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对于各项均为整数的数列,如果
(
=1,2,3, )为完全平方数,则称数列
具有“
性质”;不论数列
是否具有“
性质”,如果存在数列
与
不是同一数列,且
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是
的一个排列;
(2)数列具有“
性质”,则称数列
具有“变换
性质”.
给出下面三个数列:
①数列的前
项和
;
②数列:1,2,3,4,5;
③数列:1,2,3,4,5,6,7,8,9,10,11.
具有“性质”的为 ;具有“变换
性质”的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