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示个点与相应直线在整体上的接近程度,我们常用( )表示
设函数,.若当时,不等式恒成立,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
函数的导函数原点处的部分图象大致为 ( )
若,则等于 ( )
一物体在力 (单位:N)的作用下沿与力相同的方向,从x=0处运动到 (单位: )处,则力做的功为( )
已知函数有极大值和极小值,则的取值范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