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
材料二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材料三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四刘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时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出罗马法对世界的影响。
(2)材料二体现了什么政治原则?该原则是通过哪个国家的哪个法律文献加以确立的?
(3)根据材料三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和性质是什么?
(4)分析材料四说明“文化大革命”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
(36分)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法治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权威手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6分)
材料二“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中梁启超强调应把立法权“操于众人”的历史背景。(8分)
材料三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3)根据材料三,概括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8分)
材料四“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新中国、旧中国法律体系构成比较
| 序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49年以前的旧中国 |
| 1 |
宪法与宪法相关法 |
宪法 |
| 2 |
行政法 |
行政法 |
| 3 |
社会法 |
|
| 4 |
经济法 |
|
| 5 |
民法商法 |
民法 |
| 6 |
刑法 |
刑法 |
| 7 |
诉讼与非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
(4)材料四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落实的?据表格分析新中国法制建设的特点。综上探究,谈谈你对法制和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朱熹是在“礼崩乐坏,三纲五常之道绝”的危机面前,有志于重振儒家伦理道德,提出了很多成圣的修养工夫。朱熹表述道德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分别运用“仁”、“智”的术语。用“智”来表述“知”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尤其是儒家的传统,而“仁”作为儒家的核心道德理念也是毋庸置疑的,……朱熹这样说过:“若无这智,便起这仁不得。”“《大学》物格、知至处,便是凡圣之关。”“须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于圣贤之域。”
——刘克兵、朱汉民《朱熹思想体系中的知识与道德》
材料二不知有公德,故政治之不进,国华之日替,皆此之由。道德之立,所以利群也。夫英国宪法,以侵犯君主者为大逆不道;各君主国皆然法国宪法,以谋立君主者为大逆不道……今世士夫谈维新者,诸事皆敢言新,惟不敢言新道德,此由学界之奴性未去,爱群爱国爱真理之心未诚也。盖以为道德者,日月经天,江河行地……有发达,有进步,一循天演之大例。前哲不生於今日,安能制定悉合今日之道德?
——梁启超《新民说》
材料三在1917年8月写给黎锦熙的信中,毛泽东提出“思想主人之心,道德范人之行”,“思想道德必真必实”,主张洗涤国民之旧思想,开发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新道德思想,用新的道德思想重塑国民的道德心灵,以此根本改造社会,达到富国强民的目的。
——摘编自彭平一、钟翡庭《论青年毛泽东以道德改造社会的思想》
材料四罗马的灭亡让人不解,他们有当时最不坏的政体:共和;最不坏的制度:法治;最可贵的精神:宽容。由此三条,便足以巍然屹立,为什么会亡呢?为什么他们在感到危机的时候,要乞灵与基督教呢?换句话说,罗马文明缺了什么?核心价值观。
——易中天《两汉两罗马》
(1)根据材料一,概括朱熹对知识与道德关系的观点并指出朱熹这一观点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指出梁启超提出的新道德观受到哪些思想的影响?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梁启超新道德观的提出有何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毛泽东提出的救国主张,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此时新文化运动提倡新道德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从政治、经济角度分析基督教在欧洲盛行的原因?
(5)综合上述材料,请你就道德与社会发展这一问题提炼其中蕴含的主题并进行简要论证。
“辉煌属于希腊,宏伟属于罗马。”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我们的制度(政府形式)之所以称为民主制,是因为权力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由全体人民掌握。”“在解决私人争端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
——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片段
材料2:查士丁尼皇帝以集罗马法律之大成而著称于世,他所编纂的法典在他即位期间得到了实施。《查士丁尼法典》保留了罗马在法学上天才性的创造成果,后来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定法律的蓝本。也许没有哪一部法典对世界有这么持久的影响。
——迈克尔·H·哈特(美)著《历史上最有影响的100人》
回答:
(1)根据材料1并结合所学指出雅典民主制的突出特点? (3分)
(2)结合材料2及所学知识谈谈《查士丁尼法典》的历史影响。(4分)
(3)结合所学谈谈古希腊与古罗马在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巨大贡献。(4分)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典》。据陈群《魏律序》,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这一部书,在当时,……算做一部佳作,所以商君“取之以相秦”,没有重撰。……《法经》共分六篇,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须网捕,所以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十二铜表法》的一些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5个证人和1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慎重考虑,防止错误、欺诈、胁迫或无端反悔,也为了避免法官在司法中徇情偏袒。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庄鹏《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述《法经》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基本特点。
(3)概述材料三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36分)法制建设和进步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漫长而艰难的演进过程。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这种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的条文中。它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有了成文法典,他们就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量刑定罪都有章可循;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如规定“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
——摘编自于语和《〈法经〉与〈十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第二条第三款: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体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体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材料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1993年宪法修正案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地位。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编自《宪法在社会变革中逐渐完善》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的“他们”属于哪一社会阶层?据材料一,指出《十二铜表法》颁行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宪法坚持的原则各是什么?并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10分)
(3)材料三中的“民治”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都努力去落实,请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关于“民治”的三部主要法律名称及每部法律的特点或原则?(12分)
(4)材料四所述内容反映了怎样的时代特征?综合材料四,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谈谈你对中国修宪的认识。
马克思指出:“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一旦不再适应社会关系,它就会变成一叠不值钱的废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到了共和晚期,罗马法律的发展可说是和其他文化形态那样在务实基础上又见进一步的坚定、开阔的演进。……由于它更大的实用性与进步性,实际上就在许多方面取代了公民法,成为罗马法律的主干。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律和法学的实践已大大超越古典城邦的范围,开始具有古代世界范围的普施与通用的性质,不仅体现了罗马文化在这个时代特有的坚定开阔的气质,而且接近于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家倡导的自然法的理想。
——朱龙华《罗马文化》
材料二
| 年份 |
事件 |
| 1815 |
议会通过一项谷物法,规定在小麦价格未到每夸特(夸特是英国的重量单位,约合12.7千克)80先令时,不准进口外国粮食。 |
| 1838-1839 |
曼彻斯特的工业家接过反谷物法大旗,使得反谷物法运动蓬勃发展。 |
| 1841 |
罗伯特·皮尔担任首相,开始领导保守党向自由贸易方向转化。 |
| 1845 |
爱尔兰发生大饥荒,成百万人被饿死,解决饥荒的唯一办法是放开粮价。 |
| 1846 |
议会废除谷物法。 |
——摘编自钱乘旦等《英国通史》“维多利亚时代·反谷物法胜利与自由资本主义的鼎盛”
材料三 1982年宪法的颁布,伴随它的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错误路线的彻底抛弃和“人治”治国弊端的痛苦反思。与1954年宪法一样,1982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也充分体现了社会 主义民主,有着广泛的群众参与。
1954年宪法只在最初的三年之中具有实效……1982年宪法作为现行宪法一直发挥实效,并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和人们宪政意识的增强而不断修改完善,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及2004年的四次修宪,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法治的治国方略、并将人权保障载入宪法,更加符合宪政的发展规律。
——宦吉娥《1954年宪法与1982年宪法实效差异的文本视角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万民法“在许多方面取代公民法”的原因,并概括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法发展演变的总体趋势。
(2)指出材料二中旧法令的废除所体现的经济思想。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废除《谷物法》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时代背景和实践结果角度分析1982年宪法与1954年宪法的不同之处。综合上述材料,概括指出决定法律生命力的关键因素。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由于私有制进一步发展,人的私有意识大大加强,商品货币经济的深度与广度都已今非昔比。其内容之丰富,形式之多样远非市民法所能逮及。……由于社会的进步,市民法扩大为世界性的法律——万民法,已势在必行。
——米健《略论罗马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
材料二 1787宪法是新大陆第一份具备高度法律意义的文件,与之相当的就是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和1787宪法都包含了私法和公法两大门类。但是,在罗马,这两大门类之间并没有清楚的区分,甚至也不存在形式上的划分,而1787宪法则以公法和私法之间严格的内容和逻辑划分为特征和性格。使人吃惊的是,最终的局势和未来的发展表明,在罗马,私法元素具备了压倒性的地位;而在美国,情况却恰恰相反,是公法元素或者说宪法元素获得了这个地位。
——林国荣《托克维尔眼中的美国1787宪法与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之比较》
材料三 1866年对奥地利战争胜利后,为了使新成立的北德意志联邦“有章可循”,惯于专断的普鲁士首相竟然像签发公文一样,将他拟定的宪法草案送给北德意志联邦议会强行通过。故而有人称这部宪法是俾斯麦的个人“著作”。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就是在这样一部宪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摘编自刑来顺《略论德意志帝国政治架构的发展趋势》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回答,为什么说万民法取代公民法“势在必行”?
(2)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概括两部法律对世界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同贡献。
(3)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德国1871年宪法出台形式和内容的特点。
对知识进行归纳、比较、分析和评价是历史学习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据罗马的《民法大全》整理
材料二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一律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任期两年,按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材料三第十一条 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据《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整理
材料四1942年,毛泽东在关于《如何研究中共党史》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研究党史,只从1921年起还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从辛亥革命说起差不多”。一些学者据此认为辛亥革命是中国共产党诞生的一个内在生长点。
(1)材料一体现了古罗马法的哪些思想?(4分)
(2)根据材料二、材料三,分别指出近代美国和德国政体的显著特点。造成二者的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3)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为什么说“辛亥革命是中国共产党诞生的一个内在生长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汲取古今中外法制建设历史上的经验与教训,有助于这一重大任务的实现。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农民向国家)假铁器,(因使用过多)销敝不胜而毁者,为用书(以文书上报),受勿责……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麇卵谷,毋毒鱼鳖,置井罔,到七月而纵之……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
——摘自《云梦秦简》
材料二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摘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材料三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因而,它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规定上都存在许多缺陷。……因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开展阶级斗争”,使国家的工作着重点不可能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对国家机构的规定极不完备,并规定不再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这部宪法不仅缩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而且取消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
——摘自《百度百科·七五宪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秦律中有哪些值得今天借鉴与提倡的内容?结合所学知识,列举秦代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相关史实。
(2)材料二反映的“无罪推定”原则,体现了怎样的法律观念?《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它对后世的重要影响。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针对“七五宪法”的严重缺陷,1982年宪法进行了哪些具体修正?
(36分)法律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法制建设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秦简出现的单行法规名称已达三十多种,史载李悝著《法经》六篇,“商鞅受之,入相于秦”。秦律所载的法律条文数量之多,内容之丰,也是前所末见。秦简中的经济法规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等一百多条律文。它们对秦代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进行广泛调整,使秦的经济迅速发展,国力日盛,巩固、确立并发展了封建制度。
——万方《浅谈秦的经济立法及其特点》
材料二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这一时期,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的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同时,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它提出的理性、正义、诚实等理念为法律找到了一个更加高尚和神圣的目标。
——郭守兰《西方法文化史纲》
材料三
| 序列 |
内容 |
| 第11条 |
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
| 第544、545条 |
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国家征收私人财产只能根据公益的理由,并以给予所有人以公正和事先的补偿为条件。 |
| 第1134条 |
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
——《法国民法典》(1804年)
材料四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实质上是中国经济法走向世界,与具有国际性和普遍性的现代化经济法相衔接或接轨的过程。考察西方现代经济法的特质并检视中国传统法文化,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必须立足于借鉴和移植西方现代经济法的制度规则和观念体系,这是因为:其一,中国经济法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体制与西方现代化的经济法在许多层面是具有共性的。其二,经济法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难以在我国传统法文化中寻求发展的土壤。
——李昌麒、鲁篱《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
(1)根据材料一归纳秦国经济立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发挥的积极作用。(1O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影响罗马法律发展的因素。对比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者法律理念的不同。 (8分)
(3)材料三的法律条文体现了怎样的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法国法律走在西方前列的原因。 (1O分)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经济法与世界接轨的背景。综合上述材料,就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谈谈你的看法。(8分)
制度的合理调适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人一直坚持市民法专适用于罗马公民,而不适用于外国人或异邦人,因此在罗马的外国人基本上是没有权利的。公元前242年外事大法官的设置,说明涉外案件已极纷繁,须由专职处理。在不断解决外国人间以及外国人和罗马公民间因交换关系所产生的实际问题的同时、逐渐形成了一套规范,称万民法,它包含着各民族根据实际需要和生活必需而制定的一些法则。自从卡拉卡拉帝于公元212年把罗马公民权赋予一切异邦人以后,市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已无实际意义。
——【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材料二元代行省辖区广阔,皆“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与此前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体制明显有异。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渊源于元朝特殊的民族征服背景。中央只有加重行省权力,才能够及时并有效地镇压反抗运动,同时能对分封在边疆的诸王贵族进行节制。
——袁行霈主编的《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元明清时期对西南地区的政策资料
| 元代 |
任用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担任各级地方长官,职务世袭,称为土司制度。 |
| 明永乐十一年 |
思南、思帅的土司互相仇杀,明成祖朱棣出兵平定战乱,并将其地分为八府四州,设立贵州布政使司。 |
| 雍正四年 |
云贵总督鄂尔泰向雍正建议,“欲百年无事,非改土归流不可。”雍正帝批准并支持实行改土归流。 |
| 乾隆元年 |
清兵在平定贵州雍乾叛乱时,共烧毁苗寨一千二百余座,只有三百八十多座没遭到攻打,对苗民的杀戮十分惨重。 |
| 乾隆元年 |
在平定贵州雍乾叛乱后,乾隆帝发布上谕:“苗族风俗与内地百姓迥别。嗣后苗众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完结,不必绳以官法。” |
| 乾隆四十一年 |
大小金川反叛,金川地不满千里,人不满五万,清朝用了五年兵,兵费花了七千万(打天山南路,只用掉三千万)。 |
——摘自吕思勉主编《大中国史》等著作
⑴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罗马设置外事大法官的历史背景,并简述万民法的内容特点与地位的变化。
⑵有学者认为元代的行省制度突出了地方的独立自主,不利于中央集权,也有学者认为,行省制度有利于中央控制地方,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请就以上两种说法分别阐述理由。(只列观点,不说理由不得分)
⑶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解释“改土归流“一词的含义,并简要评价改土归流政策的影响。
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相距遥远,然而两者的历史发展可做一些比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 历史时期 |
古代中国 |
古代罗马 |
| ①公元前5世纪~前4世纪 |
秦国商鞅变法(前356年) |
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 (前451年) |
| ②公元前3世纪 |
秦始皇统一中国(前221年) |
罗马统一意大利 (前270年左右) |
| ③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 |
西汉、东汉王朝强盛时期 (前202年~公元184年) |
罗马强盛时期 (前201年~公元192年) |
| ④公元3世纪 |
汉末混乱,三国鼎立(182~280年) 西晋统一王朝(280~316年) |
罗马"三世纪危机"(192~284年)罗马帝国中兴(284~336年) |
| ⑤公元4世纪 |
北方少数民族南下中原 东晋南迁(317~420年) 北方十六国时期(308~439年) |
罗马帝国首都东迁(330年) 日耳曼人入侵(375年起) 罗马帝国东西分裂(395年) |
| ⑥公元5~6世纪 |
南北朝对峙(420589年) 隋朝再次统一中国(589年) |
西罗马帝国灭亡(476年) 欧洲日耳曼人小国林立 |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依据材料,概括①至⑤各个时期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的历史特征。
(2)比较①至⑤时期两国历史发展的特征,你发现了什么现象?再比较其历史轨迹及变化节奏,你又有哪些发现?在此基础上,你有何进一步的理论认识?
(3)第⑥时期中国和欧洲的历史走向有何不同?试从制度层面分析中国出现这一走向的主要原因。
(2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典》。据陈群《魏律序》,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这一部书,在当时,……算做一部佳作,所以商君“取之以相秦”,没有重撰。……《法经》共分六篇,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须网捕,所以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十二铜表法》的一些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5个证人和1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慎重考虑,防止错误、欺诈、胁迫或无端反悔,也为了避免法官在司法中徇情偏袒。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庄鹏《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述《法经》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8分)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基本特点。(10分)
(3)概述材料三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7分)
法制建设是政治文明的坚实基础。
材料一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有生法,有守法(执行法度),有法于法(遵照法度行事)。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
(1)依据材料一,比较《论责任》和《管子》两书对法律认识的异同点。
材料二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后,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下面是其内容节选。
| 君上大权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 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 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六、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 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 十、总揽司法权。 十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 |
臣民权利义务 一、臣民中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二、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三、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四、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六、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七、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九、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的背景,对其进行评价。
材料三1563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劳工法。15—17世纪中叶,英国的劳工立法试图通过强力使雇佣双方恪守法律规定,没有体现雇佣双方个人自由选择的可能。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重要的旨在纺织业中缩短学徒的工作时间和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这是现代劳动法的开端。1833年,英国诞生了第一个有效的工厂法。废除以管制为特点的家长式立法,为劳资关系松绑,成为这一时期英国社会立法的主要内容。从 19 世纪中叶到 20 世纪初,工人获得了与雇主平等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雇主责任法 》等一系列保护性立法进一步限制了雇主的自由,使其不能再任意侵害工人的利益; 工会的合法地位以及集体谈判的合法性得到确认。1959年英国修正了《工资委员会法》,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1964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 1972年颁布了《劳动合同法》; 1974年颁布了《技术安全和生产卫生法》; 1975年颁布了《就业保障法》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解读英国劳工立法的历程。(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