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马人的观念里,法律应该是不断发罗展的。要用法规和客观的判决而不是个人的心血来潮来调和社会的各种关系……罗马法律也促进了普遍意义上的公平。”这反映了罗马法
A.保持习惯法传统 | B.强调维护民主法治的重要意义 |
C.崇尚自由和理性 | D.追求客观公正的解决现实问题 |
《汉谟拉比法典》中称其条文为太阳神之意,《摩奴法典》被称为摩奴神之意,《古兰经》被称为真主之意。而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是“十人立法委员会”制定的,根本未称是神意,相反,法中还有调整宗教关系的规范。这表明罗马法的特征是
A.人定法而不是神意法 | B.重实际而不尚理论 |
C.具有最完备的法律体系 | D.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最完备的法律形式 |
《民法大全》编纂前,“(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所制定的法律、皇帝所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致最有学问的法学家也常常被难住了。”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A.经济贸易发展,新问题新矛盾增多,法律不断制定 |
B.统治范围扩大,罗马法不断充实 |
C.为维系帝国统治,颁布万民法 |
D.帝国建立,开始以法治国 |
《罗马法》规定:“武力和畏惧完全与自愿的同意背道而驰,而后者乃诚实契约之根基;容许任何此类行为都是悖逆道德的。”又规定:“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由此可见,罗马法
A.重视诚信 | B.重视习俗 |
C.重视个人意志 | D.重视契约 |
“在共和国晚期,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司法者……建立起一项原则,即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告有权利在法庭的法官面前同原告对质。”这项“原则”( )
A.推动了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 | B.确保了罗马境内居民权利的平等 |
C.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精神的本质内涵 | D.体现出古罗马司法追求公平公正 |
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钦定的法学教科书中说:“皇帝的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赋予他权力的王权法,人民把他们的全部权威和权力移转给他。”这说明( )
A.《社会契约论》影响深远 | B.王权法丧失了法律效力 |
C.古罗马皇帝崇尚“君权神授” | D.古罗马有重视法律的传统 |
《世界文明史》中说:“后来,(罗马)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制定的法律,皇帝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至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A.统治范围扩大,罗马法不断充实 | B.维系帝国统治,万民法颁布 |
C.缓和贵族与平民矛盾,法律不断制定 | D.罗马帝国建立,开始依法治国 |
恩格斯指出:“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依据材料对罗马法理解错误的是( )
A.是建立在奴隶制商品经济基础之上 |
B.是社会矛盾冲突下各方妥协的结果 |
C.是东西方法治文明融合冲突的成果 |
D.成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珍贵遗产 |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材料内容反映了古代罗马的法律( )
A.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度 | B.坚决维护奴隶主的私有财产 |
C.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的原则 | D.重证据的法律原则 |
公元前753年,罗马庄严的宗教仪式建立。在建城仪式中展示了朱庇特神对罗马城的祝福。朱庇特神是存在于不同种族之间的神,是法律制度的主宰者。建城仪式旨在实现法所调整的“与神灵保持的和平”的需要。这说明( )
A.罗马法的内容大多数选自宗教教义 |
B.此时神权与罗马皇帝的权威相冲突 |
C.罗马法保证了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 |
D.罗马法与宗教伦理紧密相结合 |
罗马法制定的根本目的是( )
A.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 B.为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
C.为了保护私有财产 | D.为了扩大帝国的势力 |
如果你是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前的一位青年,假如你的债务无法追还,你会以什么法律来进行诉讼( )
A.习惯法 | B.《十二铜表法》 |
C.《自然法》 | D.《万民法》 |
罗马帝国极盛时,有这么一件事,一个自由的男子娶一个女奴为妻后反悔,将妻子“休”回“娘家”。该女子决定到法庭起诉前夫,那么法庭将( )
A.进行调解 | B.宣布“休妻”无效 |
C.要求男子赔偿 | D.干脆不予理睬 |
从罗马法的产生发展过程,可以清晰看到人类社会法律的产生和演变的发展过程。罗马法发展的过程中,合乎逻辑的演变是
A.习惯法—习惯总结—习惯—成文法 | B.法律理论—习惯—成文法—习惯法 |
C.成文法—习惯—法律总结—习惯法 | D.习惯—习惯法—成文法—法律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