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等差数列的前项和,若,则( )
已知,则之间的大小关系是()
在等比数列中,,,则等于()
已知向量且 // ,则=()
化简下列各式:① ; ②;③ ;④,结果为零向量的个数是()
设, 若,则下列不等式中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