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在上的函数,如果对于任意给定的等比数列, 仍是等比数列,则称为“保等比数列函数”. 现有定义在上的如下函数:①; ②; ③; ④.则其中是“保等比数列函数”的的序号为 (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定义在上的奇函数,当≥0时, 则关于的函数(0<<1)的所有零点之和为( ).
已知是可导的函数,且对于恒成立,则()
设变量满足不等式组,则的最小值为()
函数的图象向左平移个单位后关于原点对称,则函数在上的最小值为()
若当时,函数始终满足,则函数的图象大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