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正项等比数列的前项和为,若,则 .
设集合,,则集合
已知函数,分别由下表给出
则的值为
已知定义在R上的奇函数和偶函数满足,若不等式对恒成立,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
的一边的两个端点是和,另两边的斜率乘积是,则顶点A的轨迹方程是 。
不论为何值,方程表示的直线恒过定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