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结论:(1)平分弦的直径垂直于弦;(2)圆周角的度数等于圆心角的一半;(3)等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4)经过三点一定可以作一个圆;(5)三角形的外心到三边的距离相等;(6)垂直于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其中正确的个数为( )
-2011的相反数是()
若“!”是一种数学运算符号,并且1!=1,2!=2×1=2,3!=3×2×1=6,4!=4×3 ×2×1=24,…,则的值是 ( )
有理数a、b在数轴上的位置如图所示,则a+b的值 ( )
若=3,,且,那么的值是()
a、b为两个有理数,若a+b<0,且ab>0,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