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实数满足不等式时,恒有成立,则实数的取值集合是( )
对于任意两个正整数,定义某种运算“※”如下:当都为正偶数或正奇数时, ※;当中一个为正偶数,另一个为正奇数时, ※.则在此定义下,集合中的元素个数是()
已知,,,则的最值是()
已知,,,则的最小值是()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的过程中,由递推到时,不等式左边()
下列各点中,能作为函数(且,)的一个对称中心的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