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286年的某一天,定居小亚细亚(属罗马帝国)的商人艾哈迈德遭到当地一群无赖的哄抢。艾哈迈德立即投诉于法庭,法庭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无赖们受到了严惩。这不能表明当时罗马法律
| A.承认自由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注重维护帝国的社会稳定 |
| C.商人艾哈迈德受到公民法的保护 | D.通行于整个帝国范围之内 |
罗马法中的人格指权利义务主体。黑格尔认为,“罗马的人格权不是人本身的权利,至多不过是特殊人的权利”。这里的“特殊人”是指( )
| A.奴隶 | B.罗马妇女 |
| C.罗马公民 | D.罗马居民 |
《十二铜表法》规定:“立法者不得为个人利益立法,贪官污吏应受到惩罚,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被处死刑”。上述规定( )
| A.适用于罗马帝国的各族人民 | B.解决了家庭财产纠纷 |
| C.掺杂了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 | D.体现了平等的思想 |
罗马共和国早期,祭司们为了永远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常常把法律的“奥秘”处记载成册,藏于密室。公元前304年,罗马官员弗拉维乌斯首度公布了民事诉讼程序。这一官员的做法()
| A.开始限制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 | B.使罗马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
| C.维护了罗马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 | D.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
罗马法是留给人类的宝贵遗产。下列司法理念中,明显违背罗马法原则的是( )
| A.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 | B.被告有权利在法庭上同原告对质 |
| C.主要按照以往的习惯和判例进行判决 | D.主要按照法律和法学家解释进行判决 |
提到罗马文明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罗马法。罗马法的演变过程是( )
| A.法→习惯→法律总结→习惯法 | B.习惯→成文法→习惯法→法律总结 |
| C.法律→ 理论 →法律总结 | D.习惯→习惯法→成文法→法律总结 |
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的指控,这里的“保护人”实际上是今天哪种角色的雏形
| A.律师 | B.陪审法庭成员 |
| C.法官 | D.公诉人 |
有人说,罗马帝国之所以存在那么久远,其实并不在于其统治者如何高尚,政治如何开明,而在于其创造的无与伦比的法律体系。这主要是因为罗马法
| A.维护了贵族利益 | B.对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
| C.能够调节各种社会矛盾 | D.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
在平民的强烈要求下,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该法体现了罗马人的
| A.公平理念 | B.尚武精神 |
| C.仁政意识 | D.法治精神 |
罗马帝国皇帝高度重视法律的制定,许多法学家纷纷前来献策。下列主张不可能被采纳的是()
| A.甲建议政府保护一切自由民的财产不受侵犯 |
| B.乙倡导自由民平等、法律公正 |
| C.丙主张废除原法中基于身份等级的不平等 |
| D.丁提出增加处理经济纠纷的条款 |
“对于受压制的平民来说,它不仅在书面上给予他们以安全感,而且全面保障他们反对贵族法官在刑事判决方面滥用职权。”此评价针对的是()
| A.《十二铜表法》 | B.《民法大全》 |
| C.《权利法案》 | D.《拿破仑法典》 |
《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以上规定反映了该法的实质是( )
| A.很残酷但按律量刑 | B.保护了罗马人民利益 |
| C.极力保护私有财产 | D.重视良好道德的培养 |
这是罗马帝国鼎盛时期的一个案例:一个贵族垂涎另一个贵族的财产,而后者碰巧在帝国家庭中失宠,此时前者就可作为控方揭发后者叛逆罪,如果被告被判死刑则前者就可得到被告的一部分财产。这说明
| A.罗马法无法有效的解决财产纠纷问题 |
| B.罗马法的缺陷使其成为贵族斗争的工具 |
| C.罗马法不利于调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
| D.贵族之间的矛盾已经影响到帝国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