更不失为一智语。人们交往若以书为纽带,则情谊更为真挚高尚。对同一作家之钟爱,使人们的所思所感,欣赏与同情,都能交相融会。作家与读者,读者与作家,也能相知相通。
英国文艺评论家赫兹利特说:“书籍深透人心,诗随血液循环。少小所读,至老犹记。书中所言他人之事,却使我们如同身历其境。无论何地,好书无须倾尽其囊,便可得之。而我们的呼吸也会充满了书香之气。”
一本好书常可视作生命的最佳归宿,一生所思所想之精华尽在其中。对大多数人而言,他的一生便是思想的一生,因此好书即为金玉良言与思想光华之总成,令人感铭于心,爱不忍释,成为我们相随之伴侣与慰藉。菲力浦·西德尼爵士言:“与高尚思想相伴者永不孤独。”当诱惑袭来,高尚纯美的思想便会像仁慈的天使,翩然降临,一扫杂念,守护心灵。高尚行为的愿望随之产生。良言善语常会激发出畅举嘉行。
书籍具有不朽的本质,在人类所有的奋斗中,惟有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的磨蚀。庙宇与雕像在风雨中颓毁坍塌了,而经典之籍则与世长存。伟大的思想能挣脱时光的束缚,即使是千百年前的真知灼见,时至今日新颖如故,熠熠生辉。只要拂动书页,当时所言便历历在目,犹如亲闻。时间的作用淘汰了粗劣制品。就文学而言,只有经典明言(明智睿哲的话)方能经久传世。
书籍将我们引入到一个高尚的社会,在那里,历代圣人贤士群聚,仿佛与我们同处一堂,让我们亲聆所言,亲见所行,心心相印,欢悦与共,悲哀同历,我们仿佛也嗅到他们的气息,成为与他们同时登台的演员,在他们描绘的场景中生活、呼吸。
凡真知灼见决不会消逝于当世,书籍记载其精华而远播天下,永成佳音,至今为有识之士倾耳聆听,古时先贤之影响,仍融入我们生活的氛围,我们仍能时时感受到逝去已久的人杰们———如当年,活力永存。
14.为什么说好书可引为诤友?
15.“书籍将我们引入到一个高尚的社会”句中的“社会”是怎样一个领域?
16.为什么说“凡真知灼见决不会消逝于当世”?(请用原文中的句子来回答)
阅读下面两段文字,完成7—9题。(9分,每小题3分)
中国有没有哲学?西学东渐以来,就断断续续有这方面的争论。回答首先得看我们把哲学理解为关于宇宙和人生的基本思考抑或理解为讲道理的科学。中国人当然一直有对宇宙和人生的思考,但我愿意把这称作思想或思辨;若坚持把这叫作“哲学”,就没什么要争论的,因为所有民族当然都有哲学。如果这里真有个争论点的话,我认为是在争论中国是否发展出了讲道理的科学。
很多人认为中国没有科学。然而,中国人很早就记录了行星位置的变化,很早就对日食月食或无数其他现象提出了“科学的解释”,那么,怎能说中国人没有科学呢?说中国没有科学,显然是说没有发展出牛顿、伽利略那样的近代科学体系,而不是说中国人从来只有迷信,没有客观可靠的知识。沿着这样的思路来想,我的大致看法是这样的:从孔子以后到魏晋,中国曾有一段哲学的繁荣。孔子讲了好多重要而深刻的道理,但我不认为孔子建立了一门讲道理的科学。孔子讲了一套道理,墨子讲了一套道理,都是事关华夏文明何去何从的要紧道理,于是大家来琢磨哪套道理是真道理,怎样就成道理怎样就不成道理。在这种环境里发展出了哲学,典型的像庄子、老子、孟子、后期墨家、荀子,一直到魏晋玄学的辩名析理。魏晋之后,哲学渐渐衰微。后来有道学理学,听起来像是讲道理的科学,实际上不大关心科学。
我知道中国在魏晋以后没什么哲学这个结论大有商量的余地,但这里不再详述,倒是想提出几点容易引起误解之处。第一点,认识需系统到何种程度才宜称为“科学”,原无先天的标准,对讲道理的艺术进行了一些反省,是不是在进行哲学思考?进行了哲学思考,是不是就有了哲学?心里记着这一类问题有助于避免流入字面之争。第二,说中国没有哲学,不等于说中国人不讲道理,也不意味着中国人讲道理讲得不好,讲得不够艺术。没有哲学,单单是说没有形成讲道理的科学。第三,没有哲学,不见得是个缺陷。
——选自陈嘉映《哲学是什么》,有删节
2001年9月,德里达教授应邀来沪,在餐桌上,德里达随口说了一句他对中国哲学的感想:“中国有思想,但没有哲学。”
中国究竟有没有哲学?德里达似乎不是个中国通,他对中国哲学史的印象还没有逾越孔子的那本畅销书小册子———《论语》。在中国历史上,断章式的语录体的确很受欢迎,禅宗和尚、朱熹、熊十力、毛主席,简短的格言、思辩笔记与豪情万丈的革命话语并存于语录这种文体之中,与罗兰·巴特的解构主义文本遥相呼应,构成了一个东方的解构主义谱系。
在我看来,德里达是在刻意地以偏概全,以孔子来抹杀《老子》和《墨子》的存在价值。逻辑的缺失确实使中国人的文本和思维方式显得跳跃性很强,但这并不表示中国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就逊色于西方同仁。《公孙龙子》中的形式逻辑使那些将芝诺悖论孤立起来的企图化为泡影,而《老子》是一部环环相扣、逻辑相当严密的哲学著作,它几乎就为整个中国哲学史奠定了基调:有与无、名与实,以及作为最高存在的不可言说之“道”在魏晋南北朝的清谈之风中被发扬光大了。
王元化先生将佛教因明学归入一种外来文化,不可不辩。就像将佛学排斥出中国传统的殿堂之外,将传入中国之后与中国传统完美融合的因明学仅仅视为舶来品似乎也失之偏颇。假设没有一种源远流长的地下暗流(比如佛教体系内的言传身教),因明学在近现代的最后一次回响造就了中国近代以来最伟大的哲学巨著之一———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几乎就是不可想像的。
与西方的哲学体系比较起来,中国哲学史也许看上去会显得单薄,但它的分量绝不会轻于任何一个西方文明古国,这也是不得不辩的。
——摘自《东方早报》(文 河西)
7、不属于第一段中“容易引起误解之处”的内容的一项是( )
A、认识需系统到何种程度才宜称为“科学”,原无先天的标准,对讲道理的艺术进行了一些反省,是不是在进行哲学思考?进行了哲学思考,是不是就有了哲学?
B、说中国没有哲学,不等于说中国人不讲道理,也不意味着中国人讲道理讲得不好,讲得不够艺术。没有哲学,单单是说没有形成讲道理的科学。
C、与西方的哲学体系比较起来,中国哲学史也许看上去会显得单薄,但它的分量绝不会轻于任何一个西方文明古国,这也是不得不辩的。
D、没有哲学,不见得是个缺陷。
8、下列属于陈嘉映对中国哲学有关问题的理解的一项是( )
A、哲学就是对宇宙和人生的基本思考。
B、中国人很早就拥有许多客观可靠的知识,中国各个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哲学。
C、孔子始终未能建立自己学说的科学体系,所以他的学说并不能称之为哲学。
D、从科学的角度而言,作者倾向于认为中国在魏晋以后没有哲学。
9、根据两篇文章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
A、陈嘉映和河西都认为老子、墨子、魏晋玄学涉及的思想属于哲学范畴。
B、孔子是思想家,但不是哲学家,陈嘉映和河西对此见解相同。
C、陈嘉映说的道理讲得好不好的问题其实就是河西所说的逻辑思维能力强不强的问题。
D、对中国有没有哲学的问题,陈嘉映和河西的见解是一致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8—2l题。
记忆的高地(节选) 钱金利
(1)我始终无法绕过乡村。
(2)在城市寄居越久,对乡村的怀念就越为清晰。像余华在《兄弟》后记中说的:从乡村走出来的人,乡村是根。走多远都是。所以,余华承认自己不会放弃对乡村的书写,不论过去现在或将来。
(3)乡村是记忆一块无法逾越的高地,对每一个从乡村出走的人来说。
(4)对我来说,村庄是一个世界。一个完整而庞大的世界。世界上,没有比村庄再大的地方。我无法用目光,穷尽一个村庄。实际,谁都无法穷尽村庄。村庄之外,仍是村庄。一个连着一个的村庄,是组成大地的骨架,沉默而坚毅地俯卧着。
(5)1980年,我四岁。或说,是三周岁。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不是学会了记数。或许,这只是我在把记忆的钟,往回拨转,才看见的,一种类似真实的幻影。那一年,我头一回下地。此前,我曾无数次深入到旷野的深处,但我只是一名看客。这一回,是下地。是劳动。
(6)父亲在耕一块田。父亲要把一块地翻过来,像母亲把一床棉被翻过来一样。父亲在犁的两边压了两大块石头。这是两块我无法撼动的大石头。然后,父亲把绳勒进瘦骨铮铮的肩头。把着犁,向前走。泥是黑的。翻过来的泥,还是黑的。更深的黑色。新翻的泥土里,汹涌着一股新鲜的味道。我相信,这味道,一直在大地深处发酵着,奔窜着。在犁铧的背面,它们终于找着了出口。我站在一边,看着父亲,被泥土的味道,浮起。浮起。像一块木头,在水里浮了起来。
(7)父亲看见我的傻样,伸出巨大的手掌,拎着我的脖子,把我扔到了犁背上:“压住。一个农民的一辈子,应该从犁铧上开始。”父亲的话,让我的命运,现出一丝亮光,像被犁开的泥土,透出生命深处的气息。从我压犁的模样,父亲看出我天生该是个好把式。我在犁上,获得了一个足可满意的坐姿,比坐在手扶拖拉机上还舒服。甚至,从那以后,我再没坐过这么稳实的车子。哪怕是奔驰、保时捷,也不。
(8)劳动因为有了一个舒服的开端,而成了一件舒服的事。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缠着父亲要下地。我喜欢坐在犁背上,在新翻的泥土气息里,渐渐沉醉。劳动,让冗长而缓慢的时间,有了平实的飞翔的感觉。多年以后,在坐过山车的时候,有一瞬间,我也有过类似的感觉:当你坐在一个心仪的驾座上,时光便长出了翅膀。我不知道父亲是否也和我一样,在劳动中,听到时光飞逝的声响。
(9)波浪一样的泥土,被敲碎,碾细,整平。一块地,平展展的,像一张辽远阔大的眠床,安安静静地躺着。除却了庄稼的掩映,大地仿佛一样子往下陷落了一截子,那些迷失在庄稼丛中的人们和草舍们,便都乘机,一层层往上浮了起来。人越来越多,汹涌着。我混迹在人群中,像一株稗草混迹在一片稻秧。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农民。我的体重,还不足以压实一张深入大地的犁铧。我只能用高高低低的脚步,来丈量一块地的长度和宽度。
(10)父亲在后退,我在前进。父亲泥耙把萝卜籽掩住,我用小脚丫子,把土踩实。只有把土踩实了,萝卜才能长得瓷实。个顶个大。然而,我的体重,显然阻碍了我的脚步。我无法让我的脚,更深地陷落在泥土里。我虚浮的脚步,不像是在劳动,而像是在一张巨大的宣纸上写字或作画。写一个颤动着的“一”字,或者,写一幅“米点”山水。我相信,当时,我一定不曾认识“一”字,或者“米芾”。这个意象,一定是多年以后,我在看着别人劳动的时候,突然被遥远的记忆掐住喉咙。
(11)有些记忆,无法逾越。父亲并不曾责怪我的虚浮。父亲,在印着我的小脚丫子的萝卜地上,又印了一串串宽大而沉重的大脚印。这是一双美丽的大脚,印下的这一串,是通往丰收喜悦的邮戳。我曾多么殷切的希望自己也能拥有这样一双美丽的大脚。可以把美丽的邮戳,盖遍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12)我现在,我真的拥了这样一双脚。走路的时候,我常常不自觉地回过头去,看看身后。没有看见一个脚印。哪怕,一片像落叶一样虚浮的脚印。
(13)远处,被瓦屋,楼屋,挡住。除了天空依然辽阔。大地,已经被分割。零碎的大地上,拥挤的庄稼,再无法包围一幢高大的楼房。更无力把它遮挡,让它陷落。时间已经把事实颠倒。楼群把庄稼包围,让大地陷落。村庄走在越来越大的一条路上,越来越快地靠进一个城市。庄稼,无法阻挡一个村庄迈向城市的脚步。有人说:现在的村庄,就是一个城市。而一个村庄里,再找不出一个纯粹的农民。那些仍然赤脚行走在土地上的,有一多半,是充满矫情的怀旧者。
(14)我坐在一个城市的上空,怀想一个村庄的旧时模样。并且,从嘴巴里喷出,一根炊烟的模样。
18.联系全文内容来看,“乡村是记忆一块无法逾越的高地”,表达的实际意思是什么?
答:
19.从第五至第十一段内容来看,“劳动”教给幼年的“我”哪些道理?
答:
20.“我现在,我真的拥了这样一双脚。走路的时候,我常常不自觉地回过头去,看看身后。没有看见一个脚印。哪怕,一片像落叶一样虚浮的脚印。”有什么深刻含义?
答:
21、请从“形象语言”、“表达技巧与构思”和“思想主旨”三个角度中任选一角度或以一角度为主兼顾其他角度,写一篇300字左右的赏析短文,题目自拟。(1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眷恋红土地 淡 墨
红土地,一块先民赖以站起来的地方,万古不灭的太阳晒红了古蛮夷。
我久久伫立在这大地上,等待那高原的风摩挲她荒原的儿子。红土地,生命的胞衣。
传说的根是无论如何也捋不到头了,人们只记得红河水上漂来一个创世纪的葫芦。那样斑斓,那样永恒,是亿万年前凝固了的地火,大自然一封无法寄走的情书,在文明和蛮荒的边缘裸露生命和情感的原初。山路是老鹰叼到蓝天上也扯不断的意象,肆虐的风暴使得人心不敢靠近那片美丽,歌谣之树上坐着一个被《小河淌水》打湿了眉睫的女子。
那轮荒月便是坠在歌谣上的耳环。
那么久远,那么质朴,从生命的深层里流露了出来,一种刚烈和血性的表白。似乎听得见冷兵器的撞击声,从历史遥远的那一头传来,庄蹻①便成了这块土地上的英雄了。每天夜里,古老的红河水夜夜都从我的枕边流过。一年两年,涛声依旧。
是母亲将生命的赌注押给了红土地,从此,我别无选择,火把果一样,默默地燃烧自己。也许梦得太久,也许因为痛苦太深,我常常一个人爬到高高的山上去,直到生命缺氧的时候才去感悟这片土地和人生。
这儿的山倒是很高了,这里的人家住在红尘之外。三个石头支起一口石片制成的“锅”,风的刀子割不断茅草屋上的炊烟。穿山越谷,走进大森林,一天两天,十里百里,碰不见一个人,在这红土地上,不能不让人感受这种百年孤独。
住惯了的山坡不嫌陡,父亲是那样如痴如醉地钟情于这片土地。每个黎明和黄昏,我都看见他那佝偻的身影在红土的大背景上来来去去,执著如这土地深沉的灵魂。那颗粮食过早地把他的腰累弯了。在那红土高原上,看着父亲渐渐远去的身影,我会把干瘪的苦荞与鲜红的血液联想在一起,在这红土地上,生命会呈现出一种数学公式无法计算的反差。
世界因有了荞麦花而美丽。
每年三月,樱花杜鹃花是一定要开的,像我如期而至的阿荧。阿荧,黑瘦黑瘦的,很有点像《诗经》中那种采野菜的女子。看着那纤细的样子,我说:“妹,你不要再往前走了,山那边的西北风很硬。”她一咬嘴唇,那血珠子便很心疼地冒了出来。拽住那情感的藤蔓一蹭,她翻上山来了。一棵树,一根藤,长成了这红土地上分不开的风景。
阅读这红土地上的爱情,一如阅读这土地上耕作的庄稼,随意得很。这使我想起那个金马和碧鸡的故事,太阳追逐月亮的传说。在这寂静的山谷,在这世界的边缘,没有分贝和尘埃的困扰,在皎洁的月光下,你可以静静地审视爱情的伤口。
但这里离现代的文明和繁华毕竟太远了,“超导”、“传感”无法与岩石对话,昨天和今天依偎在山谷里不想分手,狼谷拒绝牧歌,边声滴落寂寞,向前再跨一步,似乎就走出了人生……
可不管瘴疠怎样出示生命的黄牌,山歌的音符落在这土地上便会开成血红的杜鹃。烂漫的山花年年都要在这里潇洒走一回。
红土地,大自然亮出来的一面鲜红的旗帜,红土地,我半边冰凉半边发烫的梦啊!
注①:庄蹻(jué),战国时楚国农民起义领袖。
1.文章中作者表达出了对“红土地”深切的眷恋之情,结合文章内容分析“生命的胞衣”所具有的深刻内涵。
2.结合文章分析:作者为什么说“红土地,我半边冰凉半边发烫的梦啊”?
3.文章中说:“也许梦得太久,也许因为痛苦太深,我常常一个人爬到高高的山上去,直到生命缺氧的时候才去感悟这片土地和人生。”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作者“感悟”到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