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在上的函数,如果对于任意给定的等比数列, 仍是等比数列,则称为“保等比数列函数”. 现有定义在上的如下函数:①; ②; ③; ④.则其中是“保等比数列函数”的的序号为 (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设,若,且,则的取值范围是( )
如果是定义在的增函数,且,那么一定是( )
已知函数,下面结论错误的是( )
若向量,,则下列结论中正确的是( )
等比数列中,,前3项之和,则数列的公比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