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为其反函数.(Ⅰ)说明函数与图象的关系(只写出结论即可);(Ⅱ)证明的图象恒在的图象的上方;(Ⅲ)设直线与、均相切,切点分别为()、(),且,求证:.
设命题:实数满足,命题:实数满足. 当为真,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在中,,求及的值.
已知函数对于任意的满足. (1)求的值; (2)求证:为偶函数; (3)若在上是增函数,解不等式
若二次函数满足,且.(1)求的解析式;(2)若在区间上,不等式恒成立,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设集合 (1)若,求实数的值 (2)若,求实数的取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