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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法律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法制建设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简出现的单行法规名称已达三十多种,史载李悝著《法经》六篇,“商鞅受之,入相于秦”。秦律所载的法律条文数量之多,内容之丰,也是前所末见。秦简中的经济法规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等一百多条律文。它们对秦代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进行广泛调整,使秦的经济迅速发展,国力日盛,巩固、确立并发展了封建制度。
——万方《浅谈秦的经济立法及其特点》
材料二    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万民法成长和法学家活跃时期是罗马法律和法学空前繁荣昌盛时期。这一时期,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商品经济的高度民主发展,使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表现。所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提供了建立统一法律的体系的要求,而且也为法律的发展和法学的繁荣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同时,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它提出的理性、正义、诚实等理念为法律找到了一个更加高尚和神圣的目标。
——郭守兰《西方法文化史纲》
材料三

序 列
内 容  
第11条
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44、545条
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国家征收私人财产只能根据公益的理由,并以给予所有人以公正和事先的补偿为条件。
 第1134条
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法国民法典》(1804年) 
材料四    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实质上是中国经济法走向世界,与具有国际性和普遍性的现代化经济法相衔接或接轨的过程。考察西方现代经济法的特质并检视中国传统法文化,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必须立足于借鉴和移植西方现代经济法的制度规则和观念体系,这是因为:其一,中国经济法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体制与西方现代化的经济法在许多层面是具有共性的。其二,经济法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难以在我国传统法文化中寻求发展的土壤。
——李昌麒、鲁篱《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
(1)根据材料一归纳秦国经济立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发挥的积极作用。(1O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影响罗马法律发展的因素。对比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者法律理念的不同。 (8分)
(3)材料三的法律条文体现了怎样的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法国法律走在西方前列的原因。 (1O分)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经济法与世界接轨的背景。综合上述材料,就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谈谈你的看法。(8分)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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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合理调适对于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人一直坚持市民法专适用于罗马公民,而不适用于外国人或异邦人,因此在罗马的外国人基本上是没有权利的。公元前242年外事大法官的设置,说明涉外案件已极纷繁,须由专职处理。在不断解决外国人间以及外国人和罗马公民间因交换关系所产生的实际问题的同时、逐渐形成了一套规范,称万民法,它包含着各民族根据实际需要和生活必需而制定的一些法则。自从卡拉卡拉帝于公元212年把罗马公民权赋予一切异邦人以后,市民法与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已无实际意义。                
——【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材料二  元代行省辖区广阔,皆“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与此前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体制明显有异。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渊源于元朝特殊的民族征服背景。中央只有加重行省权力,才能够及时并有效地镇压反抗运动,同时能对分封在边疆的诸王贵族进行节制。
——袁行霈主编的《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元明清时期对西南地区的政策资料

元代
任用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担任各级地方长官,职务世袭,称为土司制度。
明永乐十一年
思南、思帅的土司互相仇杀,明成祖朱棣出兵平定战乱,并将其地分为八府四州,设立贵州布政使司。
雍正四年
云贵总督鄂尔泰向雍正建议,“欲百年无事,非改土归流不可。”雍正帝批准并支持实行改土归流。
乾隆元年
清兵在平定贵州雍乾叛乱时,共烧毁苗寨一千二百余座,只有三百八十多座没遭到攻打,对苗民的杀戮十分惨重。
乾隆元年
在平定贵州雍乾叛乱后,乾隆帝发布上谕:“苗族风俗与内地百姓迥别。嗣后苗众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完结,不必绳以官法。”
乾隆四十一年
大小金川反叛,金川地不满千里,人不满五万,清朝用了五年兵,兵费花了七千万(打天山南路,只用掉三千万)。

——摘自吕思勉主编《大中国史》等著作
⑴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罗马设置外事大法官的历史背景,并简述万民法的内容特点与地位的变化。
⑵有学者认为元代的行省制度突出了地方的独立自主,不利于中央集权,也有学者认为,行省制度有利于中央控制地方,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请就以上两种说法分别阐述理由。(只列观点,不说理由不得分)
⑶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解释“改土归流“一词的含义,并简要评价改土归流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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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相距遥远,然而两者的历史发展可做一些比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历史时期
古代中国
古代罗马
①公元前5世纪~前4世纪
秦国商鞅变法(前356年)
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
(前451年)
②公元前3世纪
秦始皇统一中国(前221年)
罗马统一意大利
(前270年左右)
③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
西汉、东汉王朝强盛时期
(前202年~公元184年)
罗马强盛时期
(前201年~公元192年)
④公元3世纪
汉末混乱,三国鼎立(182~280年)
西晋统一王朝(280~316年)
罗马"三世纪危机"(192~284年)罗马帝国中兴(284~336年)
⑤公元4世纪
北方少数民族南下中原
东晋南迁(317~420年)
北方十六国时期(308~439年)
罗马帝国首都东迁(330年)
日耳曼人入侵(375年起)
罗马帝国东西分裂(395年)
⑥公元5~6世纪
南北朝对峙(420589年)
隋朝再次统一中国(589年)
西罗马帝国灭亡(476年)
欧洲日耳曼人小国林立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依据材料,概括①至⑤各个时期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的历史特征。
(2)比较①至⑤时期两国历史发展的特征,你发现了什么现象?再比较其历史轨迹及变化节奏,你又有哪些发现?在此基础上,你有何进一步的理论认识?
(3)第⑥时期中国和欧洲的历史走向有何不同?试从制度层面分析中国出现这一走向的主要原因。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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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典》。据陈群《魏律序》,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这一部书,在当时,……算做一部佳作,所以商君“取之以相秦”,没有重撰。……《法经》共分六篇,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须网捕,所以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十二铜表法》的一些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5个证人和1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慎重考虑,防止错误、欺诈、胁迫或无端反悔,也为了避免法官在司法中徇情偏袒。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庄鹏《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述《法经》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8分)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基本特点。(10分)
(3)概述材料三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7分)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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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是政治文明的坚实基础。
材料一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有生法,有守法(执行法度),有法于法(遵照法度行事)。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
——《管子》
(1)依据材料一,比较《论责任》和《管子》两书对法律认识的异同点。
材料二     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后,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下面是其内容节选。

君上大权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
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 
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六、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
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  
十、总揽司法权。
十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
臣民权利义务
一、臣民中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二、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三、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四、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六、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七、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九、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的背景,对其进行评价。
材料三     1563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劳工法。15—17世纪中叶,英国的劳工立法试图通过强力使雇佣双方恪守法律规定,没有体现雇佣双方个人自由选择的可能。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重要的旨在纺织业中缩短学徒的工作时间和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这是现代劳动法的开端。1833年,英国诞生了第一个有效的工厂法。废除以管制为特点的家长式立法,为劳资关系松绑,成为这一时期英国社会立法的主要内容。从 19 世纪中叶到 20 世纪初,工人获得了与雇主平等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雇主责任法 》等一系列保护性立法进一步限制了雇主的自由,使其不能再任意侵害工人的利益; 工会的合法地位以及集体谈判的合法性得到确认。1959年英国修正了《工资委员会法》,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1964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 1972年颁布了《劳动合同法》; 1974年颁布了《技术安全和生产卫生法》; 1975年颁布了《就业保障法》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解读英国劳工立法的历程。(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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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材料一 英国没有专门的和单一的反腐败机构,负责反腐败的机构分散于议会、司法部门、审计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内部,从而形成了广泛的反腐败网络。……1889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反腐败法,即《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1906年通过的《防止腐败法》将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公共机构本身。
——《英国的反腐败机制》
唐代御史台分察六部说明,这时已从对官吏个人的监察,开始转向重视对机构的监察。德宗时御史中丞韦贞伯弹劾吏部选曹乖谬,结果吏部主要负责人皆坐削一阶。
——胡沧泽《唐代监察体制的变革》
(1)结合上述材料与所学知识回答,英国与中国唐朝的监察制度的异同。
材料二  1915—1923年:1915年,辜鸿铭写成《中国人的精神》,其目的是“解释中国文明并揭示其价值。”1923年,柳诒徵完成《中国文化史》,其主旨是“让学生看到中国文化的全貌和真相,也让青年们自己理解中国文化是否真的一文不值。
1938—1945年:一批重要的历史学术书籍在这个时期出版,如周谷城的《中国通史》,钱穆的《国史大纲》,缪风林的《中国通史要略》,吕思勉的《吕著中国通史》和柳诒徵的《国史要义》。
(2)结合材料二所述两个历史阶段1915—1923年、1938—1945年的时代背景,简述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及其成因。
材料三:第三表: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第五表: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六表:凡主张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十二铜表法》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若犯死罪,议定奏裁,皆须取决宸(“宸”借指帝王所居,又引中为王位、帝王的代称)衷,曹司不敢与夺。
——《唐律疏议》
(3)请你对比、分析材料三的相关信息,然后总结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不同之处。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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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通过法律制度可以发现过去时代的特征,从而解读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政治文明。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表。

法律文献
内容摘要
历史意义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
标志罗马成文法诞生,是罗马的基本法。
《权利法案》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美国1787年宪法》
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国民主权原则,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从法律上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是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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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然法为人神共有,人类既然是自然创造的,被赋予了正确的理性,也赋予了正确的法律”。“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并非所有的法律都是好的、善的。判断一个法律的好与坏,或者说判断一个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并非看其是否是以元老院的决议抑或是以人民大会的决议形式通过的法律。”
——西塞罗《论共和国》
材料二   “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它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
——《法国民法典》
材料三   追溯中国宪政史,往往要寻至清末立宪。1908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1912年3月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昙花一现的《临时约法》与其后接二连三的立宪丑剧和骗局,使得近代中国宪政的命运始终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苗连营《宪政文明体系里的“中国色彩”》
(1)根据材料一分析西塞罗阐述的自然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法国民法典》是如何体现自然法原则的。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宪政道路曲折发展的原因。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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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法治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1)指出材料一中韩非子认为法的职能是什么?
材料二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法学家耶林格《罗马法精神》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罗马法的地位及其对后世的影响。(3分)
材料三     人们为保护自身利益和追求幸福而订立社会契约;为维护契约的权威就要制定强制性法律;法律既是维持人权的需要,……因而立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国家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没有比法更高的权力。这一切就是启蒙运动中提出的法治观念的主要涵义。用以法律为标志的国家权力取代君主、贵族为标志的封建特权,是资产阶级法学兴起时的核心要求。
——刘宗绪《世界近代史》
(3)根据材料三概括启蒙运动中提出的法治观念的主要涵义。并说明资产阶级法学兴起时的核心要求。
材料四     “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4)概述材料四的思想核心。并分析材料四中思想观点所产生的时代背景。
材料五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5)根据材料五和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实现“民治”的?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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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的文明·流动的文明·共同趋势的文明
材料一 不同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文明。而各自区域文明的形成是与当时社会上最具活力的社会阶层有着直接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出现了“士”阶层。如《论衡·效力》所言:“六国之时,贤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春秋末年(公元前509年)古罗马建立了共和国,罗马进入贵族共和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逐步形成了贵族与平民两大社会阶层。“平民”一词源于pleo,plenus,原意为“众”,通常带有“低贱”之意。该词常用来形容“平凡的,普通的,日常的”事物。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中国的“士”与古罗马的“平民”对各自地区在文明形成中各具特色的贡献。
材料二
 
 
(2)阅读图1至图4,以世界文明交流为视角,结合所学,对材料二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解读。
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3)世界文明是多样性的,但又是大势所趋。结合“戊戌变法”、 “1861改革” 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三个历史事件的具体史实,回答:中国、俄国、德国在近现代史的发展中是如何顺应世界历史发展基本趋势的。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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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说明中指出: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汲取古今中外法制建设史上的经验与教训,有助于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麇卵谷,毋毒鱼鳖,置井罔,到七月而纵之……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
——摘自《云梦秦简》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秦律中有哪些值得今天借鉴与提倡的内容。
材料二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被告有权利在法庭上同原告对质,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 ,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摘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2)《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结合材料二与所学知识,说明它对后世的重要影响。
材料三 “七五宪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开展阶级斗争”,并规定不再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这部宪法不仅缩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而且取消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
针对“七五宪法”的严重缺陷,1982年宪法进行了具体修正,规定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强调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对国家机构的设置、管理体制等规定做出重大调整。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也是1982年宪法颁布的日子。
——摘自《百度百科》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1982年宪法的修订有何意义?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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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表 《十二铜表法》各篇目











十一
十二
传唤
审判
求偿
(债务赔偿)
家长权
继承及
监护
所有权及占有
房屋

土地
私犯
(侵犯他人)
公法
宗教法
前五表之补充
后五表之补充

 
——依据杨红林《历史上的大法典》编制
材料二 中国封建社会的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立法。……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君主既是最高的立法者,又是最高的司法官和行政官。第二,礼与法合一,自汉代以来贯彻于历代法典中,礼以道德为依归,而法则以礼为中心。第三,立法和统治的基础是“家”和“家族”,对个人的地位和权利未给予应有的规定。第四,重视刑事立法,其残酷性十分突出。中华法系的这些特点取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独特性。
——曹海晶《中外立法制度比较》
材料三 能否不通过武力,而通过谈判,通过立法,把革命和战争时团结拢来、胜利后却分道扬镳、各自愈益伸张主权和独立的13个邦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如果能联合,能否把这个政府设计得尽量合理,让组成政府的人们,各以自己的野心去制约他人的野心,达到一种接近平衡的状态,把政府难以避免的恶,抑止在一定限度内,至少,是个共和国,永远埋葬君主制?
——【美】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材料四

(1)材料一反映《十二铜表法》的内容侧重于哪一方面?该法在罗马法历史上有何突出地位?
(2)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形成材料二中中华法系主要特点的“独特性”原因。
(3)写出材料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依据材料概括指出该会议召开的主要目的。
(4)结合材料四和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完成图13中A、B两处的填写,并分析其中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一个要点提出的直接原因。
(5)综合以上材料,归纳影响法律制定发展的基本因素。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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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和进步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漫长而艰难的演进过程。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的知识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险,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胜。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
——摘编自古罗马法
材料二:汉初,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摘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1)概括材料一中的古罗马法思想。综合材料一、二,汉朝的法治思想与古罗马有何不同
材料三:第二条第三款: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于两院对于休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美国1787年宪法》
(2)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和宪法坚持的原则各是什么? 并分析美国是怎样实现把总统“关在笼子里的梦想”的?
材料四:“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中国的近现代社会都努力去落实,请写出中国近代至建国初期关于“民治”的两部主要法律名称及每部法律的特点或原则、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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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材料二   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   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3)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说:“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试以古罗马法的演变为例,阐释该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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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江西景德镇市古称浮梁,唐始设县,现存古衙建于道光年间,大门、仪门、大堂、二堂和内宅居中轴南北,两厢有六部房。大门额书“浮梁县署”四字,东边立一鼓,告状的人或有紧急案情时击鼓,知县闻声升堂。西边有两块碑刻“诬告加二等”,“越讼杖五十”。仪门是县令举行仪仗恭迎上级官员的地方。大堂即正堂,取名“亲民堂”,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和迎接圣旨的地方。大堂内有原告石、被告石,又称下跪石,绅士以上身份的人候审时可以不跪。二堂是知县处理一般民事案件、商议政事的地方,取名“琴治堂”,表示知县一面弹琴,一面理政,就是仁政教化以德治县。大堂动刑罚乃以法治县,两处结合就是文武兼治。
——据豆丁网浮梁古县衙解说词整理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公开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规定。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法规,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以自然法观念指导,认为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形成了适应帝国时期境内各族人民社会要求的万民法体系,逐步取代了公民法。在帝国时期,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规范了行政行为,调节了大量商业纠纷和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罗马帝国灭亡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后来,罗马法又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摘自朱汉国主编《历史》(人民出版社)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治的基本特征。
(2)结合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历程,分析说明材料二中罗马法的思想内容能够影响久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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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综合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