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的指控,这里的“保护人”实际上是今天哪种角色的雏形( )
A.法官 | B.陪审法庭成员 |
C.律师 | D.公诉人 |
“罗马社会早期,妇女处于男性的绝对统治之下,没有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但是到了罗马共和国后期,罗马的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女性的独立财产权利。”这段话说明( )
A.妇女在政治中的地位逐渐与男子平等 | B.罗马法关于道德关系的规范不够严密 |
C.妇女财产继承权符合正义的原则 | D.妇女权利的变化体现了罗马法的演进 |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件:在一个公共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A.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 B.保障平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
C.本质是维护私有制和贵族利益 | D.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罗马共和国早期,当罗马遭受外族进攻时,平民曾多次将自己组织的队伍撤离罗马,拒绝作战,迫使贵族在政治上做出让步。《十二铜表法》的制定就是这种斗争的成果之一。可见当时( )
A.贵族逐步丧失制定法律的主导地位 | B.平民采取有效方式争取自身权益 |
C.贵族让步在法制发展中起决定作用 | D.平面与贵族的政治诉求日趋一致 |
公元前753年,罗马庄严的宗教仪式建立。在建城仪式中展示了朱庇特神对罗马城的祝福。朱庇特神是存在于不同种族之间的神,是法律制度的主宰者。建城仪式旨在实现法所调整的“与神灵保持的和平”的需要。这说明( )
A.罗马法的内容大多数选自宗教教义 |
B.此时神权与罗马皇帝的权威相冲突 |
C.罗马法保证了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 |
D.罗马法与宗教伦理紧密相结合 |
罗马法制定的根本目的是( )
A.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 B.为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
C.为了保护私有财产 | D.为了扩大帝国的势力 |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材料内容反映了古代罗马的法律( )
A.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度 | B.坚决维护奴隶主的私有财产 |
C.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的原则 | D.重证据的法律原则 |
如果你是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前的一位青年,假如你的债务无法追还,你会以什么法律来进行诉讼( )
A.习惯法 | B.《十二铜表法》 |
C.《自然法》 | D.《万民法》 |
恩格斯指出:“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依据材料对罗马法理解错误的是( )
A.是建立在奴隶制商品经济基础之上 |
B.是社会矛盾冲突下各方妥协的结果 |
C.是东西方法治文明融合冲突的成果 |
D.成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珍贵遗产 |
《世界文明史》中说:“后来,(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制定的法律,皇帝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至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A.统治范围扩大,罗马法不断充实 | B.维系帝国统治,万民法颁布 |
C.缓和贵族与平民矛盾,法律不断制定 | D.罗马帝国建立,开始依法治国 |
“在共和国晚期,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司法者……建立起一项原则,即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告有权利在法庭的法官面前同原告对质。”这项“原则”( )
A.推动了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 | B.确保了罗马境内居民权利的平等 |
C.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精神的本质内涵 | D.体现出古罗马司法追求公平公正 |
《罗马法》规定:“武力和畏惧完全与自愿的同意背道而驰,而后者乃诚实契约之根基;容许任何此类行为都是悖逆道德的。”又规定:“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由此可见,罗马法
A.重视诚信 | B.重视习俗 |
C.重视个人意志 | D.重视契约 |
《汉谟拉比法典》中称其条文为太阳神之意,《摩奴法典》被称为摩奴神之意,《古兰经》被称为真主之意。而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是“十人立法委员会”制定的,根本未称是神意,相反,法中还有调整宗教关系的规范。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A.人定法而不是神意法 | B.重实际而不尚理论 |
C.具有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 D.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最完备的法律形式 |
罗马帝国极盛时,有这么一件事,一个自由的男子娶一个女奴为妻后反悔,将妻子“休”回“娘家”。该女子决定到法庭起诉前夫,那么法庭将( )
A.进行调解 | B.宣布“休妻”无效 |
C.要求男子赔偿 | D.干脆不予理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