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时,从“到”左边需增乘的代数式为( )
已知集合满足,若且,则这样的集合的个数为( )
已知函数,若,则的值为( )
集合,则阴影部分表示的集合为( )
下列各组函数中表示同一函数的是 ( )①与;②与;③与;④与.
下列对应法则中,可以构成从集合到集合的映射的是( )