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上形成过很多惯例。对惯例的坚守与扬弃,激荡着人类智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编者注:这是古老习俗——“同态复仇”)。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十二铜表法》
(1)《十二铜表法》的形成体现了惯例的遵从与打破。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评价《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安妮女王时情况发生变化了,议会把内阁置于自己控制下,规定任何人出任国王的大臣,都必须经过竞选成为下院议员。这样,政府成员必须同时是议会议员。安妮逐步认识到,政府大臣必须与议会多数党保持一致,否则政府将受到议会的强烈抵制,行政事务便无法运作。因此,她在1708年组织了一个辉格党政府,开创了内阁与议会多数党一致的先例。……如果说在光荣革命之初,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尚不明确;那么到18世纪中叶,国王的权力已经消退了,立法权已高出行政权,将行政权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摘编自钱乘旦《英国通史》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国王的权力”逐步“消退”的历史过程。并概括这一历史过程的特点。
材料三 1875年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由国民议会两院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拥有统率军队、任命内阁各部部长和一切军政要员、解散众议院等权力。总统的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副署。国民议会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众议员由直接普选产生,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内阁向议会负责,内阁总理须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议员可以兼任内阁官职。
——摘编自洪波《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
(3)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指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与美国相比有何不同。
材料一:如果说,罗马法……能有所创制,那是因为罗马共和国以及之后的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多种族”的大国的缘故。法规应该设立起来以作为分属于各个种族的个体之间的社会纽带,并使得原先在属于相同种族的各个小城邦的范围之内盛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能在帝国范围内得以奉行。体制上各类灵活的机制使新的规章得以形成、受到检验并获得确认,它属于“再试验再犯错”这一浸长的过程,最终选择出了受所有人真正理解的规章,并可有效地避免冲突及改善社会的合作状态。
——菲利普·内莫《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
材料二: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有一整套典章制度……但人们如果稍稍翻阅一下史书不能不对一种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正史中可以用《舆服志》、《礼仪志》等大量篇幅来记载什么身分的人戴什么帽子,穿什么衣服,衣服用什么料子、什么颜色、多大尺寸、用什么装饰;仪仗队有多少人,排什么队伍,手里拿什么东西,每件东西什么尺寸这一类近于无聊的内容,甚至连演滑稽戏一样的“禅让”也要照录那三劝三让的表文和诏书,可是真要查什么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却往往非常简略,或者前后矛盾,语焉不详,有的竞毫无踪影可见。其实这倒并不是史官们的疏忽,而是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基本上都存在着两个系统:由皇帝和官员们制定的正式制度,由官史们执行着的实际制度。前者是官方的、法定的、成文的,见于记载,却不一定起实际作用;后者是实际通用的、得到法律认可的、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但从来未被正式记载,却真正得到了执行。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1)依据材料一,概述古代罗马规章产生的社会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成文规章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11 分)
(3)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成文规章对罗马和中国分别产生了哪些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向海外扩张过程中,在所征服地区建立行省来统治当地人民……各个行省都派驻总督治理……总督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这就为行省总督滥用职权,横行不法,搜钱刮财,提供了便利条件。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二 忽必烈即位初期……委派重臣以中书省官“行某处省事”名义,到地方行使中书省职权……随着大规模征服战争的结束,行省由临时派出处理军政事务的机构,逐步过渡为地方最高政府,但仍长期保留着派出机构的性质。
——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三 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起初,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范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外邦人受不到法律保护,故称市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以及国际交往和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万民法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四 元朝的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基本仿照汉法,以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分裂为前提……地方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成吉思汗时代的法令,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典,在实践中,蒙古部落的习惯法还占据着统治地位。直至元朝建立二十八年(1291年),编成《至元新格》,这是元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元世祖时,明令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这四等人在政治待遇、法律地位、经济负担以及其他权利义务上都有种种不平等的规定。
——摘编自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主编《中国古代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在建立帝国和加强对地方管理方面,罗马帝国与元朝有哪些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三、四回答,在法律演变形式上,罗马和元朝有何相似之处?分析指出罗马帝国万民法与元朝法律的不同之处?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罗马法和元朝行省制度在当时起到哪些作用?对后世影响如何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在秦汉时期开始从封建制向官僚制过渡,但这也仅指行使统治的组织机构的形式即官制而言的,至于具有行政管理技能的官员和理性的法律这两点,在秦汉以后的社会发展中都一直尚付阙如,致使中国早期的官僚制萌芽一直未能发展为现代的官僚制。
——马克斯·韦伯
材料二 (罗马法)研究的对象有两个,公法是有关罗马国家稳定的法,私法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法。事实上,它们有的造福于公共利益,有的则造福于私人。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材料三 由中央统一管理的文官制度在更大范围内构成了我们时代的特征,而中国科举制在建立现代文官制度方面扮演过重要角色。可以明确地说,这是中国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美)H.G.Creel顾立雅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耶林格
(1)简述汉代完善官僚体制建设方面的重要措施。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为什么韦伯认为中国古代官僚体制无法发展为现代官僚体制?
(2)指出材料二中罗马法分类的依据,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两类法是如何有利于“罗马国家稳定”和造福“个人利益”的?
(3)村料三中学者认为科举制和罗马法是古代东西方文明对后世的巨大贡献,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理由。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第3 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 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十二铜表法》
(1)《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并指出它的局限性。
材料二:秦律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2)根据材料二,说明《秦律》反映了秦朝封建法制的哪些特点?
材料三: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1787年宪法》序言
(3)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你认为《1787宪法》对美国历史产生了哪些重要影响?
⑷综上所述,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心度》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四 有人评价说:“罗马人在法律方面的建树之所以彪炳世界,是与他们在三个不同阶段的法制探索分不开的。”
(1)材料一法治思想的核心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台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材料三中提到的宪法,它体现了哪两个原则?它的颁行有怎样的历史意义?
(4)请结合教材知识说出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三项重要法律成果及其法律高度成熟的标志。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历史必修1政治文明历程》
材料二 英国的工业革命一爆发,法国就意识到不得不紧紧追上。所以法国在19世纪面临着双重革命……从结果看,法国做得相当不错,到19世纪末,法国的国家制度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工业化也基本完成,成了欧洲第二个工业化国家。
──均选自钱乘旦《英国通史》
材料三 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从许多方面来看都是美国革命的一个直接后果,但它要解决的问题却不同于美国革命,而和一个半世纪以前的英国革命如出一辄……英国革命和美国革命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创新具有重大意义,而法国革命是全球性政治民主化潮流开启的标志。
──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法制建设有哪些影响?
(2)根据材料二,“法国在19世纪面临着双重革命”指的是什么?
(3)“19世纪末,法国的国家制度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具体指什么?
(4)材料三中“英国革命和美国革命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创新”,对此你是如何理解的?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材料三: 罗马法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罗马共和国特设一种审理公职人员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法院,实质上就是陪审法院。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指控。罗马法中有句名言,即“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
材料四: 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
—— 摘自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请回答:
(1)材料一中“法”的职能与材料二中“法”的职能有何区别?
(2)材料三所述内容演变为今天的哪些法律制度和原则?
(3)据材料四概括当前我国的治国方略,并指出其关系。(3分)
(4)依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指出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3分)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一个青年跑进太学求学,毕业后,派到地方服务。待服务地方行政有了政绩,再经长官察选到中央,又须经过中央一番规定的考试,然后才始正式入仕。那是当时入仕从政的唯一正途,政府的一切官吏,几乎全由此项途径出身。这样的政府,我们再也不能叫它做贵族政府……我们只能叫它做读书人的政府,或称士人政府。——钱穆《中国历史政治得失》
材料二:“罗马的法律贤明地把国家的权力分配给许多高级官吏,这些官吏之间起支持、制止和限制的作用”;在制度构建上,“罗马的政府是十分完善的,因为自从它产生以来,它的制度就足以使或是人民的精神,或是元老院的力量,或是某些高级官吏的威望永远能够制裁任何滥用权力的事件”;“罗马共和国还设立了监察制度,监察官每年都要检查一个共和国当时实际情况,这样就把人民分配到不同的特里布(部落,古罗马的行政单位)里面去,以便使保民官和野心家不能操纵选举,使甚至人民自己也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力”。 ——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
材料三:
英国选民人数变化
(据丁建弘《发达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一种历史社会学的研究》)
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870年修正案)
材料四:提出“软实力”概念的著名学者约瑟夫·奈这样评价:“中国的经济增长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益巨大,中国的特殊发展模式包括特殊的民主方式也被一些发达国家称为可效仿的榜样。”有学者也感慨:“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恰恰是没有采用西方民主模式才取得的”。——《人民日报·新中国60年光辉历程启示之四》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了当时怎样的选官制度?为什么“这样的政府,我们再也不能叫它做贵族政府”?
(2)材料二中孟德斯鸠认为罗马法之所以促使罗马兴盛的原因是什么?由此推断,孟德斯鸠认为罗马衰败的原因是什么?简述其思想在18世纪的实践情况。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19世纪中后期英、美两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特殊的民主方式”框架的内容。并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政治现代化模式的看法。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 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44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前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材料三 严复在译著《法意》(今译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述:“如孟氏(孟德斯鸠)所说,则专制云者,无法之君主也。”“秦固有法,而自今观之,若专制之尤者”,严复认为“法”字是有歧义的。“孟氏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秦所谓的法,“直刑而已矣。所以驱迫束缚其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
材料四 孙中山在1912年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中说:“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 “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
(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
(2)《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指出上述条款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并说明其立法思想的渊源。
(3)概要指出严复论述中西方法律制度差异的意图。
(4)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与近代欧美国家相比有何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的主要原因。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赦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罗马《民法大全》
材料二 第一条:第一款 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律。
第二条:第一款 行政权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第二款 总统有权缔结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
第三条: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即总理)、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材料一反映的思想内容有哪些?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些思想在美国1787年宪法中有何残余?
(2)请指出材料二、三两部宪法所反映的共同原则,并根据材料二中的相关知识来具体说明这种原则。
(3)材料二、三两部宪法关于总统的权力的规定有何不同?请根据当时中国的形势分析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
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据《唐律疏议》卷一“十恶”条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阁);三曰谋叛(谓谋背国从伪)……“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
——张晋落《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1)、概括材料一的主要内容,并指出中国封建社会法律的本质特征。
材料二: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2)、据材料二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 2 分)
(3)和材料一对比,两则材料的主要差别是什么?
材料三: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古罗马《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古罗马《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4)依据材料三,说明罗马法与近代西方国家法典的关系。并结合史实指出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法制建设的态度。
材料四:
(5)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四中的两部法典有何相同之处。并说明它们实施的结果及其原因。
材料五: 新中国成立之初,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一系列法律,初步形成新中国法律体系的雏形。当时党内高层,认为法律的主要功能是对敌专政、惩罚犯罪分子。比如,1957年7月,中央规定地方司法机关向地方党委负责。辩护制度、律师制度被批判为“替坏人说话,敌我不分,为阶级敌人开脱、掩护”。
材料六: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止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仅以1982—1992年为例,我国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工会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矿山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水法、草原法、渔业法、森林法等。
——摘编自赵惜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6)根据材料五,六,概括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和形成这些特点的主要原因?
现代化指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化,其在政治上的表现是政治民主化、法制化。
(1)古罗马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什么?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是什么?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那一年颁布?它的颁布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有什么意义?
(2)建国之初,我国为打破帝国主义的孤立封锁采取了什么样的外交策略?20世纪50年代,我国外交成熟的标志是什么?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反映中美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有什么影响?
(3)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221年时秦王成为全中国的主人,他采用了始皇帝的称号。……他废除了所有的分封国家和王国,将广阔的国土划分为若干郡县,每一郡县都配备了一批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官员。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英国《权利法案》
(3)根据材料一,指出秦朝创立了什么制度?说明其历史进步性。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创立了什么政治体制?英国的议会政治有什么特点? (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