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M是由满足下列条件的函数构成的集合:“①方程有实数根;②函数的导数满足”(I)证明:函数是集合M中的元素;(II)证明:函数具有下面的性质:对于任意,都存在,使得等式成立。 (III)若集合M中的元素具有下面的性质:若的定义域为D,则对于任意[m,n],都存在,使得等式成立。试用这一性质证明:对集合M中的任一元素,方程只有一个实数根。
成等差数列的四个数之和为26,第二数和第三数之积为40,求这四个数.
由圆外一点引圆的割线交圆于两点,求弦的中点的轨迹方程。
已知,求的最小值。
如果求证:成等差数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