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函数在上有定义,对于任一给定的正数,定义函数,则称函数为的“界函数”,若给定函数,则下列结论不成立的是: . ①; ②; ③; ④
若不等式≥,对任意的正实数总成立,则正实数的取值范围为: ▲ .
在等差数列中,若公差为,前n项和为,,则数列为等差数列,公差为,类似地,在等比数列中,若公比为,前n项积为,则数列为等比数列,公比为 ▲ .
已知数列满足,,,则 ▲ .
已知函数,仿照等差数列求和公式的推导方法化简: ▲ .
等差数列中,,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