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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红土地 淡 墨
红土地,一块先民赖以站起来的地方,万古不灭的太阳晒红了古蛮夷。
我久久伫立在这大地上,等待那高原的风摩挲她荒原的儿子。红土地,生命的胞衣。
传说的根是无论如何也捋不到头了,人们只记得红河水上漂来一个创世纪的葫芦。那样斑斓,那样永恒,是亿万年前凝固了的地火,大自然一封无法寄走的情书,在文明和蛮荒的边缘裸露生命和情感的原初。山路是老鹰叼到蓝天上也扯不断的意象,肆虐的风暴使得人心不敢靠近那片美丽,歌谣之树上坐着一个被《小河淌水》打湿了眉睫的女子。
那轮荒月便是坠在歌谣上的耳环。
那么久远,那么质朴,从生命的深层里流露了出来,一种刚烈和血性的表白。似乎听得见冷兵器的撞击声,从历史遥远的那一头传来,庄蹻①便成了这块土地上的英雄了。每天夜里,古老的红河水夜夜都从我的枕边流过。一年两年,涛声依旧。
是母亲将生命的赌注押给了红土地,从此,我别无选择,火把果一样,默默地燃烧自己。也许梦得太久,也许因为痛苦太深,我常常一个人爬到高高的山上去,直到生命缺氧的时候才去感悟这片土地和人生。
这儿的山倒是很高了,这里的人家住在红尘之外。三个石头支起一口石片制成的“锅”,风的刀子割不断茅草屋上的炊烟。穿山越谷,走进大森林,一天两天,十里百里,碰不见一个人,在这红土地上,不能不让人感受这种百年孤独。
住惯了的山坡不嫌陡,父亲是那样如痴如醉地钟情于这片土地。每个黎明和黄昏,我都看见他那佝偻的身影在红土的大背景上来来去去,执著如这土地深沉的灵魂。那颗粮食过早地把他的腰累弯了。在那红土高原上,看着父亲渐渐远去的身影,我会把干瘪的苦荞与鲜红的血液联想在一起,在这红土地上,生命会呈现出一种数学公式无法计算的反差。
世界因有了荞麦花而美丽。
每年三月,樱花杜鹃花是一定要开的,像我如期而至的阿荧。阿荧,黑瘦黑瘦的,很有点像《诗经》中那种采野菜的女子。看着那纤细的样子,我说:“妹,你不要再往前走了,山那边的西北风很硬。”她一咬嘴唇,那血珠子便很心疼地冒了出来。拽住那情感的藤蔓一蹭,她翻上山来了。一棵树,一根藤,长成了这红土地上分不开的风景。
阅读这红土地上的爱情,一如阅读这土地上耕作的庄稼,随意得很。这使我想起那个金马和碧鸡的故事,太阳追逐月亮的传说。在这寂静的山谷,在这世界的边缘,没有分贝和尘埃的困扰,在皎洁的月光下,你可以静静地审视爱情的伤口。
但这里离现代的文明和繁华毕竟太远了,“超导”、“传感”无法与岩石对话,昨天和今天依偎在山谷里不想分手,狼谷拒绝牧歌,边声滴落寂寞,向前再跨一步,似乎就走出了人生……
可不管瘴疠怎样出示生命的黄牌,山歌的音符落在这土地上便会开成血红的杜鹃。烂漫的山花年年都要在这里潇洒走一回。
红土地,大自然亮出来的一面鲜红的旗帜,红土地,我半边冰凉半边发烫的梦啊!
注①:庄蹻(jué),战国时楚国农民起义领袖。
1.文章中作者表达出了对“红土地”深切的眷恋之情,结合文章内容分析“生命的胞衣”所具有的深刻内涵。
2.结合文章分析:作者为什么说“红土地,我半边冰凉半边发烫的梦啊”?
3.文章中说:“也许梦得太久,也许因为痛苦太深,我常常一个人爬到高高的山上去,直到生命缺氧的时候才去感悟这片土地和人生。”结合文章内容分析:作者“感悟”到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