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所谓宪法者,就是将政权分几部分,各司其事而独立。各国宪法只分三权,没有五权。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
从前在东京同盟会时,本以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为党纲,预计革命成功就要实行五权宪法。不想光复之后,大家并不留意及此,多数心理以为推翻满洲就算了事。所以民国虽成立了十年,亦没有看见什么精彩,比前清更觉得腐败。这个缘故,我们也就可以知道,不用兄弟细说,必以五权宪法为建设国家的基础。我们有了良好的宪法,才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家。
现在英国并不是行三权政治,实在是一权政治。英国现在的政治制度是国会独裁,行议会政治;就是政党政治,以党治国。孟氏发明三权分立学说未久,就有美国的革命,订定一种宪法。美国即根据孟氏的三权分立学说,用很严密的文字订立成文宪法。孟氏乃根据英国的政治习惯,草成此种三权分立主张。后来日本的维新及欧洲各国的革命,差不多皆以美国为法订立宪法。英国的宪法并没有什么条文,美国则有极严密的条文,故英国的宪法又称活动的宪法,美国的宪法是呆板的宪法。英国以人为治,美国以法为治。英国虽是立宪的鼻祖,然没有成文的宪法。以英国的不成文宪法拿来比较我们中国的宪法,我们中国亦有三权宪法,……一是君权,一是考试权,一是弹劾权。而君权则兼有立法、行政、司法之权。
五权宪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弹劾、考试五权,各个独立。从前君主的时代有句俗话叫“造反”,造反就是将上头的反到下头,或是将下头的反到上头。在从前的时候,造反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这五权宪法,就是上下反一反,将君权去了,并将君权中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提出,作三个独立的权。行政设一执行政务的大总统,立法就是国会,司法就是裁判官,与弹劾、考试同是一样独立的。
——摘编自《孙大总统五权宪法讲演录》(1921年1月版)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孙中山提倡“五权宪法”的目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孙中山对英国和美国政治、法律方面认识上的错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认识。
南宋郑樵曾在《通志》中说:“置图于右,置书于左,索象于图,索理于书。”教科书中图示、图片,往往是学习历史、加深对文字内容理解的最好工具。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及图片6辛亥革命后模仿美国建立了三权分立的民主共和制政府。为了巩固民主共和制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人民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请回答
(1)图1体现的中国古代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图1 相比,图2 所反映的政治制度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综合上述图1到图3所示,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演变的趋势.
(2)图4漫画所反映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的何种政体形式?该形式最早是通过哪一个重要文献加以确立的?图5体现了什么重要原则?依据材料及图片6,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出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此法颁布后没有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
中国和西方的政治制度各具特色。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朝前期)皇帝的旨意一般先交由中书舍人(中书省官员)起草。起草完毕,由中书令、中书侍郎和中书舍人署名后,交由门下省审查、署名,再呈送皇帝书面批准。已批准的诏令又送往门下省,正本存档,另抄一份副本注明“制可”,加盖骑缝印,再送交尚书省施行。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在伯里克利执政时代,雅典国家由公民大会管理,公民大会在法律上拥有全部的最高政权。……雅典公民大约每隔10天集会一次,决定国家大事。……雅典国家的全部机关均隶属于公民大会。这些机关包括有:“五百人议事会”,陪审法庭,元老院,……各执政官,还有许多公职人员,其中大多数是用抽签方法选出来的。
——摘编自赵恒烈、张鸿祺主编《世界历史资料选》
材料三 史学界和政治学界历来对美国1787年宪法多有讨论,大体有如下角度:①宪法是一种妥协的产物;②宪法是对英国宪政体制的继承和创新;③宪法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政治体制设计。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前期三省制运作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些特点对唐代政治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说明伯里克利时代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雅典民主政治对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影响。
(3)关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您更倾向于材料三中哪一种看法?试结合史实加以论述。(6分。只列看法,不加论述不得分)
在法国启蒙运动史上,孟德斯鸠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对现代西方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乃至整个人类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国家应该分权治理,这是保障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防止专制压迫的最好办法。他把国家的权力分成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他们分别由议会和君主掌握。
——洛克《政府论》
材料二这就是英格兰的基本政体: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他们通过相互的反对权彼此钳制,二者全都要受行政权的约束,行政权又受立法权的约束。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材料三 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人们担心君主或议会可能会制定一些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司法权如果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就不复存在。司法权如果与立法权合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就将由专断的权力处置,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司法权如果与行政权合并,法官就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由同一个人,或由权贵、贵族或平民组成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的权力、执行国家决议的权力以及裁决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来源。
(2)根据材料一、三,说明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在前人的基础上有了怎样的发展?其目的何在?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一思想在美国立法实践中的体现?
(4)从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发展的角度,评述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选修——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常听人说美国是一个民主制国家,美国总统是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但实际上,这一常识性的表述是不准确的。美国的政体是共和制,美国总统也不是由全民直选产生的。根据美国宪法,各州选民在总统大选中选出的只是选举人。大选后,各州的选举人组成全国的选举团,最后由选举团的投票来决定总统选举的结果。那么,号称高度民主的美国为什么不搞全民直选呢?美国宪法为什么要设立选举团制度?2000年选举为什么会出现难产?这一现象的出现与美国的宪政体制有何关系?美国最高法院在解决这次选举危机中起到了什么作用?造成了哪些影响?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上演了一场好莱坞经典大片式的悲喜剧。....经过36天的总统难产之后,最后一锤定音的居然是非民选的最高法院!按照民主常识,谁得到的选票多谁就当总统。可是,民主党候选人、副总统戈尔(A.lbertGore)虽然比共和党候选人、得克萨斯州长小布什(GeorgeW.B.ush)多得了53万余张普选票,但赢得总统宝座的竟然是后者!别看美国什么都很发达,惟独它的宪法及其所规定的总统产生方式却相当“古老”。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每4年选举一次,先由各州议会自行决定选举或委任与该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总统选举人(electors),再由他们组成所谓的选举团(electoralcollege),在全国统一的投票日,由选举团最终投票选举总统,赢得选举团半数票的候选人为总统。换句话说,按照美国宪法中关于选举团的规定,决定总统大选输赢的标准不是全国范围内的普选票,而是选举人票。因此,严格说来,美国人并没有直接选举总统的政治权利。
材料二 从理论上说,人民主权和社会契约是美国宪法的重要原则。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层次上,如何抑制个人野心,防止官府独断专行、滥用权力、任意欺压人民,是200年前美国制宪先贤面临的巨大难题。按照传统的民主理论,只有实行最广泛的直接民主,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处理国家大事,让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决策、监督政府、充份行使民主权利,才能彻底杜绝君主专制的弊病。这似乎是人类社会通往人间天堂的不二法门。但是,美国制宪先贤却有不同的看法。这帮人,或者经验丰富如富兰克林,或者思想深邃如麦迪逊,或者脚踏实地如华盛顿,在不断争吵和辩论中逐渐形成一个共识,认为这种朴素的民主理论是错误的。因为在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派别,正直和无私并非人的天性,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根本就不用建立政府,所以,人民也有可能野心勃勃、拉帮结派、勾结多数、欺压少数。在直接民主的体制中,某一个利益集团或派别很容易形成独占多数的局面,造成危害少数利益的恶果。因此,直接而广泛的民主反而极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此外,人民通常并不懂得政治,他们很容易被一小撮居心叵测的政治野心家所误导。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甚至认为:“即使每一位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一次雅典人大会也仍然会是一堆群氓。”后来法国大革命的血腥历史也证明,任何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即使是多数人以“人民民主”的高尚名义,仍然会导致最彻底的专制和空前残酷的暴政。
材料三 针对这一难题,美国制宪先贤的思想可谓独树一帜。他们提出的高招不是用民主对抗野心,而是“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他们在宪法中精心设计的政治制度并非民意至上的民主制,而是一种以分权制衡和多元利益为基石的代议制共和政体。麦迪逊认为:“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预防措施。”他进一步指出:“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不同的政府,然后把政府分得的那部份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而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麦迪逊在这里所说的“两种政府”是指美国联邦与州两级政府之间的纵向分权,他提到的“几个分立的部门”是指政府中执法、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之间的横向分权。这样,在民选代议制政府的基础上,依靠分权和制衡,使任何一个利益集团和派别都无法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从而达到利益相对平衡和杜绝专制暴政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宪先贤设计的以民选为基础的共和制政体中,总统、联邦参议员和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都违反了“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与民主制相比,美国共和制政体注重对政府和人民的权力都予以严格限制,强调分权和制衡,强调遵循宪政法治的规则和程序,强调联邦与州之间的平衡,在尊重多数人意志的同时又注重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而不是简单地按照“一人一票”或“全民公决”的民主原则治国。在此背景下,美国宪法规定的选举团制度既体现出服从多数、尊重少数的共和制政体特点,又反映出美国联邦制的特殊国情。
材料四 然则如何改进共和政体呢?或者说,什么样的共和政体才是完善的呢?在多数制宪者心目中,它首先必须是一个“拥有稳定、并给我们安全的政府”,能够“限制混乱无序”。....这一方案的特点是采纳了比例代表制的理念,设计了功能不同而相互制约的两院制立法机构,并采用了相对否决权和司法独立的体制。制宪会议成员经过激烈辩论和反复斟酌,对“伦道夫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把参议院建立在各州平等表决权的基础上,设立任期四年并可不断连任的单一行政首脑。在最终的宪法文本中,两院制和行政权的设置,加上分权和制衡体制的采用,实现了对共和政体的重大改进,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精英政治色彩的复合共和政体。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归纳美国总统产生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三、四及所学知识分析美国共和制度的特点及其特点产生的原因。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制宪会议代表麦迪逊认为:1787年制宪会议的与会者担负着伟大而艰巨的任务,以无比纯正的动机,彻底的献身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投入会议工作,以实现人民所寄托的伟大目标,即:设计并提出一套完整的宪法体系,补充原有宪法的不足。
——摘编自戴维·惠特尼《美国总统列传》
材料二 宪法在各州的通过是艰难的,并附加了一些条件。当南卡罗来纳州偏远地区的农民听说他们的州已经批准了宪法时,他们将一口棺材涂黑,拉着它举行丧礼,并庄严地把它入土,以象征公共自由的寿终正寝。
——摘编自佟德志《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
材料三 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认为:美国宪法制定的动机是取决于制宪者各自所寻求的经济利益,其制定过程明显反映出是不同利益集团互相角逐的过程,而宪法之制定便是此种角逐的结果。
——摘编自查尔斯·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1)以上三段材料分别从哪些视角对美国1787年宪法进行了怎样的评价?
(2)结合所学知识,你如何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毕生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个人自由和政治民主问题。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托克维尔和他的朋友德蒙先生于1831-1832年间赴美国考察监狱制度,后经多年思考,分别于1835年和1840年出版轰动世界的《论美国的民主》第一、二部分。
托克维尔认为民主的成功和失败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法律,包括法律、制度、宪法结构等;二是民情,即自由的习惯,包括思想、行为、习惯、价值观等;三是物质的或历史的环境。
——据Schleifer《关于<论美国的民主>新译本的读书报告》整理
(1)托克维尔赴美考察时美国实行什么政体?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当时美国民主政治中可能令其着迷和失望的东西有哪些?
(2)托克维尔认为民主政治受制于哪些要素?按这一说法分析,民主政治为何在19世纪晚期的法国获得成功而在20世纪初期的中国遭遇挫折?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临时约法》的最大不足是缺乏“妥协精神”。参议院又无实际力量来确保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服从约法,而袁世凯又决非是中国的华盛顿,这不免成为后来约法屡被践踏的一大因素。民主宪政应在各方力量的支持下稳步推进,与其制定不切实际的完美规则,不如先制定各方都可接受的条文。否则,对权力的划分和制约都难免成为一纸空文。
——孙夏冰《<临时约法>与美国宪法的比较阅读》
材料二:(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对推翻清朝后的制宪进程作过合理的安排,准备循序渐进,分三期完成……见让位于袁,便另订《临时约法》,集权于责任内阁,限制总统权力,且要袁立行宪政;这种罔顾国情、视人立法、以国家大法为政治斗争武器的行为,有违客观、 公正的立法精神。综观民初政情,《临时约法》成了总统与内阁、政府与议会、中央与地方、军事与民政诸多冲突的根源,最终导致孙袁决裂、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其后,南北混战,武夫称雄,《临时约法》,终成废纸。
——范福潮《<临时约法>为什么会成为废纸》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临时约法》和1787年宪法的异同点。
(2)据材料一、二归纳《临时约法》缺乏“妥协精神”的表现与影响。美国1787年宪法如何体现了“妥协”的智慧?
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扮演角色重要,其形成的根本目的是()
| A.通过多种手段影响政府政策 |
| B.维护各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 |
| C.促进社会利益多元化 |
| D.争夺最高统治权 |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加尔文被誉为“欧洲宗教改革的第二位伟大人物”,但他的多面形象远未被我们所充分认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英国和美国这股争取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的奋斗精神,是加尔文主义孕育山来的;而实践这个精神,使它成为具体制度的,也多半是加尔文主义者。加尔文成为历史上最英勇的法国胡格诺派,荷兰乞丐派,英格兰清教徒,苏格兰誓约派和美国新英格地区清教徒前辈移民之父,他们都以为为了良心自由的缘故可以牺牲世界上任何东西而闻名于世。
——甘·雅各和杰利·纽康《如果没有耶稣》
材料二值得注意的是,新教徒在迫害自然科学家的自由研究上超过了天主教徒。塞尔维特正要发现血液循环过程的时候,加尔文却烧死了他,而且还活活地把他烤了两个钟头。
——恩格斯
(l)概括指出材料一,材料二对加尔文的评价有何不同?
(2)材料一和材料二对加尔文的评价相矛盾吗?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你的理由。
议会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基本标志。但由于各国的政体不同,议会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材料一: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摘自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对美国总统罗斯福说:“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等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得到内阁的支持。”
材料三:马克思认为,德意志帝国实质上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1)分析指出,材料一对英国的政治体制产生了什么影响?(4分)
(2)材料二中丘吉尔指出了美英政府首脑与议会(国会)的不同关系,请说明你对此的理解。(6分)
(3)材料三中马克思为什么说德意志帝国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的国家?(4分)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政治妥协是一种极高的政治智慧,中西方的传统政治文化中皆蕴含着深刻的妥协精神。
材料一:处死查理一世无疑是“革命”。但是经过“光荣革命”的“反革命”,英国用宪政框架吸纳革命原则,成就了代表资本主义发展方向的近代宪政体制。资产阶级与王权之间达成了王权接受限制的持续妥协。维护了英国持久稳定的法治与和平。
——杨和平:《查理一世之死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材料二:概括地说,美国宪政发展与政治妥协的密切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第一,美国宪法所设定的政治体制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妥协机制;第二,从宪法的产生过程来看,它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第三,从宪政发展过程来看,许多关键性的、重大的问题往往是通过政治妥协缓解并进而一步步解决的。
——龙太江:《论政治妥协:以价值为中心的分析》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指出英国、美国在宪政确立和发展方面表现出的不同特征。
(2)根据上述材料,指出你认为在政治制度构建和发展完善过程中应采取的立场,并阐明你的理由。
下列关于美国联邦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联邦议会参议员按人口比例产生 |
| B.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是上级与下级的关系 |
| C.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发生权力冲突由联邦最高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
| D.各州在行政不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
二战后,“现代化研究”在西方产生,阅读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以15、16世纪到20世纪初的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为例,如果离开了“现代化”这个灵魂,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和现象就像无机、无序、无理的碎片,………我们紧扣紧扣“现代化”这个灵魂,在宏观整体层面梳理了应该关注的三个维度:
内涵: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现代化
辐射: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国际政治格局
进程:①孕育期(15-16世纪)②降生期(17-19世纪早期)
③拓展期(19世纪中期前后)④跃升期(19、20世纪之交)
----摘自《历史教学》中《灵魂的追问》一文
以材料中“现代化进程”为例,任选2个时期,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论证。
民主和法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清末新政时期,……参照西方各国法律,建立了近代法律体系和律法制度,包括制定了《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等根本性大法,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后来的法律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它们)废除了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旧名词,西方已习以为常的禁止刑讯、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改良监狱等也逐步进入中国法律体系。清末新政法律体制改革……是中国法律史上前所未有的革命,趾高气昂的中华法系第一次低下头来学习各国法律优长,为此后中国法律走向规定了大致不变的路线图。
——摘编自马勇《晚清二十年》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摘自李剑鸣《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 民主没有精确值,只有近似值:民主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民主不是一个单选题,而是一个多选题;民主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命题,民主的实现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由此而彼的过程,毋宁说,民主“是一个连续体,一段旅程,一个正在进行着的过程”。
——摘自黄相怀等《“中国式民主”的现实逻辑与内在理路》
(1)依据材料一概括清末法制改革的特点。结合时代背景分析清政府实行法制改革的原因。
(2)依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具体表现。并对照材料一,说明中美两国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异同点。
(3)依据材料三,概括作者的主要观点。并以近代欧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史实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